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農業農村局

東營市農業農村局

東營市農業農村局,根據東營市市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整合市農業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職責,以及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畜牧局承擔的行政職能,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市畜牧獸醫局牌子。

2018年12月28日,東營市農業農村局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東營市東城膠州路107號
  • 所屬地區:東營市
  • 所屬機構:東營市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擔保、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牽頭組織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指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畜牧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三)指導農村綜合改革。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全市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推動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洲、風險評估。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組織擬定農業地方標準。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等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以及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市獸藥藥政、獸醫醫政、飼料行政管理,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動物防疫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市農業植物和動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市農業植物和動物防疫檢疫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並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三)指導推動農業對外合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會、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工作。擬訂全市扶貧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協調組織市直有關部門扶貧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負責扶貧開發培訓和宣傳。
(十五)承擔市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2.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現代高效農業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要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用農產品(不含乾果及管轄範圍外的水果,下同)從種植、養殖等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農藥、職責範圍內的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植物檢疫。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關於食用畜禽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畜禽及其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收購、運輸、屠宰環節(含生豬定點屠宰)和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其他畜牧業投入品質量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全過程畜禽疫病防控,加強對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畜禽疫病防控,避免疫病傳播、流行。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畜禽及其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市水務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縣區、市屬開發區等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4.關於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對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具體監督管理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和建築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市公安局負責查處社會生活噪聲、交通噪聲和偶發性強烈噪聲污染。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負責市政府投資項目建築工地施工揚塵、建築工地,車輛帶泥上路污染防治工作,監督指導各縣區(市屬開發區)城市道路揚塵、建築工地施工揚塵、商品混凝土拌合站揚塵、車輛帶泥上路、城市焚燒垃圾、餐飲油煙露天燒烤污染防治工作。市水務局負責城鄉管理領域的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排水、雨污分流、污水污泥處理、黑臭水體治理和水務設施異味治理,指導農村生活污水管網、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具體監督管理,包括畜禽養殖、秸稈焚燒、農藥化肥使用等方面的污染。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揚塵污染、地方鐵路噪音等職責範圍內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其他部門負責對所管理領域、行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5.關於生態保護與修復。市自然資源局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負責林業、濕地和草原(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落實國家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市水務局負責水資源利用保護、水土保持和地下水、河湖水、飲用水源地、河道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相關工作。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負責海洋生態修復(含淺海濕地)、漁業水生態修復。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農村生態修復。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負責管理範圍內的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其他部門負責管理領域、行業的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承擔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參與農業勞模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發展規劃科(掛種植業管理科、農田建設管理科牌子)
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開展鄉村振興典型示範工作。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承擔推動農業新舊動能轉換和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組織開展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組織農業對口支援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擬訂全市種植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以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辦農作物各類補貼有關工作,調度和發布農情信息。提出種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指導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承擔農藥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檢疫工作。指導全市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參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計畫財務科(掛農業保險科牌子)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計畫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參與制定農村金融、農業保險政策,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參與對市級農業信貨擔保機構監管工作。
鄉村產業發展科(掛對外合作科、農場管理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擬訂促進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參與擬訂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承擔農產品進出口貿易促進、農業涉外事務、農業國外智力引進工作,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參與對港澳台地區的農業合作與交流。組織農業外資、項目的引進和管理。負責農業涉外安全保密和農業對外宣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提出全市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以及價格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大宗農產品市場建設和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組織開展農產品以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民豐收節有關工作。指導國有農墾單位的改革與管理,承擔農墾項目申報、實施和農墾經濟統計匯總工作。
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
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麗鄉村建設。指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管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工作。承擔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督管理。開展全市農業農村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經營以及有關契約管理、流轉規範、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集體經濟發展。
科技教育科
承擔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掛法規科牌子)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組織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監管工作。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檔案合法性審查、普法宣傳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
農業機械化管理科
擬訂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農業機械支持和補貼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研發創新、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業機械作業安全。
畜牧獸醫科
擬訂全市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推動標準化生產。
負責全市種畜禽、飼草草種管理和奶畜飼養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動物疫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動物防疫、動物及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畜禽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無公害畜產品認證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毛皮動物養殖、胴體處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以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獸醫器械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收集、發布畜牧獸醫行業信息,指導信息服務。開展畜牧獸醫行業統計、監測、預警工作。負責畜牧獸醫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直屬單位

