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貿易(輸出貿易)

出口貿易

輸出貿易一般指本詞條

出口貿易又稱輸出貿易(Export Trade)是指本國生產或加工的商品輸往海外市場銷售。從海外地區輸入的商品,未在境內消費,又未經本國加工而再次輸出海,稱為復出口或再輸出(Re-Export Trade)。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口貿易
  • 外文名:Export Trade
  • 又稱輸出貿易
  • 含義:往海外市場銷售
一般流程,交易準備,報價內容,磋商簽約,組織貨源,契約履行,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運輸,結匯方式,核算效益,貿易方式,包銷,代理,寄售,招投標,拍賣,期貨交易,對銷貿易,意義,貿易發展,新產業興起,新產業影響,

一般流程

一般流程
交易
準備
報價
內容
磋商
簽約
組織
貨源
契約
履行
付款
方式
備貨
包裝
通關
運輸
結匯
方式
核算
效益

交易準備

這一階段內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行情調研和制訂方案。
(一)行情調研
行情調研為了獲得與貿易有關的各種信息。通過對信息的分析,得出國際市場行情特點,判定貿易的可行性並進而據以制定貿易計畫。
行情調研範圍和內容包括:經濟調研;市場調研;客戶調研。
1、經濟調研
經濟調研的目的在於了解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總體經濟狀況、生產力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特點、國家的巨觀經濟政策、貨幣制度、經濟法律和條約、消費水平和基本特點等。總之,是對經濟大環境有一個總體的了解,預估可能的風險和效益情況。對外貿易總是要儘量與總體環境好的國家和地區間開展。
2、市場調研
市場調研主要是針對某一具體選定的商品,調查其市場供需狀況、國內生產能力、生產的技術水平和成本、產品性能、特點、消費階層和高潮消費期、產品在生命周期中所處的階段、該產品市場的競爭和壟斷程度等內容。目的在於確定該商品貿易是否具有可行性、獲益性。
3、客戶調研
客戶調研在於了解欲與之建立貿易關係的國外廠商的基本情況。包括它的歷史、資金規模、經營範圍、組織情況、信譽等級等其自身總體狀況,還包括它與世界各地其他客戶和與中國客戶開展對外經濟貿易關係的歷史和現狀。只有對國外廠商有了一定的了解,才可以與之建立外貿聯繫。中國對外貿易實際工作中,常有因對對方情況不清,匆忙與之進行外貿交易活動而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發生。因此在交易磋商之前,一定要對國外客戶的資金和信譽狀況有十足的把握,不可急於求成。
調研信息的主要來源有:(1)一般性資料,如一國官方公布的國民經濟總括性數據和資料,內容包括國民生產總值、國際收支狀況、對外貿易總量、通貨膨脹率失業率等。(2)國內外綜合刊物。(3)委託國外諮詢公司進行行情調查。(4)通過中國外貿公司駐外分支公司和商務參贊處,在國外進行資料收集。(5)利用交易會、各種洽談會和客戶來華做生意的機會了解有關信息。(6)派遣專門的出口代表團、推銷小組等進行直接的國際市場調研,獲得第一手資料。
(二)制定方案
制定方案,是指有關進出口公司根據國家的政策、法令,對其所經營的出口商品作出一種業務計畫安排。它是交易有計畫、有目的地順利進行的前提。出口商品經營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商品的國內貨源情況
如生產地、主銷地、主要消費地;商品的特點、品質、規格、包裝、價格、產量、庫存情況。
2、國外市場情況
如市場容量、生產、消費、貿易的基本情況,主要進出口國家的交易情況,今後可能發展變化的趨勢,對商品品質、規格、包裝、性能、價格等各方面的要求,國外市場經營該商品的基本做法和銷售渠道。
3、確定出口地區和客戶
在第一步行情研究、信息分析的基礎上,選擇最有利的出口地區和合作夥伴。
4、經營歷史情況
如中國出口商品到2011年為止,在國際市場上所占地位、主要銷售地區及銷售情況、主要競爭對手、經營該種商品的主要經驗和教訓等。
5、經營計畫安排和措施落實
如銷售數量和金額,增長速度,採用的貿易方式,支付手段、結算辦法,銷售渠道,運輸方式等。

