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

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

《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DB34/T 4102-2022)是2022年4月2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地方標準《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DB34/T 4102-2022)規定了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的貯存和安全環保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廢舊蓄電池包、電池模組、電池單體的貯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
  • 外文名:Safety technique specification for storage of waste and used traction Li-ion battery
  • 標準號:DB34/T 4102-2022
  • 發布日期:2022-03-29
  • 實施日期:2022-04-29
  • 中國標準分類號:K 84
  • 國際標準分類號:29.220.01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製造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新能源電動汽車保有量的持續增長,既帶來了規模龐大的鋰電池動力蓄電池需求,也為廢舊鋰電子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和處理帶來了機遇和挑戰。2012-2016年,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只是作為套用於NEV政策檔案的部分條款出現;2016-2018年,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和環保部等相關部門相繼出台專門針對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相關政策;2018年以後,中國各地方政府加快落實各自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等工作。然後,隨之而來的是,在各個環節中,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的貯存問題。由於更換下來的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可能存在剩餘電量電壓高、電性能不穩定、電池鼓包、外殼變形或破損、電解液泄漏、漏電、過火等風險,不當的貯存會導致動力電池短路、冒煙、起火、甚至爆炸。而作為貯存地的倉庫,量大貨密,容易產生連鎖反應,擴大危害等級,給國家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較大威脅。
在回收鋰離子動力蓄電池整個回收處理環節中,大致可分為:設計生產、拆卸、包裝運輸、貯存、余能檢測、放電、拆解、梯次利用、再生利用以及其他等方面,目前除貯存外,各環節均有國標、行標,要么已發布,要么正在起草中。因此,制定了該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DB34/T 4102-2022)的編制任務來源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0〕341號)”,計畫編號為2020-2-211項。該標準由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歸口。
  • 起草階段
2020年3月18日,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申報2020年度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皖市監函〔2020〕72號)後,成立標準編制小組。
2020年4月初,標準編制小組多次召開標準技術方案研討會,相關工程師對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及拆解作業要求提出了一些創新性解決方案,並確立了標準的制定思路和技術框架。
2020年4月20日,標準編制小組向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標準《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要求》相關申報材料。
2020年9月22日,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皖市監函〔2020〕341號),申報的《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要求》地方標準獲批立項。
該標準編制過程舉行了如下四次會議;
  1. 第一次會議就標準制定的目的和意義及總體要求進行了充分討論,確定了標準的制定思路和技術框架;
  2. 第二次會議就標準的術語和定義、貯存要求、安全環保要求進行討論,針對內部易混淆的部分進行了修訂;
  3. 第三次會議就標準本身對照GBT 1.1-2020進行規範化、標準化;
  4. 第四次會議召集相關單位標準技術專家討論,並針對貯存要求、安全環保等內容進行增刪修訂,形成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2年3月29日,地方標準《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DB34/T 4102-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4月29日,地方標準《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DB34/T 4102-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DB34/T 4102-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國軒電池材料有限公司、合肥佳馳科技有限公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學院、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澤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劉波、徐懋、饒媛媛、王萍、宋美、高二平、李冰心、李世明、張勤才、賈寶成、孫皓、王青松、楊續來、吳懷偉、高宇清、宋小寧、李玉弟、胡在京、汪正海、胡銜陽、方琴鳳、姚停、仇多洋、姜麗華、程浩、邱濤、朱丹丹、王瑩春、孫靜。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分類
1
5 貯存要求
2
6 安全環保
3
附錄A(規範性)廢舊蓄電池檢測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DB34/T 4102-2022)規定了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的貯存和安全環保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廢舊蓄電池包、電池模組、電池單體的貯存。

引用檔案

GB 15562.2 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T 19596 電動汽車術語
GB/T 34695 廢棄電池化學品處理處置術語
HJ 1186 廢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試行)
DB34/T 3077 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放電技術規範
DB34/T 3590-2020 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拆解技術規範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安徽省內各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回收企業在進行報廢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之前,按照本標準進行,以保證安全高效。過渡階段要對設備、工藝等因素進行通盤考慮,需要一定的時間周轉。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安全技術條件》(DB34/T 4102-2022)提出的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技術要求,結合實際並充分考慮到回收各個環節的特點,在人員、場地、安全應急、環保及電池貯存基本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可操作性強、易於推廣。將安全排查放在首要,將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將安全風險降到最低。該標準的研製不僅可以減少安全和環保隱患,同時助力企業發展,加快建設良性產業生態系統的進程。該標準根據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回收過程及所處階段的電池性能和特點,通過專業化的論證和實際工作相結合,提出了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貯存中的技術要求,促進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回收行業的健康發函,也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完美閉環提供安全和環保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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