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

“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

“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門聯合發起的行動,旨在做好春節前後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讓廣大農民工安心舒心開心過個好年。

2022年12月1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3年春節期間“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的通知》,部署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出行、就業、收入等方面的暖心舉措。

2024年1月1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疾控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 、國鐵集團10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4年“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的通知》,對春節期間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
  • 行動宗旨:做好春節前後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
行動情況,2022年檔案要求,2023年檔案要求,通知原文,2024年檔案要求,通知原文,

行動情況

2022年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鄉村振興局、全國總工會、國鐵集團等八部門單位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2年春節期間“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的通知》,對春節期間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作出四方面部署安排。
2022年12月1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3年春節期間“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的通知》,部署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出行、就業、收入等方面的暖心舉措。
2024年1月1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疾控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 、國鐵集團10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4年“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的通知》,對春節期間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022年檔案要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鄉村振興局、全國總工會、國鐵集團等八部門單位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2年春節期間“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的通知》,對春節期間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作出四方面部署安排。
一是做好出行服務。通知要求各地積極引導返鄉返崗農民工錯峰出行,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適時對集中出行農民工組織開展“點對點”專車、專列運輸服務。
二是做好就業服務。通知提出,各地因地制宜開展穩崗留工,引導農民工有序外出就業,促進就地就近就業創業,重點加強脫貧勞動力就業幫扶,幫助農民工提升技能水平。
三是維護好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通知強調各地指導用人單位規範用工行為,落實好就地過節農民工休息休假等合法權益,紮實推進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
四是加強關心關愛。通知要求各地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送溫暖”活動,做好農民工疫苗接種和核酸檢測等健康服務,加強對困難農民工的兜底保障,讓農民工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2023年檔案要求

做好關懷慰問
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因地制宜開展走訪慰問農民工活動,宣傳宣講黨中央對廣大農民工群體的關心關懷關愛。通過“倡議書”“一封信”等方式開展線上慰問、線上拜年。發揮好農民工務工之家、駐外勞務服務站、工會幫扶(服務)中心、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等作用,結合農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務。積極為留崗農民工組織開展文藝聯歡、集體過年、發放年貨等“送溫暖”活動。
做好出行服務
及時發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氣等信息,引導返鄉返崗農民工安全出行、錯峰出行。交通、鐵路等部門要開通綠色通道,為農民工集中購買汽車票、火車票提供便利。按規定落實外出務工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交通費補貼。鼓勵在農民工集中的交通站場設定志願服務工作點,為有需要的大齡農民工在購票乘車、出示健康信息、搬運行李等方面提供幫助。提示農民工系好安全帶、不坐超員車、不坐非客運車輛,運輸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對節前在外地務工集中返鄉的、節後已確定工作崗位集中外出的農民工,根據實際需要視情提供“點對點”包專車、專列(車廂)等運輸服務。
做好培訓服務
以節前提前返鄉、節後延遲返崗的農民工為重點,加強動態監測分析,有針對性地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將脫貧人口作為優先就業幫扶對象,幫助儘快實現就業。利用春節假期摸排農民工技能培訓意願,鼓勵農民工根據實際需求,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參加技能培訓。各地團委要發動青聯委員以及社會愛心企業舉辦返鄉農民工專場招聘會,通過廣泛發布崗位信息、宣傳優惠政策等幫助更多農民工就近就地就業創業。
做好健康服務
各地要廣泛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有針對性地提高農民工健康防護意識,為農民工疫苗接種提供便利,對於農民工集中的企業、社區可協調有關機構上門服務。做好返鄉農民工健康監測服務,利用春節期間做好重點地區農民工職業病摸底工作。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春節期間開展農民工義診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為農民工免費發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做好文化服務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負責組織全國“村晚”等示範展示活動,宣傳農民工拼搏奮鬥、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落實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面向全社會免費開放政策,有針對性地開發、開放一批農民工喜聞樂見的公共文化服務資源,舉辦面向農民工的民眾文化活動。
做好權益維護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企業依法合規用工,暢通農民工維權渠道,加大違法懲戒力度,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快立、快調、快審、快結”長效機制,維護好農民工工資報酬等權益。積極推行“勞動維權+就業幫扶”工作模式。司法行政部門要深入開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農民工”活動,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公益法律服務。
做好關愛幫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工發放失業保險待遇。民政部門要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農民工提供社會救助,強化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要落實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加強遭遇急難農民工的救助幫扶。開展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政策宣傳講解、需求轉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務。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走訪慰問,對於有困難的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及時提供相應關愛幫扶措施。團委要積極開展“童心港灣”建設,通過親情陪伴、情感關懷、自護教育、勵志教育等促進農民工子女健康成長。各地要鼓勵關注農民工關心關愛工作的公益慈善、志願服務等公益夥伴,探索通過項目制等方式,為農民工群體開展專業化、精細化、社會化服務。

