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中國共產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員會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接受中國共產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員會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國共產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員會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三農”工作重大問題的研究、協調督促落實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中國共產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員會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江城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相關內設股室承擔。
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鄉(鎮)企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科技、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政策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制定部門規章,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職責。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新型經營主體、鄉(鎮)企業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經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實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安全生產資料市場主體建設。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動物產品安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種畜禽管理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重大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承擔外國專家管理工作。
(十四)對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科學技術普及經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推動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制定江城縣科技計畫指南、組織管理全縣科技項目,開展重大科技項目的諮詢論證、立項、檢查實施和組織鑑定驗收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攻關、技術開發、引進及推廣運用、技術改造等各項科技工作;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並制定措施和辦法。擬訂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的規劃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和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綜合管理全縣科技成果、技術市場、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組織申報省、市、縣科學技術獎工作及專利申報與管理;指導協調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全縣科技宣傳、培訓、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督、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食用農產品、水產品從種植環節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生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人員編制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兼任縣委農辦主任),副局長4名(副科級,其中1名兼任縣畜牧獸醫局局長),縣委農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科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文書檔案、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信訪、保密、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綜合性會議組織、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公共關係等工作;負責編報部門預結算報表、報告,並組織執行;負責項目經費的劃撥安排和管理使用、預算決算,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黨建、意識形態、離退休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做好綜治維穩、掃黑除惡、禁毒防艾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科技教育股(對外交流合作股)。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有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外國專家管理及對外合作交流工作。對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科學技術普及經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推動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制定江城縣科技計畫指南、組織管理全縣科技項目,開展重大科技項目的諮詢論證、立項、檢查實施和組織鑑定驗收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攻關、技術開發、引進及推廣運用、技術改造等各項科技工作;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並制定措施和辦法。擬訂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的規劃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和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綜合管理全縣科技成果、技術市場、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組織申報省、市、縣科學技術獎工作及專利申報與管理;指導協調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全縣科技宣傳、培訓、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人事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研究提出農業科技和農民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及政策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對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本部門重大規範性檔案擬訂工作;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農村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和農資打假打私等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組織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負責全縣農業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中級農藝(畜牧、獸醫)師、農機業工人技術等級及技師考評推薦上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優秀科技人才、勞動模範、先進人物的推薦、審查。組織系統農業幹部的崗位培訓,科技人員繼續教育等工作。
(四)種植業與農藥管理股。負責擬訂種植業(糧食作物、蔬菜、水果)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糧食作物、蔬菜、水果)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農藥化肥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五)畜牧獸醫股(漁業管理股)。擬訂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漁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動物防疫、官方獸醫、執業獸醫、檢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管理等工作;指導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擬訂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漁業安全生產。指導全縣畜牧業結構調整、健康養殖、標準化生產和規模化飼養;指導全縣畜牧科技推廣和科技示範,提出畜牧行業有關項目及投資建議,參與行業項目的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漁業資源、珍稀水生野生動物資源和漁業水域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江城縣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管理的相關工作。
(六)農村綜合改革與發展股(市場與信息化股)。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有關重大政策建議,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擬訂促進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新型經營主體、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牽頭負責農業現代化、農業農村經濟運行分析、農民增收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有關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統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指導推進畜禽養殖糞污等農業生產廢物資源化利用;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與推廣。
(七)農業安全管理股(農質監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減災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負責全縣農機綜合統計和信息工作。
(八)發展規劃及農田建設管理股。指導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和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農業綜合開發;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將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畜牧工作站、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種子管理站、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植保植檢站、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6個部門承擔的除行政執法職能外其他行政職能劃歸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