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48號)精神,現就我市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二、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銜接溝通體系,三、激發職業教育辦學活力,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五、提升發展保障水平,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目標任務


到2020年,建立以職教園區為基本形態,產教深度融合,中職高職有機銜接,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相互溝通,體現終身教育理念,支撐川渝鄂陝結合部職業教育基地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總體保持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9萬人,高等教育在校生3萬人,繼續教育年規模100萬人次左右。
——職業院校辦學條件明顯改善,“雙師型”教師數量素質、實訓設備配置與專業培養目標相匹配,信息技術廣泛套用,人才培養水平大幅提升。
——職業院校區域布局和專業結構更加適應達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成西南職業教育園區。各縣(市)建成高起點、高規格的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成省級以上示範性職業院校5所,新增市級以上重點專業10個。
——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多元辦學格局。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合作辦學機制,建立以校企合作為主要特點的辦學制度和職業教育集團,到2020年力爭覆蓋全市職業院校和重點行業產業。
——現代職業教育戰略地位更加落實,政府和部門職責更加明確,發展保障更加有力,全社會支持和參與職業教育的氛圍更加濃厚。

二、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銜接溝通體系


(一)最佳化職業學校區域布局和專業結構。構建達州主城區以西南職教園區為視窗、縣(市)以職教中心為主體的區域布局。推進西南職教園區與創意產業園區一體化發展,把西南職教園區建設成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中職高職銜接、現代信息技術支撐、資源整合發展、學生創業就業的現代職業教育示範區。把職教中心建設成為縣域內的職業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社區教育中心。鞏固提升護理、學前教育等優勢專業,做大做強機械加工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等骨幹專業,突破發展服務“三農”、產業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和社會治理現代化需求新專業。
(二)鞏固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統籌普通高中教育與職業教育,將發展中職教育作為普及高中教育的重點。嚴格落實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規範招生秩序,確保普通高中學生與職業學校學生人數大體相當。支持優質學校通過兼併、託管、合作等形式整合辦學資源。深化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內務管理示範學校和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發揮省級以上示範性職業院校的引領、骨幹和輻射作用。探索舉辦綜合高中。繼續實施民族地區“9+3”免費教育計畫。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評價制度。
(三)創新發展高等職業教育。支持四川文理學院逐步轉型發展為套用型大學。支持達州職業技術學院建成省級示範高職院校,成為秦巴地區職教龍頭、技術服務中心和高端技能人才培養搖籃。支持達州廣播電視大學轉型為開放大學,成為達州繼續教育的資源研發中心和服務指導中心。力爭新建1所高職院校。
(四)推進中高職教育銜接。推進中高職培養目標、專業設定、課程體系、實習實訓等方面銜接。支持中職、高職、企業三方聯合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提高職業院校招收中職畢業生和有實踐經歷人員比例。支持職業院校探索“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和中高職貫通培養的考試招生辦法。支持中職學校與市內外高職院校合作實施中高職貫通培養。逐步擴大學前教育、護理、健康服務、社區服務等專業五年制高職招生計畫。建立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
(五)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建立有利於全體勞動者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的靈活學習制度,服務全民學習、終身學習,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組織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計畫、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和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計畫。廣泛開展職業培訓和創業就業培訓。建立職業院校服務社區(村、企業)制度。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創建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發展示範縣(市、區)。

