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四川省是勞務輸出大省,常年有2500萬農民工外出務工,發揮好廣大農民工朋友的潛力,可以為我省乃至全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添磚加瓦。截至目前,全省農民工服務工作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比如農民工服務工作仍缺乏一套明確和清晰的服務內容以及相對統一的場所要求、人員要求、服務評價等,使得各級中心在開展農民工服務工作時缺乏好的規範制度來指導,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各地優秀經驗做法也無法得到推廣。如何可以更好的幫助農民工解決就業、創業困難,進而更好地維護農民工權益是當前農民工服務主管部門所面臨的主要問題。農民工服務工作已經在全省各級農民工服務機構主持下全面展開,省、市、縣、鄉和省政府駐外辦陸續成立了或即將成立專門的農民工服務中心,日益健全的機構設定也極大的滿足了農民工的服務需求,在全國也樹立起了典範,並在工作中積累了大量的服務經驗。
因此,為更好的統籌和最佳化全省農民工服務資源配置,按照安徽省委主要領導有關要求,迫切需要通過建立《農民工服務規範》省級地方標準,更加科學、規範地服務好農民工朋友,切實解決農民工在務工、創業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為我省農民工服務指明方向。
編制進程
《農民工服務規範》省級地方標準於2020年列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畫(第五批),第3項就是該標準。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歸口並解釋。
由四川省農民工服務中心牽頭,農民工服務專業人員和標準化專家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標準起草工作組開展前期工作。為了了解四川省農民工服務工作現狀,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標準起草工作組依次前往遂寧市、內江市和廣安市開展調研工作,通過對省、市(州)、縣(市、區)、鄉(鎮)、村(社區)農民工服務機構、其他相關單位和部分農民工代表的走訪調研和現場座談,收集了四川省農民工服務的相關數據、問題、意見和檔案資料,初步掌握了各級農民工服務工作領域的現狀,對農民工服務工作有了系統的把握,為制定有效且符合實際的《農民工服務規範》提供了現實依據和理論基礎。
2021年1月,在對政策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和調研具體情況進行逐條梳理的基礎上,標準起草工作組通過內部研討,確定了《農民工服務規範》標準的框架結構。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多次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了論證,經過反覆推敲與修改,初步形成了《農民工服務規範》(草案稿),標準文本涵蓋了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內容、服務監督與評價等內容。
標準內部徵求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通過廣泛的討論,又對初稿結構、內容作出了一些適當的修改,於2021年4月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為了《農民工服務規範》標準在內容上更加完善,在實施過程中更易操作,標準起草工作組將《農民工服務規範》標準發至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及各市(州)、縣(區)農民工服務機構、優秀農民工代表進行廣泛的意見徵集,2021年5月標準起草工作組根據徵集到的意見對標準內容進行了全面的修改和綜合的調整。
標準公開徵求意見:2021年5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將標準徵求意見稿送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公示,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2年2月24日,地方標準《農民工服務規範》(DB51/T 2869-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4月1日,地方標準《農民工服務規範》(DB51/T 2869-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四川省農民工服務中心、四川萬豪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斌、黃曉東、孫智明、張凱釔、秦家雷、鄧維、彭蕊、李白楊、韓艾、劉帥、郭鵬、曹驂、靳西彪、萬春美、呂開平、趙宇超、郭飛。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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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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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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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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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服務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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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服務內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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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評價與改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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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 (資料性)各級農民工服務機構服務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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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 (資料性)農民工基本信息管理台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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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農民工服務規範》(DB51/T 2869-2022)規定了開展農民工服務的服務機構、服務內容及要求、評價與改進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各級農民工服務機構開展的農民工服務工作。
引用檔案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 13495.1 消防安全標誌—第1部分:標誌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定原則與要求—第1部分:總則 | GB 15630 消防安全標誌設定要求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導向要素的設計原則與要求 DB51/T 1174 政務服務中心基礎設施建設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一經發布,歸口單位應進行貫標指導,同時藉助新聞媒體、宣傳欄、簡訊等進行宣傳,深入推廣《農民工服務規範》標準,提高標準化建設意識,充分發揮標準化作用,為標準實施營造良好的氛圍。
在標準完成並頒布實施後,應按照標準所涵蓋的各方面內容和條款落實標準實施,協調各部門處理好《農民工服務規範》標準實施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解決好因標準實施所產生的人員配置,資金保障方面的問題,為標準化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為了使標準化工作得到積極有效的落實,在開展標準化工作的同時也應該積極開展標準實施後的監督檢查工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人員,採取不定期、隨機抽查、問卷、座談等方式監督標準的落實情況,對於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並督促整改。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農民工服務規範》(DB51/T 2869-2022)的制定,有利於提升四川農民工服務保障標準化、規範性和制度化水平。該標準是首家制定農民工服務保障領域省級地方標準。該標準在全中國無先例可循的情況下,緊密結合四川農民工服務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實際,從滿足農民工多層次、多渠道、多樣化服務需求出發制定標準,為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提供“四川方案”。該標準明確了農民工服務工作標準化實施路徑。該標準對農民工服務場所建設、制度管理、服務事項作出安排,重點明確了信息服務、就業服務、技能培訓服務、回引創業服務、權益保障服務、關心關愛服務、公共服務等7大類30餘項服務標準,為標準化實施提供指引。該標準為提升四川農民工工作水平增添了新動能。該標準實施將切實幫助解決農民工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難題,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持續擴大勞務收入,積極回引返鄉創業,大力助推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