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安廳(局)、民政廳(局)、司法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文化和旅遊廳(局)、衛生健康委、鄉村振興局、疾控局、總工會、團委,各鐵路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民工工作決策部署,做好春節前後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讓廣大農民工安心舒心開心過個好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疾控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國鐵集團定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聯合開展“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動內容
(一)做好關懷慰問。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因地制宜開展走訪慰問農民工活動,宣傳宣講黨中央對廣大農民工群體的關心關懷關愛。通過“倡議書”“一封信”等方式開展線上慰問、線上拜年。發揮好農民工務工之家、駐外勞務服務站、工會幫扶(服務)中心、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等作用,結合農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務。積極為留崗農民工組織開展文藝聯歡、集體過年、發放年貨等“送溫暖”活動。
(二)做好出行服務。及時發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氣等信息,引導返鄉返崗農民工安全出行、錯峰出行。交通、鐵路等部門要開通綠色通道,為農民工集中購買汽車票、火車票提供便利。按規定落實外出務工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交通費補貼。鼓勵在農民工集中的交通站場設定志願服務工作點,為有需要的大齡農民工在購票乘車、出示健康信息、搬運行李等方面提供幫助。提示農民工系好安全帶、不坐超員車、不坐非客運車輛,運輸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對節前在外地務工集中返鄉的、節後已確定工作崗位集中外出的農民工,根據實際需要視情提供“點對點”包專車、專列(車廂)等運輸服務。
(三)做好就業和培訓服務。以節前提前返鄉、節後延遲返崗的農民工為重點,加強動態監測分析,有針對性地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將脫貧人口作為優先就業幫扶對象,幫助儘快實現就業。利用春節假期摸排農民工技能培訓意願,鼓勵農民工根據實際需求,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參加技能培訓。各地團委要發動青聯委員以及社會愛心企業舉辦返鄉農民工專場招聘會,通過廣泛發布崗位信息、宣傳優惠政策等幫助更多農民工就近就地就業創業。
(四)做好健康服務。各地要廣泛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有針對性地提高農民工健康防護意識,為農民工疫苗接種提供便利,對於農民工集中的企業、社區可協調有關機構上門服務。做好返鄉農民工健康監測服務,利用春節期間做好重點地區農民工職業病摸底工作。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春節期間開展農民工義診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為農民工免費發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五)做好文化服務。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負責組織全國“村晚”等示範展示活動,宣傳農民工拼搏奮鬥、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落實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面向全社會免費開放政策,有針對性地開發、開放一批農民工喜聞樂見的公共文化服務資源,舉辦面向農民工的民眾文化活動。
(六)做好權益維護。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企業依法合規用工,暢通農民工維權渠道,加大違法懲戒力度,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快立、快調、快審、快結”長效機制,維護好農民工工資報酬等權益。積極推行“勞動維權+就業幫扶”工作模式。司法行政部門要深入開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農民工”活動,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公益法律服務。
(七)做好關愛幫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工發放失業保險待遇。民政部門要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農民工提供社會救助,強化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要落實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加強遭遇急難農民工的救助幫扶。開展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政策宣傳講解、需求轉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務。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走訪慰問,對於有困難的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及時提供相應關愛幫扶措施。團委要積極開展“童心港灣”建設,通過親情陪伴、情感關懷、自護教育、勵志教育等促進農民工子女健康成長。各地要鼓勵關注農民工關心關愛工作的公益慈善、志願服務等公益夥伴,探索通過項目制等方式,為農民工群體開展專業化、精細化、社會化服務。
二、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新階段疫情防控各項舉措,緊緊抓住農民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聚焦農民工急難愁盼問題,強化工作舉措,創新工作方式,務求工作實效。
(二)精心組織實施。充分發揮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作用,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報制度,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農民工主要輸入輸出地要加強信息交流和工作銜接。
(三)加強宣傳推廣。利用好線上線下宣傳渠道,加強與主流媒體、新媒體的合作,及時發布活動安排,策劃專題專欄,宣傳典型經驗做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及時總結情況。各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動態掌握服務行動進展情況,及時總結報送工作情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民政部
法務部 交通運輸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疾控局
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國鐵集團
2022年12月19日

2024年檔案要求

2024年1月1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疾控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國鐵集團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4年“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的通知》,對春節期間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確了系列措施:開展各類專項就業服務活動,強化職業指導服務,引導農民工提升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引導農民工錯峰返鄉返崗,根據需要組織開展“點對點”包車、專列(車廂)服務,加強出行安全管理。維護農民工工資報酬、休息休假等勞動保障權益,加強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宣傳,暢通農民工維權渠道。鼓勵開展農民工慰問演出活動,創作展現新時代農民工精神風貌的文藝作品。加強傳染病防控指導,引導農民工保持良好衛生習慣。深入基層一線廣泛開展走訪慰問,加大失業農民工、生活困難農民工、留守老人和兒童、就地過節農民工、外出務工脫貧勞動力等群體,特別是近期雨雪、地震等受災地區農民工的關心關愛。及時為失業農民工發放失業保險待遇,落實好各項社會救助政策。