三、激發職業教育辦學活力


(六)引導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各層次職業院校與公辦職業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關教育、財政、土地、金融等政策。在設定標準、準入審批、督導評估等方面,與公辦職業院校一視同仁。健全政府補貼、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扶持民辦職業教育發展的制度。支持獨資、合資、合作舉辦民辦職業院校;加快民辦職業院校產權制度改革,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社會力量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支持社會力量以購買、承租、委託管理等方式改造辦學活力不足的公辦職業院校,探索所有制不同的職業院校相互委託管理和購買服務的機制。建立民辦職業院校分類管理制度。
(七)健全企業參與制度。鼓勵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參與職業院校專業建設、課程改革、教育教學和實訓基地建設,依託職業院校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對接職業院校設立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崗位。支持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產品研發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探索引校進廠、引廠進校、前店後校等校企一體化的合作形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給予支持,落實校企合作企業的稅收優惠和獎勵政策。
(八)加強行業指導、評價和服務。通過授權委託、購買服務等方式,把適宜由行業組織承擔的職責交給行業組織,給予政策支持並強化服務監管。行業組織要履行好發布行業人才需求、推進校企合作、參與教學指導、開展質量評價等職責,建立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加強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建設。
(九)建立現代職業學校制度。完善職業院校現代治理結構,落實相關辦學自主權,建立績效考核內部分配機制。落實校長任職資格標準,推行校長聘任制改革和公開選拔試點。
(十)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支持大中型企業、規模以上行業龍頭企業、示範職業院校牽頭探索建設多樣化的職教集團,完善治理結構,形成資源共享、學分互認、學生跨校、教師互動、共同發展的新型職教集團運行模式。加強集團內部專業集群建設。建立職業教育產業發展定期對話機制。

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十一)深化職業教育課程教學改革。建立專業教學標準與職業標準聯動開發機制,形成對接緊密、特色鮮明、動態調整的職業教育課程體系。強化教學、學習、實訓相融合,推行項目教學、案例教學、工作過程導向教學等教學模式。堅持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保障學生技術技能培養質量,建立公共基礎課、專業技能課畢業考評制度。堅持和完善市、縣、校三級職業技能競賽制度。
(十二)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探索建立教師“固定崗位+流動崗位”制度。職業院校教師缺額指標原則上用於引進專業教師。支持中職學校在編制總數10%內自主聘用具有相應專業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能人才任教。落實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落實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到職業院校擔任專(兼)職教師的相關政策。在中職學校設定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增加中職學校特級教師、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評選比例。加強職業教育科研教研隊伍建設,健全市、縣、校三級職業教育科研教研體系,落實人員編制,整體提升職業教育科研教研水平。
(十三)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職業院校數位化校園建設,創建全市職業教育品牌展示、資源共享、經驗交流、互動學習、創意推介的信息平台,推動校際、校企、校地信息資源共享。加強現代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培訓,將現代信息技術套用能力作為教師評聘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四)加強區域開放合作。成立達州職業教育協會。建立職業學校結對幫扶制度。支持職業院校在推進集團化辦學和中高職銜接等方面開展跨區域合作。完善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平台,提供信息和支持。發揮學習型城市建設聯盟平台作用,引進國內優質職教資源。

五、提升發展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經費穩定投入機制。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建設川渝鄂陝結合部職業教育基地的意見》,嚴格執行職業教育重大項目投入機制和公辦職業院校財政生均經費撥款制度。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地方教育附加費用於職業教育比例不低於30%的政策。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資金。落實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提取相關政策。發揮好企業職工教育培訓、新農村建設、就業安置、扶貧移民等各類資金在職業培訓中的作用。健全完善民辦職業院校融資機制、收費制度。落實捐贈職業院校稅前扣除相關政策。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
(十六)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將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特色專業建設和“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畫等職業教育建設項目,納入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重點支持中等職業學校改善辦學條件,開發優質教學資源,提高“雙師型”教師素質。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行業部門要切實加強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
(十七)落實資助政策。嚴格實施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政策,落實職業院校學費收入的5%資助學生政策。加強資金監管,嚴查“雙重學籍”、“虛假學籍”等問題。
(十八)落實就業和用人保障政策。認真執行就業準入制度,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支持在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設立職業技能鑑定所(站)。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職業院校畢業生。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職務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九)落實政府和部門職責。完善分級管理、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各地要把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解決發展難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要切實承擔主要責任,主動加強向上對接,積極爭取政策、項目、經費傾斜。完善職業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二十)強化督導考核。建立縣(市、區)人民政府、部門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年度述職制度,將其履職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發展職業教育職責的督導。落實督導報告公布制度,將督導報告作為對被督導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二十一)營造良好環境。落實好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表彰獎勵制度以及科研和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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