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門統計工作管理辦法》於2024年4月7日經農業農村部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24年5月13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農村部門統計工作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5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4年7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 通過時間:2024年4月7日
《農業農村部門統計工作管理辦法》於2024年4月7日經農業農村部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24年5月13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農業農村部門統計工作管理辦法》於2024年4月7日經農業農村部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24年5月13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農業農村部門統計工作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
農 業 部 2017年11月30日 辦法全文 農業農村資源等監測統計經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農業農村資源等監測統計經費管理,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農村資源等監測統計經費...
農業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國農業、農村和農民的基本情況,為研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並為農業生產經營者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第三條 農業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第四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與農業普查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5.農業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1998年10月15日農業部令第1號發布)6.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1997年12月16日農經發〔1997〕5號發布)7.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2003年11月14日農業部令第33號發布)8.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2005年1月19日農業部令第47號發布)9.農民專業...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管理,規範農業行政執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及相關活動,適用...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編制並發布武漢市農業農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一、 總體情況 2020年,市農業農村局認真貫徹《條例》有關要求,嚴格對照政務公開年度...
《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預報管理辦法》是為規範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預報工作,防治農作物病蟲害,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由農業農村部於2021年4月27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為202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要求,編制本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0年,省農業農村廳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
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3年,市農業農村局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農業農村領域重點工作和人民民眾關切,聚焦農業生產、行政審批、市場監管,全面推行“政務公開+”模式,為廣大農戶、涉農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優質服務,不斷最佳化...
(八)負責全市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牽頭擬訂農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制度、規範。開展相關農業綜合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農產品市場調控的政策建議。開展培育農畜產品品牌工作。(九)擬訂全市農牧漁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蠶桑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
本辦法所稱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是指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設定、審核、下達、調整和套用績效目標,對績效目標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控管理,對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規範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並對評價結果予以套用的全過程績效管理工作。
(四)指導開展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等工作。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五)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
崇左市農業農村局是崇左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崇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 (一)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科(室)及直屬二層單位的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機要、信訪、接待、督查、督辦等工作,歸口管理新聞宣傳、出版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成都市農業生產設施所有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18日 管理辦法 成都市農業生產設施所有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深化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加快推進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強農業生產設施管理,...
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動數字農業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五)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
建立健全扶貧工作責任制,制定和落實扶貧工作目標責任和考核評價辦法。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宣傳、培訓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指導市老區建設促進會、扶貧開發協會、扶貧基金會工作。(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體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
4.農業部實施行政許可責任追究規定(2004年6月28日農業部令第36號發布) 5.農業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1998年10月15日農業部令第1號發布) 6.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1997年12月16日農經發[1997]5號發布) 7.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2003年11月14日農業部令第33號發布)...
第十四條 村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理財小組應當自覺接受村黨支部和村務監督機構的工作指導,依法依規履行監督職責,定期向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匯報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監督工作情況,不得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理財小組成員監督不力、怠於履行職責的,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應當終止其職務。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和...
《珠海市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認定與監測管理辦法》已經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月 6日起施行,有 效期5年。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市農業龍頭企業的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促進我市農業龍頭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等8部門印發的《廣東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
第七條 國家保護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增加農民收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第八條 全社會應當高度重視農業,支持農業發展。國家對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統一負責,組織各有關...
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項目申報及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負責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服務,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六)...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打造“綠色食品牌”。組織農業會展,促進招商引資,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市場開拓的建議。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
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動數字農業發展。負責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六、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構建...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新型經營主體、鄉(鎮)企業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化有關工作。(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經...
市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農辦的統籌協調。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全市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辦法制定。2.統籌推動...
執法人員違反執法規定,未履行應盡的職責,視情節輕重,按以下辦法處理:1、應當賠禮道歉 2、通報批評 3、公開檢查 4、調離工作崗位 5、違反黨紀、政紀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公開承諾制 為明確執法許可權,更好的履行農村經營管理職責,特規定以下社會承諾服務制度:1、敬業愛崗熱愛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