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2002年農業生產考核辦法

為切實抓好2002年糧食生產,確保各項任務目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2002年農業生產考核辦法
  • 所屬地區:道真自治縣
  • 年限:2002年
  • 屬性:法律法規
一、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一 春耕生產(40分),二 秋種(20分),三 種植結構調整(12分),四 適用技術培訓(8分),五 全年糧油總產量指標(20分),二、考核辦法,三、表彰獎勵,

一、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 春耕生產(40分)

1、生產責任制(3分):⑴ 糧食生產領導小組;⑵ 2002年糧食生產意見;⑶ 各項糧食生產計畫分解落實。以鄉鎮檔案為準,每項各1分,沒有不計分。
2、良種推廣(4分):⑴ 雜交水稻;⑵ 雜交玉米。每項2分,完不成計畫按比例計分,以縣農業局計畫和鄉鎮農推站銷售數為主要依據。
3、農業適用技術推廣(33分)
⑴ 雜稻面積(2分):完成計畫面積的計2分,完不成計畫面積的按比例計分。
⑵ 水稻旱育秧面積(3分):完成計畫面積計3分,完不成計畫面積按比例計分,以縣農業局銷售敵克松數量計算,增1個百分點加0.1分,加分不超過本分值的50%。
⑶ 水稻拋秧栽植(3分):完成計畫計2分,完不成計畫的按比例計分,增加1個百分點加0.1分,加分不超過本分值的50%。
⑷ 水稻寬窄行栽植(5分):水稻拉繩寬窄行規範化栽植占水稻栽插面積95%以上的計5分,占80—95%的按比例計分,80%以下不計分。
⑸ 油菜秸稈還田(2分):完成計畫的計2分,完不成計畫的按比例計分。
⑹ 玉米育苗移栽(2分):玉米育苗移栽占玉米種植面積95%以上的計2分,占80—95%的按比例計分,80%以下不計分。
⑺ 玉米單株定向移栽(4分):玉米單株定向移栽占玉米播種面積80%以上的計2分,60—80%的按比例計分,60%以下不計分。
⑻ 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3分):各類農作物相對連片2畝以上發生毀滅性病蟲害的不計分。
⑼ 示範點(5分):水稻示範點連片500畝以上的計2.5分,玉米示範點連片500畝以上的計2.5分,否則不計分(以實施農戶花名冊為準)。
⑽ 密度(4分)
① 水稻(2分):畝栽插1.5萬窩以上,並占水稻栽插面積95%以上的計2分,占80—95%的按比例計分,80%以下不計分。
② 玉米(2分):畝栽2800株以上,並占玉米種植面積95%以上的計2分,占80—95%的按比例不計分,80%以下不計分。

二 秋種(20分)

1、工作責任制(3分)
建立秋種工作領導小組、出台秋種工作意見、下達秋種計畫各計1分。
以上三項內容以2002年9月20日前收到檔案為準,過期不計分。
2、良種銷售(2分)
以縣農業局下達計畫和當地農推站銷售數量為準。
⑴ 雜交油菜種銷售(1分):完成計畫計1分,完不成計畫按比例計分,每增1個百分點計0.1分,加分不超過本分值的50%。
⑵ 小麥種銷售(1分):計分方法同上。
3、適用技術推廣(15分)
⑴ 油菜面積(2分):完成計畫任務計2分,完不成計畫按比例計分,增1個百分點加0.1分,加分不超過本分值的50%。
⑵ 油菜育苗移栽(2分):油菜育苗移栽面積占油菜種植面積95%以上的計2分,占80—95%的按比例計分,80%以下不計分。
⑶ 稻茬免耕油菜(2分):完成計畫任務的計2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⑷ 小麥面積(2分):小麥播種面積完成計畫計3分,完不成計畫的按比例計分,超計畫每增1個百分點加0.1分,加分不超過本分值的50%。
⑸ 小麥規範化播種(2分):小麥規範化播種面積占小麥播種面積95%以上的計2分,占80—95%的按比例計分,80%以下不計分。
⑹ 示範點(3分):油菜樣板連片500畝以上的計2分,小麥樣板連片100畝以上的計1分,否則不計分,以實施農戶花名冊為準。
⑺ 密度(2分):畝栽油菜6000株以上,並占油菜移栽面積95%以上的計2分,占80—95%的按比例計分,80%以下不計分。

三 種植結構調整(12分)

以統計局、農業局統計數據為準。
1、完成優質稻計畫面積,逐步向商品基地化建設發展的計3分,完不成計畫面積的按比例計分。
2、完成特用玉米計畫面積的計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計分。
3、經濟作物種植面積比上年增長10%以上的計3分,10%以內的按比例計分,與上年持評的不計分。
4、完成脫毒馬鈴薯種植面積的計3分;每超10個百分點加1分,加分不超過2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四 適用技術培訓(8分)

1、綠證培訓(4分):完成綠證培訓計畫的計2分,完不成的不計分;頒證計2分,計分方法同上。
2、普及培訓(2分):完成計畫的計2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3、幹部培訓(1分):完成計畫的計1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4、農民技術職稱評定(1分):完成計畫的計1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五 全年糧油總產量指標(20分)

1、全年糧食產量(5分):完成全年糧食總產量計畫的計5分,完不成計畫的按比例計分,超計畫完成每增1個百分點加0.1分,加分不超過本分值的50%。
2、夏糧產量(5分):完成夏糧產量計畫的計5分,完不成計畫的按比例計分,超計畫完成每增1個百分點加0.1分,加分不超過本分值的50%。
3、夏糧產量比重(3分):夏糧產量占全年糧食總產量20%(含20%)以上的計3分,否則不計分,每增1個百分點加0.1分,加分不超過2分。
4、秋糧產量(5分):完成計畫的計5分,完不成計畫的按比例計分,每增1個百分點加0.1分,加分不超過本分值的50%。
5、油菜籽產量(2分):完成計畫的計2分,完不成計畫的不計分。
以上考核以縣計畫局、農業局下達計畫和縣統計局數據為基準數計算。

二、考核辦法

綜合考核由縣農辦牽頭,會同縣糧食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檢查組,分階段對各鄉(鎮)進行檢查計分。考核結束後,考核單位將考核結果報縣人民政府綜合審定,決定等次。

三、表彰獎勵

對考核評比獲得前三名的鄉(鎮),縣人民政府將給予表彰獎勵。
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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