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是運城市人社部為完善運城市醫療保險體系、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運城市政府
《運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是運城市人社部為完善運城市醫療保險體系、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制定的辦法。
《運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是運城市人社部為完善運城市醫療保險體系、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制定的辦法。運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完善我市醫...
《武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已經武威市政府五屆第11次常務會議審定通過,武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實施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全市城鎮職工基本...
定西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8月16日印發定西市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制度,維護參保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
《景德鎮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是為加快推進景德鎮市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提高職工醫療保障水平,根據相關法規及檔案精神,結合景德鎮市實際情況而制定的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由江西省景德鎮市人民政府於2012年12月12日發布並實施...
2.統一繳費辦法。全市統一參保繳費標準和繳費年限要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統一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3.統一待遇標準。全市執行統一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政策。4.統一信息管理。以現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區信息系統為基礎,擴大容量...
第一條第二條 全市實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統一政策規定,統一醫療服務,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結算辦法。第三條 堅持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堅持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收...
《周口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是二○一一年九月九日周口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信息 周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周口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 周政〔2011〕5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為保障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無單位退休人員等的基本醫療需求制定的辦法。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
8.統一責任分擔。制定金華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責任分擔辦法。按照基金統一收支、責任分級負責、缺口合理分擔原則,建立權利與義務相對等、事權與財權相匹配、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市與縣(市、區)政府責任分擔機制。(三)管理服務一體 體...
《廣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已經三屆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檔案通知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安府辦發〔2011〕83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
《2019石家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2019年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規〔2019〕7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
市醫保局牽頭,統一規範待遇審核、費用支出等經辦流程,統一費用結算辦法,於12月20日前,制定《安順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等相關配套政策,確保12月31日前,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四)基金審計 全市城鄉居民...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0〕9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
為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的意見》(豫政〔2011〕50號)精神,制定《三門峽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該《辦法》於2011年12月8日由...
2012年8月6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2〕76號印發《六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收統支實施辦法》。該《辦法》分基本原則、目標要求、統籌內容、工作職責、附則5部分,由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在校學生...
《呼和浩特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是呼和浩特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11年3月25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1年4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 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
第一條根據《懷化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章管理模式 第二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組織實施和宣傳,並對經辦機構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大額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管理制度;執行統一的醫保費用基金住院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門診慢特病病種保障範圍和標準;執行統一的異地就醫管理辦法。
《韶關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韶府規審〔2016〕1號)經2016年2月1日韶關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屆88次常務會議通過,2016年2月15日韶關市人民政府令第129號發布。該《辦法》分總則、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參保繳費、基本醫療保險...
3.統一基金移交存放。在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前,對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的醫保基金開展專項審計,明確歷年債務、欠費和基金結餘及移交辦法,建立健全基金結餘存款管理機制。4.統一責任分擔機制。按照“基金統一收支、責任分級負責、缺口合理...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辦法。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設區市級統籌的意見》(贛府廳發[2009]97號)和《上饒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饒發[2009]14號),為提高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建立政策統一、標...
本實施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萍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萍府辦字〔2011〕33號)自動廢止。本實施辦法由市醫療保障局、市財 政局負責解釋。政策解讀 2020年12月2日,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萍鄉市醫療保險...
《黃岡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已經黃岡市人民政府同意,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月 25日印發.本實施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全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
二、實行市級統籌後,各縣(市)、馬尾區在參保範圍、繳費標準、待遇水平、經辦流程、信息管理五個方面須嚴格按照《福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榕政綜[2000]364號)及相關配套檔案執行。基金管理按以下辦法執行:各縣(市)、...
2014年6月30日,張家口市人民政府以張政〔2014〕2號印發《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職工醫保費的繳納、職工醫保基金的配置和管理、職工醫保待遇、醫療服務管理、費用結算管理、法律責任、附則8章4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