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五保供養制度是一個社會救助的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五保供養制度
- 外文名:The five guarantees and support system in rural areas
農村五保供養制度是一個社會救助的方式。
農村五保供養制度是指國家對農村的“三無”老年人或弱、孤、殘疾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社會救助制度。五保供養制度主要對農村村民中的“三無”人員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未成年人保義務教育)的五保供養。一般來說,五保供養對象包括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
所謂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幾項: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為保教)。“五保戶”常見於我國的農村地區,這種制度的設立體現了我國法律保護老人和兒童的一貫原則,是社會主義和人道主義的具體體現。《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的五保供養對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對象指...
五保老人是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街道辦事處經濟組織供養的、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五保措施的老人。贍養形式 現階段中國農村對五保老年農民的贍養,主要有三種形式。(1)集體供養,分散贍養。凡生活尚能自理並願意單獨生活的五保老人,鄉村按標準供給他們的糧食和物資,由他們自已管理日常生活。(2)...
第一條 為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對象的正常生活,健全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五保供養,是指對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村民,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第三條 五保供養是農村的集體福利事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提供五保供養所需的經費和實物,...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切實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以下簡稱農村五保對象)的正常生活,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56號)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是指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村民,在吃、穿、住、醫、葬等方面給予的生活照顧和...
第一條 為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促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是指依照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本規定,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村民的生活照顧和...
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基本生活,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省民政廳、財政廳《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實施辦法》及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是指對持有農村戶口,且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規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是指在吃、穿、住、醫、葬方面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村民給予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
(2008年7月1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65號公布;根據2011年11月17 日《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海省農村牧區五保供養工作辦法〉的決定》修改)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農村牧區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牧區五保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農村牧區社會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涼山州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實施辦法由四川省涼山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 《涼山州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實施辦法》已經十屆涼山州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第七條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下列供養內容:(一)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五)辦理喪葬事宜。第八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疾病治療,應當與當地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相銜接。政府設立的...
第十三條 實行集中供養的,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簽訂供養服務協定;實行分散供養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簽訂供養服務協定。第十四條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基本醫療,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予以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死亡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按農村五保供養...
吉 林 省 人 民 政 府令 第 200 號 《吉林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已經2008年11月17日省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實施。省 長 韓長賦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經批准的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應當在每年3月底前上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第十一條農村五保供養實行集中供養為主、分散供養為輔的制度。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供養服務;因特殊原因不願或者不宜集中供養的,可以採取院戶掛鈎的辦法,落實其供養...
第一條 為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促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遼寧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是指依照本辦法規定,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村民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本辦法所稱...
《山西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在2010.11.08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規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促進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農村...
第十四條 實行集中供養的,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簽訂供養服務協定;實行分散供養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簽訂供養服務協定。第十五條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基本醫療,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予以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死亡後,縣(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按農村五保...
開展社會養老服務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與服務對象或者其贍養人簽訂協定,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不得因開展社會養老服務降低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集中供養條件和服務水平。第十五條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社會養老服務對象應當遵守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第...
第七條 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下列供養內容:(一)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五)辦理喪葬事宜。第八條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疾病治療,應當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相銜接。政府...
《青島市農村五保供養辦法》已於2009年12月25日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長夏耕 二○一○年一月四日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促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結合我市實際...
《甘肅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已經2006年7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省長 陸浩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甘肅省人民政府令 第30號 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
第十七條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患病需要治療的,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按照農村五保供養服務協定,及時協助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到定點醫療機構、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醫務室就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參加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費用由財政負擔,其醫療費用的結算,按照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等規定...
(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五)辦理喪葬事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當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疾病治療,應當與當地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相...
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三 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四 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五 辦理喪葬事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當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疾病治療,應當與當地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相銜接。...
第四條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列入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作為對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市民政局為市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由各區人民政府指定。第五條 市民政局,區、鎮(街道)兩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
分散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住房屬於危房或者嚴重破損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修繕,在農村危房改造中優先安排。第十六條 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應當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需費用由財政負擔,其醫療費用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規定報銷後,其個人承擔部分從...
湖北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規定,1996年1月24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1996年1月24日公布施行。為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對象的正常生活,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國家法律和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一章 總 則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