達州市通川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達州市通川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是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年9月10日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州市通川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時間:2015-09-10
  • 發文單位: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檔案信息,具體內容,

檔案信息

達州市通川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和規範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通川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壯大、完善功能、創新發展,根據市政府《關於加快商貿和物流業發展實現次級突破的意見》(達市府發〔2014〕9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實施意見》(達市府辦〔2014〕25號)及財政資金管理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具體內容

支持原則
(一)突出重點原則。專項資金集中使用,擇優扶持,重點支持符合我區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的重點項目。
(二)效益優先原則。優先支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良好,具有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和示範帶動作用的項目。
(三)一票否決原則。對申報材料不實以及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企事業(專合社),一經查實,對已下達的專項資金按規定予以追回,並取消其次年申請本專項資金的資格。
支持方式
(一)本辦法所稱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是指本級預算安排,專項用於支持運用現代技術對傳統服務業進行改造和壯大提升及新興服務業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資金。
(二)專項資金基數為5000萬元。若資金當年未使用完,滾存結餘到下年繼續使用。
(三)專項資金主要通過專項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同年度同一項目已獲得中央、省或市級財政資金相同性質支持的,不再重複享受本專項資金支持。
支持條件
(一)在通川區依法進行工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濟效益良好、財務制度健全、無重大安全和環保事故、無違法違規記錄的企事業(專合社)和有關單位。
(二)凡達到限額以上標準的企業,已主動申請納入統計資料庫,並積極按時按要求報送統計數據。
支持方向及標準
(一)重大項目
對新引進或退城近郊專業市場總投資額達2億元以上的省、市、區重大服務業項目(不包含住宅項目投資),在建設期間內,分年度從服務業發展扶持專項資金中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專項補助。
(二)做大做強企業
對總部企業、骨幹流通企業、現代金融、商務服務業、電子商務、現代物流業等現代服務業進行支持,主要包括:
1.總部企業。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中國民企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及世界500強企業在我區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且依法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員工300人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給予一次性企業落戶獎勵:銷售額在5億元(含)—10億元的,獎勵30萬元;10億元(含)—50億元的,獎勵100萬元;5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50萬元。
2.批發零售流通企業。上年度實現銷售額2億元且依法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員工的300人以上的綜合性批發零售企業,給予一次獎勵,金額不超過15萬元;上年度實現銷售額1億元且依法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員工100人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電器、醫藥、汽車銷售等),給予一性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對通川區重點現代服務業項目上年新增銀行貸款,用於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10%給予貼息,金額不超過10萬元。
3.餐飲住宿企業。對上年度實現營業額800萬元以上、依法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員工8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
4.物流企業。對註冊資金500萬元、上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依法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員工8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
(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對創辦於社區、為社區居民服務的家政、物業、洗染、再生資源回收等民生類項目及現代商貿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進行支持,主要包括:
1.家政企業。經營規模在全區前三位,就業人員在50人以上,並為簽訂勞動契約的員工依法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且為員工高空作業購置職業責任險、人身意外保險的企業,按當年保險費的30%予以補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對當年新購買的設備按購置費的20%予以補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
2.物管企業。對註冊資金100萬元以上,且管理規範、誠信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投訴,具有5年以上物業服務行業從業經歷,上年度物管收入1000萬元以上、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員工100人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
3.洗染企業。對註冊資金50萬元以上且依法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員工30人以上的洗染企業,經營過程中無違法違規現象的,金額不超過5萬元。
4.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對註冊資金100萬元以上,上年實現營業額3000萬元、依法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員工80人以上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
5.現代商貿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對具有醫療保健、文化娛樂、便民零售等功能的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項目,按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對符合規劃的新建或改建農村社區商貿服務中心,且達到《四川省農村商貿綜合服務中心建設標準》的管理服務要求,經營面積達到100㎡、300㎡、600㎡的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1萬元、3萬元、5萬元的資金補助。
(四)電子商務和信息平台建設項目
重點對我區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獨立電子商務平台、電子商務行業協會、電子商務產業園(孵化器)、網上商城、網店(本地辦公)以及電子服務企業進行支持,主要包括:
