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谿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辰谿縣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辰谿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 實施地區:辰谿縣
《辰谿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辰谿縣施行的辦法。
《辰谿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辰谿縣施行的辦法。辰谿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
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三明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 明政文〔2011〕15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儘快制定試點方案,報市政府審核後實施。同時,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
截止2022年末,中國全國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數54952萬人。基本介紹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chéng xiāng jū mín shè huì yǎng lǎo bǎo xiǎn)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結構的加劇轉型,人口老齡化和家庭結構小型化趨勢愈加明顯,城鄉居民的養老問題越來越突出,養老保障問題備受黨中央、國務院的...
《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戶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論城鎮居民還是農村人口,未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可以領取每年最低720元的基礎養老金。意見簡介 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戶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論城鎮居民還是農村人口,未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可以領取每年最低...
六盤水市貫徹落實《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意見 實施地區 六盤水市 六盤水市貫徹落實《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意見 [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於2014年7月1日起實施。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
《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 號)規定,結合實際...
《商洛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是商洛市施行的辦法。商洛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陝西省...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保障城鄉居民老有所養,完善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貫徹落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組織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養老金待遇核定與支付、保險關係轉移辦法;負責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五)醫療生育保險股 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並擬定實施全縣規劃和標準...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天津市於2014年以津人社局發〔2014〕89號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政策檔案】: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發文字號】:津人社局發〔2014〕89號 【執行時間】:2015年1月1日 檔案內容 一、養老保險基金籌集 (一)個人繳費。申請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解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問題,維護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
文山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由文山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全州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雲政發〔2014〕20號),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為基本...
《常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常州市為了進一步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江蘇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蘇政發〔2013〕144號)以及《...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是2022年3月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社會保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規定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保險費收繳銜接、個人賬戶權益、待遇支付...
己經先行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市、縣,要根據本實施辦法,調整和完善相關政策;其他市、縣要抓緊按照本實施辦法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到2011年底,全面推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全覆蓋。參保範圍 具有本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
第四條經辦機構應當自城鄉居民繳費之月起,按照本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其全部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第五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參照《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津勞險[1998]329號),採用“月積數法”計算。第六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
第一條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省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23號),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按照“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
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個人賬戶沒有做實、計發辦法不盡合理、覆蓋範圍不夠廣泛等不適應的問題,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為此,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總結東北三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對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出如下決定:一、...
為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促進城鄉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檔案原文 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
2月23日,廣州市人社局就《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在2022年12月31日 前一次性提高原繳費標準的,還可以享受相應的政府補貼差額。政府補貼的累計總額仍為每人不超過21600元。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城鄉居民依法參保,保障...
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1]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實施。 [2]2023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17]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說,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最低標準提高20元,繼續提高...
本實施辦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已有規定與本實施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實施辦法規定執行。發布單位 農村社會保險司 實施辦法 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全省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關於建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人社部發〔2014〕23號)、《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雲政...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全市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雲政發〔2014〕20號)檔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
2014年6月24日,資陽市人民政府以資府發〔2014〕12號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基金管理和運營、基金監督、經辦管理服務與信息...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 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本市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
為保障城鄉居民年老時基本生活,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養老保險體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家和廣東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定《中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該《辦法》於2011年10月8日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以中府〔2011〕133號印發。《辦法》共33條,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政府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