山東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東營分校
運用廣播電視教育手段,培養農業中等專業人才;承擔農民科技教育培訓工作;培訓農業機械化技術和管理人才。
棉花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的棉花產業政策;組織實施棉花產業調研活動;擬定棉花生產規劃,調控棉花產業發展;收集並發布棉花產業信息,引進推廣棉花生產新技術、新品種、新工藝;組織實施棉花科研項目,解決棉花產業發展中的問題;協調棉花生產、加工、銷售。
農村能源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能源建設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同查處農村能源建設中的違法行為;擬定農村能源建設規劃、計畫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村能源建設新技術的試點、示範和推廣;負責農村能源行業管理。
農業技術推廣站
負責擬定全市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規劃、計畫,編制技術規程,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項目,指導推廣服務;負責全市農業重大新技術、新成果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負責農業技術培訓、技術宣傳、技術諮詢和信息交流;指導縣(區)、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活動;承擔農業新技術推廣審定工作。
種子管理站
貫徹落實《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種子工作的發展規劃,實施年度計畫;負責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主要農作物品種初審、登記等工作;組織農作物品種引進、試驗、示範、繁育及種子新技術的研究與推廣;組織種業人員培訓、考核與技術交流;組織落實救災備荒種子貯備;組織實施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
植保站
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植保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農作物病蟲草鼠治理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試驗、示範、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新技術、新農藥、新藥械;負責植物調運、產地和國外引種檢疫;負責農藥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檢測農作物病蟲草鼠及天敵發生動態,技術發布預報;負責農作物病蟲測報體系建設和區域測報站管理,培訓基層測報人員。
治蝗站
負責全市蝗區飛蝗監測與普查;組織實施山東省沿海蝗區飛機滅蝗工作;引進、試驗、推廣飛蝗防治新技術;指導縣區查治飛蝗;負責治蝗物資調撥與管理。
土肥站
擬定全市土肥資源開發利用規劃、計畫及技術規程,並組織實施;試驗、示範、推廣耕地培育保護、土壤開發改良、肥料使用、節水灌溉新技術;負責全市土壤、耕地、農田用水、肥料、農田廢棄物的監測、評價、利用工作;負責肥料新產品試驗、示範、質量檢驗、肥效評價,指導肥料企業新產品開發;指導縣鄉土壤肥料工作,開展技術培訓;負責肥料產品初審登記。
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監測站
參與編制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生態農業建設項目的初審、試驗、示範、推廣和技術指導;參與農業生物資源、農業廢棄物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參與農業環境質量調查與監測評價,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區環境監測及評價。受市農業局委託,承擔農業建設項目和涉農建設項目的預審與環境影響評價,承擔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和有機食品基地、市場及標誌的開發和管理;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測、分析研究和技術指導;承擔農產品、農業投入品的市場準入性監督檢測;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驗、仲裁檢驗和其他委託檢驗。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農產品質量檢測方面的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
農村經濟管理站
承擔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村會計培訓與管理;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指導農村經濟承包契約的簽訂、鑑證及管理;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負責農村集體經濟效益分配統計工作;參與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
農機監理站
受市農業局委託,負責農業機械檢驗、審驗、核發牌照和駕駛操作人員考核、發證; 負責統計農機事故和處理道路外農機事故;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檔案;宣傳農機管理法規,對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農機推廣站
擬定全市農機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縣鄉農機推廣機構、民眾性農機科技組織的農機技術推廣活動;承擔農機調研、開發和技術推廣項目;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農業機械及技術;制定有關農業機械技術標準和作業規範;負責設施農業及農用航空技術推廣;參與實施農機化專業技術培訓;提供農機化技術、機具和信息服務。
農業綜合執法支隊
受市農業局委託,負責農藥、種子、肥料、農用機械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跨市域以及本市跨縣區農資市場違法案件的查處;調查處理或參與調查處理重大農業環境污染事故;負責市重點農貿市場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和有機食品的市場監督管理;查處農村能源建設中的違法行為;對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駛或者作業的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檢查,查處違章行為;開展農業、農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現任領導

東營市農業農村局局長:王英明
東營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萬棟才
東營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劉秀峰
東營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楊同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