1.支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對新建或遷建入駐我區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實際合作單位含網店50戶以上)和本區企業自建獨立電子商務平台(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基礎網路服務費、軟硬體投資(不含裝璜及一般辦公設備,以發票和付款記錄驗證為準)共超過3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入的15%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和8萬元。
2.培育壯大電商主體。(1)扶持網上商城,對通川區企業在天貓、京東等知名第三方電商平台上設立網上商城(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年交易業務達3000筆以上且單筆交易額達500元以上的,按每個網上商城2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企業網上商城年度宣傳推廣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按年度宣傳推廣費用的10%給予獎勵,生產地在通川的產品銷售量達50%以上的,獎勵比例提高兩個百分點,每個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2)積極培育中小網店創業發展,對我區以個人、個體工商戶形式在淘寶等知名C2C平台開設網店(正常運營3個月以上),年交易業務達1000筆以上且單筆交易額達500元以上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網店年度宣傳推廣費用在3萬元以上的,按年度宣傳推廣費用的10%給予同等額度獎勵,生產地在通川的產品銷售量達50%以上的,獎勵比例提高兩個百分點,每個網店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3)對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吸引本區實際合作單位(含網店)首次突破100戶、300戶、500戶的,分別按2萬元、3萬元、5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同時,對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上、年度網上交易額達2000萬元且實現增幅20%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營造良好電商發展環境。(1)支持電子商務專業知識培訓。對社會培訓機構或企業全年累計開展200人以上的電子商務套用、服務業專業人才培訓,每期培訓周期在5日以上的,對場租費、資料費、講課費等費用給予最高3萬元補助。(2)支持開展電子商務評優評先活動。對每年度評選的電子商務示範企業(1家)、優秀網上商城(1家)、優秀網店(不超過2家),一次性各給予2萬元、1.5萬元、1萬元獎勵。每個企業(網店)每年只評選一個獎項,每個獎項兩年內不重複評選相同企業(網店)。(3)積極鼓勵和支持本地企業申報國家、省、市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對獲得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電子商務產業園(孵化器)獲得省、市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稱號的,在享受上級政策扶持的同時,分別按15萬元、5萬元給予獎勵。
4.信息平台建設。(1)對服務業流通企業配送中心電子商務平台、條碼識別系統、電子結算等信息化建設項目,按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金額不超過3萬元。(2)對當年交易額2000萬元以上、員工20人以上物流企業信息平台建設項目,經驗收合格後給予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3)驗收合格的社區商業零售示範企業信息化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金額不超過2萬元。
(五)商貿企業品牌建設
對當年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四川省著名商標的商貿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地理標誌證照商標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中華老字號”、“四川老字號”稱號的商貿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省、市“特色商業街(餐飲街)”稱號的非財政性資金打造業主一次性分別給予3萬元、1.5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省、市級“商業示範社區”稱號的社區一次性分別給予1萬元、0.8萬元獎勵。
(六)準金融機構服務業
1.融資擔保行業。在通川區設立的融資擔保公司及分支機構,在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為區屬中小商貿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單筆貸款800萬元以下,且未獲中央、省、市財政補貼的擔保業務,給予不超過擔保額0.5%的補貼,每個擔保公司補助不超過4萬元。
2.小額貸款行業。在通川區設立、實收資本5000萬元以上的小額貸款公司,在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為區屬中小商貿企業提供貸款單筆不超過註冊資本金5%以上,且未獲中央、省、市財政補貼的貸款,給予不超過貸款總額0.5%的補貼,每個小額貸款公司補助不超過4萬元。
3.推進區級商貿企業場外市場融資。支持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的區級商貿企業到成都(川藏)、上海等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交易、證券轉讓、併購重組。在展示板掛牌、融資板掛牌、交易版掛牌的區級企業每戶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3萬元。
(七)文化旅遊業
對推動通川區文化藝術、文博展覽發展等方面具有示範作用的項目建設企業可給予一次性不超過8萬元補助;對當年成功創建2A、3A、4A景區的非財政性資金打造業主分別補助6萬元、8萬元、10萬元;對當年被評為三星、四星、五星級的酒店、賓館或經省上年度和三年一次評定性覆核驗收合格的星級酒店、賓館,分別補助3萬元、5萬元、8萬元;當年被評為省級鄉村旅遊三星、四星、五星級鄉村酒店或農家樂,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5萬元、8萬元;被評為省級鄉村旅遊示範鄉鎮、村(社區)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八)科技服務業
經國家認證的企業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新產品開發設計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實驗基地等,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補助30萬元、15萬元、10萬元。
(九)商務服務業
對參加國內外知名展覽會的參展企業展位費給予30%的補助,每次最高不超過1萬元;對參展企業人員宣傳費、交通費和託運費給予30%補貼,國內每次最高不超過0.5萬元,國外每次最高不超過1萬元。
(十)區委、區政府依法決定的其他支持項目。
申請程式
(一)申報單位向區級行業主管部門提交專項資金申請檔案及《通川區區級財政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並附相關佐證材料。
(二)區級行業主管部門對上報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初步審核後,報區商務局審核。
(三)區商務局組織區財政局及相關部門採取集體評審、實地考察等方式,按照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和扶持重點,對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進行審查和綜合評估,提出建議意見,按程式報區政府審定並公示無異議後撥付支持資金。
附則
(一)本辦法執行期間,若所涉事項與區本級過去同類相關檔案和規定有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若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範性檔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由區商務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期滿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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