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貴州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按照“三強三嚴格”(即強化全社會安全意識、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政府監管職責,嚴格管理、嚴格執法、嚴格責任追究)要求,強化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集中力量打擊煙花爆竹私產、私銷、私存和私運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範全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秩序,堅決遏制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提高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任務目標
1.排查、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窩點。深入排查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窩點,並始終保持嚴打嚴控高壓態勢,加大對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要徹查流通渠道和源頭,堅決依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窩點。
2.進一步規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市場秩序。嚴格實行煙花爆竹專店專櫃經營,積極引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規範經營、守法經營,同時堅決查繳非法煙花爆竹產品,依法嚴肅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3.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安全監管責任,確保打擊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以下簡稱“打非”)工作落到實處;對“打非”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瀆職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採取有效形勢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提高廣大人民民眾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產品違法性、危險性的認識。
三、工作重點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進行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活動的。
2.依法關閉、打擊取締和停產之後,又私自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
3.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的安全監管,對非法違法經營的網點予以取締。
4.抗拒安全生產執法,拒不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改要求的。
5.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6.煙花爆竹產品質量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打非”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樊建明(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李黔陽(縣公安局局長)
楊孝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傳建雄(縣安監局局長)
成 員:冉孝禮(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董世華(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馮再勇(縣監察局副局長)
朱福波(縣安監局副局長)
王槐兵(縣公安局副局長)
鄭繼新(縣交通局副局長)
周學平(縣工商局副局長)
吳 剛(縣質監局副局長)
鄧正平(縣總工會副主席)
張曉剛(玉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開祥(上壩鄉人民政府鄉長)
韓 譽(三江鎮人民政府鎮長)
鄧應超(隆興鎮人民政府鎮長)
蹇忠玉(棕坪鄉人民政府鄉長)
李經緯(舊城鎮人民政府鎮長)
鄒俊華(桃源鄉人民政府鄉長)
周永強(洛龍鎮人民政府鎮長)
馮 毅(忠信鎮人民政府鎮長)
鄒賢木(河口鄉人民政府鄉長)
駱科生(陽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鄧國書(大磏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克領(三橋鎮人民政府鎮長)
謝忠仁(平模鎮人民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委辦,由縣安委辦副主任、縣安監局副局長朱福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打非”日常工作,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的“打非”工作。
五、工作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加強對運輸、安全燃放方案的管理,組織銷毀廢舊和沒收的煙花爆竹,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實施治安處罰。
2.縣安監局:負責監督已取得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許可證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查處已取得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3.縣質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對生產、流通中的煙花爆竹進行質量抽查,依法查處新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嚴厲查處假冒偽劣產品和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行為,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銷售,並將抽查結果通報領導小組及其它成員單位。
4.縣工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營業執照管理工作,嚴厲打擊和查處無照經營及超範圍生產經營行為。
5.縣交通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和人員的資質管理,嚴禁旅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船),嚴肅查處客運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6.縣委宣傳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宣傳,利用各種宣傳媒體教育民眾,使之知法、懂法和守法,提高民眾自我保護意識,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輿論監督。
7.縣監察局:負責對各級各有關部門開展“打非”工作的監督、查處違規違紀案件。
8.縣檢察院:負責查處各級各有關部門在“打非”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參與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等級安全事故查處。
9.鄉(鎮)人民政府:按照2月16日全省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結合本轄區實際,全面開展“打非”專項行動,對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立即予以打擊,確保取得實效。
六、工作步驟
1.自查階段(2009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5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安委〔2006〕3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遏制非法生產煙花爆竹事故的通知》(安委辦〔2008〕32號)、《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建議函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09〕29號)和《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遵義市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辦發〔2009〕19號)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務必於2009年3月16日前將自查情況、專項行動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等情況報縣安委辦。
2.整治階段(2009年3月21日至10月29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集中力量深入開展“打非”專項行動。縣政府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務必於2009年10月27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安委辦。
3.總結階段(2009年10月30日至12月10日)。在各鄉(鎮)人民政府自行開展總結驗收的基礎上,縣政府將組織督查組進行一次全面整治,對問題突出的要進行重點整治,並將檢查驗收結果列入年終考核的一項主要內容。
七、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維護國家法律權威,維護國家和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本利益高度,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對“打非”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安排部署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檢察、安監、公安、交通、質監、工商等部門要集中力量,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採取檢查、督查、座談和明查暗訪等方式,及時查處各種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2.落實責任,嚴厲打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配合,落實責任,迅速部署,立即開展工作,依法打擊。對非法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處,打擊一處,絕不姑息。對明顯存在非法違法違規行為視而不見或態度不堅決導致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廣泛宣傳,充分發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充分發動和依靠廣大人民民眾積極參與“打非”專項行動。對查處的重大非法違法違規行為,要在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曝光,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完善整治長效機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鼓勵全社會舉報各種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煙花爆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