報價內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中國進出口貿易的流程(圖)中國進出口貿易的流程(圖)
比較常用的報價有: 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磋商簽約

(一)廣告宣傳
廣告宣傳的方式有:在報刊雜誌上刊登商業廣告;通過廣播、電視等傳播信息;舉辦專門的展銷會;採用贈送樣品的方式使消費者直接迅速了解其產品;派專門的推銷小組到國內進行直接的宣傳活動。廣告宣傳要依據不同商品特點和不同市場習慣,採用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
廣告宣傳既要做到新穎,有針對性,有吸引性,能夠刺激起潛在消費者的購買衝動,又要特別注意廣告的真實性。不能通過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那只能說是一種短視行為,得不償失。同時,進行廣告宣傳還要注意節約,應巧妙選擇宣傳方式,認真設計廣告內容,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廣泛的宣傳效果。
做好出口商品的對外廣告宣傳,是使商品順利進入市場、擴大銷售的重要手段。
(二)交易磋商
交易磋商的主要過程是:建立業務關係;詢盤發盤還盤和接受。
1、.建立業務關係
2、詢盤又稱詢價,是指交易的一方為購買或出售某種商品,向對方口頭或書面發出的探詢交易條件的過程。其內容可繁可簡,可只詢問價格,也可詢問其他有關的交易條件。
詢盤對買賣雙方均無約束力,接受詢盤的一方可給予答覆,亦可不做回答。但作為交易磋商的起點,商業習慣上,收到詢盤的一方應迅速作出答覆。
(1)買方詢盤
是買方主動發出的向國外廠商詢購所需貨物的函電。在實際業務中,詢盤一般多由買方向賣方發出。買方詢盤如:
買方詢盤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是:
①對多數大路貨商品,應同時向不同地區、國家和廠商分別詢盤,以了解國際市場行情,爭取最佳貿易條件
②對規格複雜或項目繁多的商品,不僅要詢問價格,而且要求對方告之詳細規格、數量等,以免往返磋商、浪費時間。
③詢盤對發出人雖無法律約束力,但要儘量避免詢盤而無購買誠意的做法,否則容易喪失信譽。
④對壟斷性較強的商品,應提出較多品種,要求對方一一報價,以防對方趁機抬價。
(2)賣方詢盤
是賣方向買方發出的徵詢其購買意見的函電。
賣方對國外客戶發出詢盤大多是在市場處於動盪變化及供求關係反常的情況下,探聽市場虛實、選擇成交時機,主動尋找有利的交易條件。
3、發盤
發盤又稱發價,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一定交易條件,並表示願意按照提出的交易條件達成買賣該項貨物的交易並簽訂契約的一種口頭或書面的表示。
發盤人可以是買方,也可以是賣方。發盤有實盤虛盤之分,前者有約束力,後者無約束力,有關的詳細內容將在第四章第一節中再做介紹。
4、還盤
還盤又稱還價,是受盤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發盤中的內容或條件而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或條件的表示。還盤中的任何一點改動,都意味著對原發盤的拒絕。
還盤只能由受盤人在原發盤的有效期內做出,其他任何人無還盤權力。發盤人對於受盤人的還盤,要仔細分析,弄清實質性變動和對方的真實意圖,並做出相應答覆。
若原發盤人對還盤內容和條件又作出新的修改,則成為再還盤,有時又構成新的發盤。一筆交易的成立,往往要經過多次還盤和再還盤的過程。
5、接受
接受是指受盤人在發盤有效期內無條件全部同意發盤的全部內容,並願意簽訂契約的一種口頭或書面的表示。
接受可由買方表示,也可由賣方做出,但必須是合法的受盤人,而且接受表示須在發盤有效期內送達發盤人。接受的表示必須明確。
(三)訂貨(簽約)
訂立契約是對以往磋差過程中雙方達成的協定、共同接受的交易條件的最終書面確認。契約具有法律效力,一經訂立,以後的貿易活動都應與契約條款一致。
實盤雖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但仍應通過契約的方式加以確認。中國涉外經濟契約法中規定:"當事人就契約條款以書面形式達成協定並簽字,即為契約成立。通過信件、電報、電傳達成協定,一方當事人要求籤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方為契約成立。"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契約》。在簽訂《購貨契約》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定寫入《購貨契約》。這標誌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契約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組織貨源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依契約中規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條件,組織生產或收購調撥調運、倉儲保管。
(一)生產或收購
對於自營出口商,訂立契約後,應立即組織好生產。要求產品的品質、性能、包裝、規格、外型等都與契約條款保持一致。要保證原輔料、中間產品的及時供應,確保按時交貨。
對於代營出口業務,出口商訂立契約後,應做好國內的收購、調撥。收購途徑有商業供貨和外貿直接供貨兩種。
(二)調運
是將組織好的出口貨物運往選定的出口地。如港口、車站、機場。調運過程中要合理安排流向,選擇從產地到出口地的最便利、最省時的運輸路徑。
(三)倉儲保管
貨物運到出口地不能馬上出運時,應妥善保管。倉儲時間要儘量縮短,因為倉儲貨物的價值不能馬上實現,是一種資金的占用,同時還要支付倉儲費,這是一種雙重的損失。為此,應及時與外運公司取得聯繫,使貨物儘快裝運出口。

