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電動汽車產銷量逐年提高,進入市場的電動汽車動力電池面臨著報廢回收的問題,部分車用動力電池已進入回收利用階段。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市場混亂,提高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技術水平成為當務之急,相關標準需要深入研究,標準體系建設亟待完善。因此,制定《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GB/T 33598-2017)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在標準立項之初即著手準備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充分發揮在動力電池回收方面的優勢,開展多種動力電池的拆解試驗,同時與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及同行業企業保持密切的溝通與交流,為標準的編制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13年7月,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由研發技術人員、標準研製人員等組成的公司內部標準起草小組,確定了標準起草思路及任務分工。
2013年8月1日,國家標準計畫《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20130117-T-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3年8-9月,標準起草小組針對多種廢舊車用動力電池展開拆解實驗,記錄實驗過程,並形成拆解過程報告。
2013年9-12月,標準起草小組根據前期的起草思路及實驗結果,起草了標準初稿,並對初稿進行了多次討論和修改,形成了該標準的工作組討論稿。
2014年1月,中國汽車研究中心在湖南長沙召開了標準討論會,來自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寶馬(中國)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捷能汽車技術有限公司、捷豹路虎中國、泛亞汽車技術中心有限公司、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等30餘家單位40餘名專家和代表對該標準的討論稿進行了討論,並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標準起草小組根據建議,對該標準進行了認真的修改和完善。
2014年7月,中國汽車研究中心在遼寧大連召開了標準討論會,來自清華大學、譜尼測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泛亞汽車技術中心有限公司、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寶馬(中國)服務有限公司、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梅賽德斯-賓士(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捷豹路虎中國、大眾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學等30餘家單位40餘名專家代表對該標準的討論稿進行了討論,並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標準起草小組根據建議,對該標準進行了認真的修改和完善,根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系列標準的規劃,標準題目修改為《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會後標準文本發至工作組各單位徵求內部已經,經過意見的處理,最終2014年12月底形成該標準的徵求意見稿。
2017年12月1日,國家標準《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GB/T 33598-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GB/T 33598-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哈爾濱巴特瑞資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報廢汽車循環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創元實業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余海軍、趙忠松、張銅柱、謝英豪、李長東、明躍彬、李智專、詹園園、魏玉宇。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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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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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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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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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總體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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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業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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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儲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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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GB/T 33598-2017)規定了車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包(組)模組拆解工作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作業程式及存和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車用廢舊鋰離子動力蓄電池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的蓄電池包(組)模組的拆解,不適用於車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單體的拆解。
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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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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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GB/T 33598-2017)的實施將保證動力電池拆解環節安全、環保、高效,同時,將規範和淨化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市場,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高行業整體水平。
《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範》(GB/T 33598-2017)雖然是推薦性標準,但仍然是全球第一個動力電池回收的國家標準,對整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回收拆解企業所承擔的責任、具備的條件,從安全環保角度提出了要求,為國家治理環境和監督安全生產提供了準則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