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第三次黨代會精神,加快建設川渝鄂陝結合部區域文化中心,推動文化強市建設,現就加快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二、產業布局,三、重點行業,四、重點項目,五、主要措施,六、扶持政策,七、組織實施,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秉承“文化是內容、人才是基礎、創新是源泉、產業化是方向、效益是目標”的發展理念,發揮政府主導力、企業主體力、市場配置力的作用,依託我市豐富的文化資源和廣闊的市場空間,實施龍頭引領、項目帶動、產業集聚發展戰略,打造具有鮮明地方特色、明顯比較優勢的重點產業、重點產品、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構建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創意、競爭力強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全面提升我市文化產業綜合實力。
(二)發展目標
打造一批具有鮮明達州特色的重點文化產品,建成一批具有強大集聚效應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培育一批具有明顯比較優勢的骨幹文化企業。文化產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文化產業增加值在地區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明顯提高。

二、產業布局


依據我市文化資源分布情況,以點帶線,以線帶面,加大資源產業化開發力度,實施“一心三帶”文化產業發展布局。
加快建設以全國新農村文化藝術演展基地為重點的創意文化產業核心區。加快推進全國新農村文化藝術演展基地規劃建設,充分發揮達州市城區文化藝術中心的區位優勢,進一步深挖潛力,做大做強文化產業,增強輻射能力,形成全市文化產業發展的核心區域。
著力打造以巴人文化、賨人文化為代表的歷史文化產業帶。依託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加快文化設施建設,開發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文化(旅遊)產品,培育文化紀念品市場;依託渠縣城壩遺址,改造提升賨人谷,整合漢闕、三國大將王平故里等文化資源,深度打造賨人文化產業園、漢文化產業園;規劃建設“六相祠”、唐甄紀念館(碑),完善提升“元稹紀念館”,彰顯達州歷史文化內涵,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著力打造以紅軍戰鬥遺蹟、將軍故里為主要內容的紅色文化產業帶。依託達州紅色文化資源,深度打造萬源保衛戰戰史陳列館、通川區神劍園、宣漢王維舟紀念館、達縣石橋列寧街、萬源固軍壩起義舊址等紅色文化產業圈,創建一批紅色文化產業園,做大做強紅色文化旅遊品牌,輻射帶動周邊發展。
著力打造以國家、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為重點的民俗民間文化產業帶。依託元九登高、石橋火龍、馬渡民歌、三匯彩亭、巴山背二歌、大竹竹嗩吶、開江拗棒等為主要內容的民俗民間文化,打造民間手工藝品和地方特色文化(旅遊)產品等民俗民間文化產業。

三、重點行業


結合達州現有的資源稟賦條件及未來文化產業發展趨勢,著力發展演藝娛樂產業、文化旅遊產業、影視產業、出版發行產業、印刷複製產業,積極培育動漫遊戲產業和創意設計產業。
(一)發揮優勢,擴大影響,大力發展演藝娛樂業。著力辦好全國新農村文化藝術展演活動,使之成為達州在全國具有廣泛影響的文藝展演品牌。加快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步伐,培育市演藝有限責任公司等市場主體和骨幹演藝企業。依託現有文化藝術資源,打造地方特色演藝娛樂品牌,逐步形成市縣互補的演藝娛樂產業集群。
(二)推動文化和旅遊結合,文化與生活共生,創新發展文化旅遊業。依託歷史文化、紅色文化、民俗民間文化以及自然景區,推動文化和旅遊的深度融合。科學編制文化旅遊發展規劃,積極策劃文化旅遊精品線路,打造一批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文化旅遊品牌,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文化旅遊產業園區。建設文化旅遊項目推介平台,包裝宣傳我市文化旅遊資源和產品,使文化旅遊成為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新的經濟成長點。
(三)引入現代科技,推動產業轉型,加快發展影視產業。推動有線廣電網路的數位化、雙向化改造,推進影視劇製作、播映和衍生品的開發及手機電視等新業態的發展。實現城市有線廣播電視網路數位化、雙向化全覆蓋。積極推進地面無線數位電視事業發展。籌建達州網路廣播電視台。實現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CMMB)市、縣城區和高速公路網路信號覆蓋。推動廣播電視媒體資源整合、集約經營,加快數字院線影院建設。
(四)創新運營機制,擴大有效覆蓋,積極發展出版發行產業。以達州日報社、達州廣播電視報社、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公司等為重點,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內容創新和集約經營,建設集報刊出版、網路出版、廣告創意等為主要內容的出版、發行產業集聚區。健全全市出版物發行網路,推動發展網路出版、手機出版等數字出版新業態。
(五)加強技術服務,加快企業集聚,大力發展印刷複製產業。建設一批印務園區和集中發展區,推動印刷產業集聚發展。加快印刷複製業數位化改造和綠色印刷認證,推動印刷複製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
(六)適應發展需要,依託科技進步,積極培育發展動漫遊戲產業。在全國新農村文化藝術演展基地創意文化產業園內,發展動漫遊戲產業運營體系,提高產業原創能力,拓展產業鏈與價值鏈。推動網咖連鎖經營,規範網咖市場秩序。
(七)提高附加值,增加貢獻率,積極發展創意設計服務業。大力推動文化與科技相融合,以傳統民俗民間工藝美術品等為重點,促進藝術設計創意向相關行業滲透、融合與發展,打造一批富有創意、特色鮮明、附加值高的創意設計品牌,培育發展書畫市場、古玩市場、奇石根雕、版畫等藝術品創作和交易平台,促進藝術品業集聚發展。