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安廳(局)、民政廳(局)、司法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文化和旅遊廳(局)、疾控局、總工會、團委,各鐵路集團公司:
春節前後是農民工返鄉返崗高峰,做好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十分重要。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民工工作決策部署,做好春節前後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讓廣大農民工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10部門定於2024年1月至3月聯合開展“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就業和培訓服務
(一)開展專項就業服務。充分把握春節前後農民工換崗求職高峰這一時段的特殊性,結合“春風行動”、就業援助月、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等,充分利用線上線下渠道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加大對脫貧人口就業幫扶力度,組織開展專場招聘會、“直播帶崗”等活動,確保春節後農民工就業基本穩定。以節前提前返鄉、節後延遲返崗農民工特別是脫貧勞動力等為重點,有針對性地強化就業服務。
(二)引導提升職業技能。充分利用春節假期調查摸排農民工技能提升需求,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及時推送技能培訓信息。強化職業指導服務,引導農民工提升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
二、做好出行服務
(一)合理引導錯峰出行。積極與用人單位協商息工開工時間,引導農民工錯峰返鄉返崗,儘量避開春運高峰期。鼓勵各單位結合帶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實,安排職工在除夕休息。及時發布交通、天氣等信息,引導農民工有序出行。
(二)開展“點對點”返鄉返崗運輸服務。廣泛收集農民工集中返鄉返崗出行需求,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開展“點對點”包車、專列(車廂)服務。優先選擇服務質量信譽好、管理體系完善的企業承擔運輸任務。
(三)強化出行保障。在農民工出行集中的交通站場組織開展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為農民工提供引導諮詢、票務協助、行李搬運等服務。在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服務區適當增設移動衛生間等,安排專人引導車輛停放、充電加油。
(四)加強安全管理。加強包車客運安全管理,強化車輛動態監管。加強重要交通節點巡查管控,廣泛開展農民工交通安全宣傳,提示全程系好安全帶,不坐“超員車”“黑包車”,不乘坐違法載人的貨車、拖拉機、三輪車,駕車出行要自覺抵制“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緊急避險技能。
三、加強權益保護
(一)維護勞動保障權益。深入推進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暢通維權渠道,集中糾治欠薪違法行為。落實好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行動,優先受理、快調速裁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維護好就地過節農民工休息休假等合法權益。督促指導用人單位加強嚴寒天氣戶外作業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加大勞動關係領域風險隱患排查化解力度,避免出現群體性、極端性事件。
(二)強化維權服務。加強農民工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宣傳,鼓勵在鄉村、社區、農民工用工企業及交通站場、碼頭等公共場所建立法治宣傳欄、電子屏等宣傳視窗,深入開展以案釋法、以案普法活動。利用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為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及時受理調處農民工勞動爭議等矛盾糾紛,維護好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加強關心關愛
(一)豐富精神文化生活。組織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農村、社區、企業開展形式多樣、內涵豐富的文化文藝活動,鼓勵各類文藝團體開展農民工慰問演出活動,積極創作展現新時代農民工精神風貌的文藝作品。落實好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面向全社會免費開放政策。
(二)做好健康服務。針對冬春季呼吸道傳染病高發情況,加強農民工傳染病防控指導,做好個人防護用品等物資準備。引導農民工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倡導在人員密集場所科學佩戴口罩,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鼓勵各級工會組織為農民工提供健康包。
(三)加強關愛幫扶。深入基層一線廣泛開展走訪慰問,加大失業農民工、生活困難農民工、留守老人和兒童、就地過節農民工、外出務工脫貧勞動力等群體,特別是近期雨雪、地震等受災地區農民工的關心關愛。保障好失業農民工基本生活,及時為失業農民工發放失業保險金或一次性生活補助。全面落實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及時足額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農民工發放救助金,解決農民工遭遇的突發性、緊迫性基本生活困難。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發揮好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相關議事協調機構統籌協調作用,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就業服務、技能培訓、出行服務、維權服務、關心關愛等工作,壓實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方案,加強監測分析、信息共享和綜合協調,同向發力、形成合力,確保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二)準確研判形勢。各地要積極摸排春節前農民工返鄉、節後返崗及企業用工需求情況,科學預判春節前後農民工工作形勢變化,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趨勢性問題,提前制定好工作預案,有針對性強化工作舉措。
(三)做好宣傳引導。綜合利用各種媒體渠道,採取新穎多樣、喜聞樂見的宣傳內容和方式,鞏固壯大奮進新時代的主流思想輿論,積極宣傳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優秀典型事跡,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加強輿情監測,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四)及時總結情況。各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動態掌握“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進展情況,及時總結報送工作情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民政部
法務部 交通運輸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疾控局 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國鐵集團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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