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自然資源局

達州市通川區自然資源局

達州市通川區自然資源局是達州市通川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州市通川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達州市張家灣路11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管理及地質災害防治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定本區有關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依法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工作;研究擬定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政策;組織貫徹實施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區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他土地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參與報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預審;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三)監督檢查全區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查處土地、礦產違法案件。(四)負責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負責全區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全區耕地占補平衡。(五)負責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與評價、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依法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登記、發證工作。(六)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編制及地價動態監測;負責土地使用權評估價格的備案。(七)按規定擬定、審核、報批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徵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承辦區級(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按規定負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耕地開墾費、土地用償使用費、土地閒置費、土地出讓金等的征管;組織實施區級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鄉(鎮)、村用地管理和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工作。(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依法審批和組織實施對外合作區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組織實施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和採礦權價款的徵收和使用。(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監督檢查全區地質災害點的監測、治理項目、地質災害避險搬遷項目的實施;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審核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依法保護地質環境;組織上報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及其開發利用;協助開展地熱、礦泉水的鑑定和年度審理工作。(十)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省、市、區財政撥給的有關經費的使用。(十一)負責編制實施本區土地和礦產資源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十二)負責達州市中心城市規劃區外土地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十三)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四)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相關政策規定、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開展全區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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