四、重點項目


充分發揮項目在推動文化產業發展中的支撐作用,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重點建設全國新農村文化藝術演展基地創意文化產業園、四川大竹文化創意產業園、宣漢縣土家民俗風情苑等21個文化產業項目。建立文化產業項目庫和項目動態管理機制,發揮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在擴大產業規模、提升產品層次上的重要作用,形成布局合理、優勢明顯的項目集群和產業高地。

五、主要措施


(一)培育市場主體。加快出版單位、電影、影視發行放映單位、文藝院團、非時政類報刊、重點新聞網站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進程,培育更多文化市場主體,形成文化產業發展的中堅力量。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實現可持續發展。發揮國有文化企業主導作用,培育一批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集團)。支持組建民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整合文化產業區域和行業優勢資源,加快民營文化企業集聚集群發展。
(二)完善市場體系。完善文化產品市場,建設電影、演出院線和出版物銷售網點,開發、拓展動漫遊戲、移動電視、網路廣播電視等新興市場。培育農村文化市場。推動文化市場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特色化發展,建立門類齊全、布局合理、管理到位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三)推動文化產業集聚發展。規劃建設一批具有較強產業和企業吸納能力、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較為完備的文化產業園區,提升現有園區功能,推動文化產業集聚發展。對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在基礎設施建設、土地、稅收等方面依法給予支持,吸引各類文化企業入駐園區。推動文化與旅遊、體育、信息、物流、建築、廣告、會展等產業融合發展,提高相關產業的附加值,延伸文化產業鏈。
(四)開展文化產業項目招商引資。精心篩選招商引資項目,搞好項目策劃和包裝,編印文化產業招商引資手冊。拓寬招商引資渠道,積極開展網上推介、媒體推介、會展推介以及組團招商、專題招商、定向招商等多種形式的招商活動。重點利用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中國四川國際文化旅遊節、四川國際電視節等重大會展平台搞好項目招商引資。
(五)加強文化產業人才培育。深入實施“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抓緊培養善於開拓文化新領域的拔尖創新人才、掌握現代傳媒技術的專門人才、懂經營善管理的複合型人才。支持舉辦各類研修班、培訓班,提升文化產業人才素養。支持文化企業組建人才培養、實訓基地,培養實用性、複合型技術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流動、激勵、保障機制,採取簽約、項目合作、智慧財產權入股等多種形式集聚文化人才。探索實行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協定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方式。

六、扶持政策


(一)設立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並逐年增加。各縣(市、區)要積極創造條件,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二)積極引進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等省內外股權投資基金,對我市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及重大文化項目進行股權投資,提升骨幹文化企業整體競爭實力。
(三)鼓勵和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及文化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銀企對接,開發適合文化產業特點的信貸產品,為文化產業提供配套金融服務。
(四)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大、中型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直接融資。組織具有良好信譽和發展前景的中小文化企業聯合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或集合票據;對於融資規模較大、項目較多的文化企業,鼓勵商業銀行以銀團貸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對中小文化企業,鼓勵商業銀行探索聯保聯貸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五)針對文化企業規模小、抵押品不足的實際,擴大信貸抵押擔保物範圍,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推廣小額信貸、動產抵押、股權抵押、商標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新型信貸產品。
(六)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文化企業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給予獎勵和債券貼息以及風險補助。
(七)文化企業通過收購、兼併、重組擴大經營規模,涉及存量土地、房產轉讓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變更權屬等有關手續時,涉及的有關稅費依法享受相關的企業改制、改組、改造優惠政策。
(八)文化企業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可享受市政府有關工業企業申報技術改造、大企業大集團、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園區(基地)建設方面的優惠政策,按國家規定可享受工業企業在用電、用水、用氣等方面的價格政策。
(九)對符合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條件的或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文化企業依法給予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國家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規定的文化企業,依法給予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對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依法給予小型微利文化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十)放寬文化企業集團公司設立條件,在市級以上登記機關登記的文化企業集團,控股子公司由5個放寬至3個,母公司註冊資本(金)放寬至1000萬元,母子公司合計註冊資本(金)放寬至2000萬元。
(十一)放寬文化企業註冊資本(金)條件,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一般性文化公司註冊資本(金)可降低到3萬元人民幣。允許文化事業單位在轉企改制中以經審計評估後的淨資產作為註冊資本(金)進行出資。允許新設立的文化企業註冊資本(金)在2年內分期注入,但註冊資本(金)必須符合相關行業規定。
(十二)支持文化企業連鎖經營。允許具有3個以上經營門店(分支機構)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連鎖”字樣,連鎖經營企業統一配送經營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需前置審批的,可由總部統一向行政管理部門申辦,連鎖門店持加蓋總部印章的批准件複印件申辦營業執照。
(十三)做好文化產業發展用地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銜接,優先安排用地計畫指標。對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新建和改擴建等確需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按程式依法予以調整。
(十四)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地、可利用的民舍院落區域、傳統商業街和歷史文化保護街區等存量房產興辦文化產業項目。
(十五)對於位置較好且城市規劃已發生調整、具備較大土地級差收益的原文化用地,通過搬遷改造等方式籌措的資金,全部用於文化產業發展,優先用於原用地單位的文化產業項目。
(十六)鼓勵文化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實現直接融資。
(十七)對文化企業領軍人物進行獎勵,獎勵標準另行制定。

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文化產業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具體方案,出台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組織、引導、推動當地文化產業科學發展、加快發展。
(二)明確職責。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協調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各級文廣影視、新聞出版、發展改革、經信、國資、科技、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商務、稅務、工商、外事、金融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配合,創新舉措,提高行政效能和市場監管水平,主動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共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三)強化督查。加強對文化產業發展工作的督查督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和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將文化產業統計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序列,定期發布統計數據。
八、本意見自2013年8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期滿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內,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範性檔案有新的規定,或按程式對本意見作出廢止、修改、失效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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