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第3部分:放電規範

《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第3部分:放電規範》(GB/T33598.3) 由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TC114SC27(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會)執行 ,主管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10月11日,《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第3部分:放電規範》發布,並於2022年5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第3部分:放電規範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1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 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
  • 歸口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會
  • 標準號:GB/T 33598.3-2021
  • 標準類別:環保
修訂信息,起草單位,主要起草人,

修訂信息

2021年10月11日,《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第3部分:放電規範》發布,並於2022年5月1日實施。
2024年8月14日,據工信部網站,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管理,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修訂形成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指出,再生利用企業應具備廢舊動力電池安全拆解機械化作業平台及工藝,配備放電、自動化破碎、分選等設備,鼓勵採用精細化、智慧型化拆解設備,按照《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第3部分:放電規範》(GB/T33598.3)、《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單體拆解技術規範》(QC/T1156)要求對廢舊動力電池進行放電、拆解、破碎及分選。若企業具備帶電處理技術,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帶電處理。

起草單位

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湖南大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賽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保隆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武漢)城市礦產循環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 、長沙礦冶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余海軍 、張銅柱 、張學梅 、魏瓊 、候彭 、張宇平 、李長東 、李前進 、趙小勇 、李重洋 、劉靜榕 、黃良取 、吳奔奔 、宋琦 、謝英豪 、李花 、徐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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