契約履行

(一)履行契約
履約的主要內容可用"貨、證、船、款"概括。
1、貨
指按契約要求備齊貨物待運,這在組織貨源階段已基本完成。
2、證
國際貿易結算的主要方式是:托收、電匯信用證。以信用證最為普遍,到2011年,前兩者方式已很少再使用。這裡所說的"證",即指信用證。與信用證有關的活動包括:
(1)催證:指賣方督促買方儘快將信用證開出,通過開證行、議討行送抵賣方。對外貿易中不履約事件經常發生,只有拿到了信用證,交易才有了基本成功的可能性,賣方才有可能收到貨款。
(2)審證:信用證的有關內容必須與契約條款完全一致,即所謂"證同一致"。因為銀行在議付時,只按信用證內容付款,而不管契約條款如何。賣方應確保證同一致,防止買方通過信用證改變契約中規定的交易條件而蒙受損失。
(3)改證:當發現信用證與契約不符時,賣方應及時要求買方按契約規定修改信用證。
(4)展證:展證要求是由買方在修改信用證時提出的。以避免出現延期違約行為。
3、船
國際貿易運輸方式有海運、陸運、空運等。以海運為主。"船"指的是貨物的運輸、報關過程。
首先是租船和定艙,然後是出運,最後是到達目的地並報關。
國際貿易運輸路途遠,時間長,風險大,因而必須投保。
4、款
制單結匯過程。國際貿易憑單結匯,主要單據有:以發票為中心的貨物單據,以提單為中心的運輸單據和以保險單為中心的保險單據。各套單據之間的內容應相符,即"單單一致",且都要與信用證內容相同,即"單證一致"。銀行在結匯時,只要審查為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即付款,而不管貨物實際情況如何(這是信用證結算的主要特點之一)。
(二)處理爭議
爭議的解決辦法一般有三種:
1、友好協商
2、仲裁
仲裁結果是任何人再無權改動,必須執行的。契約中一般都有關於仲裁地點、方式等內容的條款。
3、司法訴訟
司法訴訟主要用於辦理無仲裁的案件。因為外貿爭議訴訟時間過長(一般均在兩年以上),且訴訟期間該產品不得進入該國市場,所以一般的外貿爭議都不通過此種方式解決,而普遍採用仲裁法。

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證付款方式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檔案。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證的開證日期應當明確、清楚、完整。中國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都能夠對外開立信用證(這幾家主要銀行的開證手續費都是開證金額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您的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買賣雙方直接交貨付款。

備貨包裝

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契約逐一落實。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契約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契約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
包裝:
您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準: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準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準: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誌):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通關運輸

