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農民工作為偉大的城市建設者,長期處於弱勢和邊緣地位,而四川省是中國的勞務輸出大省,常年有2500萬農民工外出務工,發揮好廣大農民工朋友的潛力,可以為四川省乃至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添磚加瓦。但截至2021年,四川省農民工服務工作仍缺乏一套明確和清晰的服務內容以及相對統一的場所要求、人員要求、服務評價等,使得各級中心在開展農民工服務工作時缺乏好的規範制度來指導,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各地優秀經驗做法也無法得到推廣。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駐外農民工機構服務規範》(DB51/T 2929-2022)
編制進程
2021年4月12日,由四川省農民工服務中心申請的《駐外農民工機構服務規範》地方標準立項,根據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下達2021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畫(第一批)的通知》(川市監函〔2021〕272號)批准制定,將該標準列入2021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項目計畫編號為“202101/T017”。
由四川省農民工服務中心牽頭,農民工服務專業人員和標準化專家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
2021年7月~2021年10月,為了解各駐外及駐蓉農民工服務機構工作現狀,標準起草工作組依次前往廣元市昭化區駐長三角農民工工作站、德陽市中江縣駐浙江農民工黨建和服務保障工作站、遂寧市駐成都市農民工綜合服務站、達州市達川區駐成都市農民工服務工作站、巴中市南江縣駐重慶市農民工服務站、宜賓市駐中山市農民工服務中心等地開展調研工作,通過對駐外農民工服務機構和部分農民工代表的走訪調研和現場座談,收集了相關數據、問題、意見和檔案資料,初步掌握了各駐外農民工服務機構的工作現狀,為制定有效且符合實際的《駐外農民工服務機構服務規範》提供了現實依據和理論基礎。
2021年9月,在對政策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和調研具體情況進行逐條梳理的基礎上,標準起草工作組通過內部研討,確定了《駐外農民工服務機構服務規範》標準的框架結構。
2021年10月~2021年12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多次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了論證,經過反覆推敲與修改,初步形成了《駐外農民工服務機構服務規範》(草案稿),標準文本涵蓋了術語和定義、機構設定、服務內容及要求、服務監督、評價與改進等內容。
2022年1月,標準起草工作組通過廣泛的討論,對草案稿的結構和內容作出了適當的修改,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為了讓《駐外農民工服務機構服務規範》在內容上更加完善,在實施過程中更易操作,標準起草工作組將《駐外農民工服務機構服務規範》發至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及各市(州)、區(市、縣)農民工服務機構進行廣泛的意見徵集。
2022年7月25日,地方標準《駐外農民工機構服務規範》(DB51/T 2929-2022)由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9月1日,地方標準《駐外農民工機構服務規範》(DB51/T 2929-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胡斌、黃曉東、孫智明、侯明、張凱釔、趙華文、秦家雷、鄧維、彭蕊、李白楊、韓艾、劉帥、郭鵬、曹驂、杜聿武、靳西彪、萬春美、呂開平。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駐外農民工機構服務規範》(DB51/T 2929-2022)規定了駐外農民工機構開展農民工服務的機構設定、服務內容及要求、服務監督、評價與改進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各市(州)、縣(市、區)駐外農民工機構開展的農民工服務工作。
引用檔案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 13495.1 消防安全標誌—第1部分:標誌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定原則與要求—第1部分:總則 GB 15630 消防安全標誌設定要求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導向要素的設計原則與要求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駐外農民工機構服務規範》(DB51/T 2929-2022)的制定與實施,有利於四川農民工工作標準化體系的形成,便於各級農民工服務中心切實解決農民工在務工、創業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並為農民工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保障。對於更好的統籌和最佳化四川省農民工服務資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