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時間是2006年09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
  • 發文字號:豫政〔2006〕23號
  • 發布時間:2006年09月06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湧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大量農民進城務工或在鄉鎮企業就業,促進了城市繁榮、農村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為進一步統籌城鄉就業,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合理有序轉移,推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解決好農民工問題的重大意義
  (一)解決好農民工問題事關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農民工分布在國民經濟各個行業,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農民外出務工,為城市創造了財富,為農村增加了收入,為城鄉發展注入了活力,同時促進了市場導向、自主擇業、競爭就業機制的形成,為改變城鄉二元結構、解決“三農”問題闖出了一條新路。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帶回資金、技術和市場經濟觀念,直接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認真解決好農民工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對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和順利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二)解決好農民工問題是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重要措施。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農民工經濟、政治、文化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資偏低,被拖欠嚴重;勞動時間長,安全條件差;缺乏社會保障,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多等。還存在著培訓就業、子女上學、生活居住困難等問題。採取切實措施,儘快解決好這些問題,不僅關係著農民工權益的保護,也直接關係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三)解決好農民工問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任務。我省農村勞動力數量眾多。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將有越來越多的富餘勞動力轉移出來。要充分認識解決好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堅持把發展勞務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作為增加農民收入、推進農業現代化的一項重要戰略措施來抓。
  二、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四)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從省情出發,統籌城鄉發展;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解決涉及農民工利益的問題。著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進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建立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策體系和執法監督機制,建立惠及農民工的城鄉公共服務體制和制度,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促進城鄉經濟繁榮和社會全面進步,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健康發展。
  (五)基本原則。
  ——公平對待,一視同仁。消除對農民進城務工的歧視性規定和體制性障礙,使他們和城市職工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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