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2005年時,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1)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係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2)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鑑定。
(3)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契約(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準、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4)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2、須由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持箱單、發票、報關委託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契約副本、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文本去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1)箱單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裝箱明細。
(2)發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3)報關委託書是沒有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報關代理行來報關的證明書。
(4)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到外匯局申領,指有出口能力的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一種單據
(5)商檢證書是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而得到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鑑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處理索賠爭、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同時也是海關驗放、徵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
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契約》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可選擇:
1、整裝貨櫃
貨櫃(又稱貨櫃)的種類:
(1)按規格尺寸分:到2009年,國際上通常使用的乾貨櫃(DRY CONTAINER)有:
外尺寸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20尺貨櫃;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40尺貨櫃; 及2009年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簡稱40尺高櫃。
20尺櫃:內容積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17.5噸,體積為24-26立方米
40尺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54立方米
40尺高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68立方米
45尺高櫃:內容積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9噸,體積為86立方米
2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貨毛重20噸,體積31.5立方米
4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貨毛重30.4噸,體積65立方米
2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5.85米X2.23米X2.15米,配貨毛重23噸,體積28立方米
4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貨毛重36噸,體積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鋁合金貨櫃,鋼板貨櫃,纖維板貨櫃,玻璃鋼貨櫃。
(3)按用途分:有乾貨櫃、冷凍貨櫃(REEFER CONTAINER)、掛衣貨櫃(DRESS HANGER CONTAINER)、開頂貨櫃(OPEN TOP CONTAINER)、框架貨櫃(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貨櫃(TANK CONTAINER)。
2、拼裝貨櫃
拼裝貨櫃,一般按出口貨物的體積貨重量計算運費。
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契約》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平安險的責任範圍包括: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引起的貨物全損;貨物在裝卸和轉船過程中的整體滅失;由於共同海損引起的犧牲、分擔和救助費用;由於運輸船隻觸礁、擱淺、沉沒、碰撞、水災、爆炸引起的貨物全損和部分損失。水漬險是海洋運輸保險基本險之一。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其責任範圍除了承擔平安險所列各項風險外,還承擔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風險。一切險的承報保責任範圍相當於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的總和。
(2)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一般附加險有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抽竊短量險滲漏險、破損破碎險、鉤損險、混雜沾污險、包裝破裂險、霉變險、受潮受熱險串味險等。特別附加險有戰爭險、罷工險等。
提單:
提單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結匯方式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匯(DEMAND DRAFT(D/D))、信匯(MAIL TRANSFER(M/T))等方式,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到2009年,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在中國,企業出口享有出口退稅優惠政策)

核算效益

此階段往往被外貿企業所忽視,而它恰恰是求得外貿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
核算效益是指衡量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例。投入是出口商品的成本和與貿易有關的直接費用之和;產出指出口外匯收入。核算效益的主要指標有投入產出之比;出口商品盈虧;換匯成本、創匯率等。出口貿易不僅要追求出口數量,金額的絕對量的增加,而且要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這樣的出口發展才有積極意義。虧損型的出口貿易對經濟發展並無裨益。
總結得失應包括對整個貿易過程各個階段的經驗總結,以便在以後的貿易中更熟練,更有把握地進行。

貿易方式

貿易方式是指國際貿易中採用的各種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貿易方式亦日趨多樣化。除採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包銷

包銷(exclusive sales)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方式之一。在中國出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擇適當客戶,也可採用包銷方式。包銷(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委託人)通過協定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易做法。儘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它除了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契約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定。採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定所確定的。兩者簽訂的買賣契約也必須符合包銷協定的規定。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權(Authorigation)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契約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出口商委託國外代銷商向用戶進行現貨買賣的一種交易方式。 出口商作為寄售人,將準備銷售的貨物先行運往國外,委託當地的銷售商按照寄售協定規定的條件在當地市場上銷售。商品售出後,代銷商扣除佣金和其他費用後,將貨款交付給寄售人。
採用寄售方式,出口商應在寄售地區選定代銷人,簽訂寄售協定,然後將貨物運往寄售地點由代銷人現貨銷售。
寄售是一種先發運後銷售的現貨買賣方式。一般逐筆成交國際貿易,往往買主對出口方的產品有所了解,批量成交,遠期交貨。而以寄售方式銷售,可以讓商品在市場上與用戶直接見面。按需要的數量隨意購買,而且是現貨現買,能抓住銷售時機。所以對於開拓新市場,特別是消費品市場,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式 。 出口商承擔一定的風險和費用。

招投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人在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準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的行為。
投標(tosubmit tender)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實際上招標、投標是一種貿易方式的兩個方面。
政府採購物資,大部分採用競爭性的公開招標辦法。

拍賣

拍賣(auction)是由專營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一定的地點和時間,按照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競購的方法,最後拍賣人把貨物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通過拍賣進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質的易標準化的,或是難以久存的,或是習慣上採用拍賣方式進行的商品。如茶葉、菸葉、兔毛、皮毛、木材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過國際拍賣方式進行的。
拍賣一般是由從事拍賣業務的專門組織,在一定的拍賣中心市場、在一定的時間內按照當地特有法律和規章程式進行的。
拍賣程式不同於一般的出口交易,其交易過程大致要經過準備、看貨、出價成交和付款交貨等四個階段。

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futurestransaction)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要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一定的規則,用喊叫並藉助手勢進行討價還價,通過劇烈競爭達成交易的一種貿易方式
期貨交易不同於商品中的現貨交易。眾所周知,在現貨交易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點和時間達成實物交易。賣方必須交付實際貨物,買方必須支付貨款。而期貨交易則是在一定時間在特定期貨市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交易所預先制訂的“標準期貨契約”進行的期貨買賣。成交後買賣雙方並不移交商品的所有權。

對銷貿易

對銷貿易(counter trade)在我國又譯為“反向貿易”、“互抵貿易”、“對等貿易”,也有人把它籠統地稱“易貨”或“大易貨”。
一般可以把對銷貿易理解為包括易貨、記賬貿易、互購、產品回購、轉手貿易等屬於貨物買賣範疇,以進出結合、出口抵補進口為同特徵的各種貿方式的總稱。

意義

出口貿易業務是指外貿企業組織工農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銷售,取得外匯的業務。它是外貿企業的一項重要的業務。商品出口收匯是中國外匯收入的主要來源,它為進口中國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先進生產設備和用於滿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商品創造了條件。
一個國家的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是相輔相成的,沒有出口貿易,也就沒有了進口貿易。出口貿易大於進口貿易,外匯收支表現為順差,構成了外匯儲備的來源,它標誌著一個國家的支付能力和經濟實力。
外貿企業應積極拓展出口貿易業務,加強出口貿易業務的核算和管理,這對於密切國際間的分工協作,擴大就業機會,安全及時收匯,降低出口成本,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國民經濟的建設和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貿易發展

新產業興起

一、電子商務興起
電子商務(Electronic Business或Electronic Commerce)是2008年時在全球範圍內興起的一種新型商務模式。這時,電子商務有兩層含義:從狹義上看,電子商務一般指基於數據的處理和傳輸,通過開放的網路進行的商業交易,包括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活動。
從廣義上看,電子商務是指Internet(國際網際網路)、Intranet(企業內部網)、Extranet(企業外部網)的整個商務活動及其相關領域的綜合電子化運作方式。
二、網路貿易
網路貿易是電子商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是指在網路平台基礎上直接進行線上交易(Trade on Line),利用數位化技術將企業、海關、運輸、金融、商檢和稅務等有關部門有機連線起來,實現從瀏覽、洽談、簽約、交貨到付款等全部或部分業務自動化處理。
廣義的網路貿易主要包括網際網路貿易和EDI無紙貿易兩種類型,狹義的網路貿易則僅指網際網路貿易。電子數據交換(EDI)技術開發套用時間較早,但它是一個封閉性系統,費用昂貴,且技術標準複雜,缺少通用性,至今EDI無紙貿易的發展仍較緩慢。而網際網路是一種開放性的網路系統,有統一的協定標準,通信費用低廉,更能適應市場日益擴大的需要,相比較而言,網際網路貿易將是未來網路貿易發展的主流方向。

新產業影響

電子商務和網路貿易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電子商務和網路貿易的興起,是國際貿易領域裡一場深刻的商業革命。隨著新世紀的來臨,人類社會即將步入知識經濟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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