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實施方案

全面貫徹《行政處罰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以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制度為內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堅持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相協調原則,從源頭上防止濫用和亂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切實推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實施方案
  • 地點:赤水市
  • 性質:政策
  • 類別:規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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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發布

為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嚴格執法程式,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合法、合理、公正執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以及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遵府辦發〔2009〕163號)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檔案內容

工作目標

行政執法活動公正透明,主動接受監督,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符合法律目的,行政處罰行為符合過罰相當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等原則,行政處罰程式公開、透明,保證法律、法規、規章全面正確實施;進一步提高廣大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水平,實現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化和客觀公正,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適用範圍

全市行政處罰實施主體,包括法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依法受委託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組織。

主要任務

(一)梳理行政處罰依據
行政處罰實施主體要對由本單位負責實施的行政處罰的執法依據進行梳理,對含有自由裁量權內容的行政處罰的執法依據(包括頒布機關、處罰的違法行為、執法許可權、執法程式、強制措施、處罰種類、處罰標準及自由裁量幅度等)編制目錄。
為使清理工作的統一,體現行政執法的嚴肅性,各單位對此項工作應及時與遵義市業務主管部門對接,根據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提供清理結果和具體處罰標準,完善工作制度。
(二)制定具體處罰標準
在梳理行政處罰執法依據的基礎上,按照合理行政、過罰相當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運用範圍、行使條件、裁量幅度、事實要件等,進行合理細化和分解,作出準確、科學、詳盡的規定。
1、對同種違法行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選擇多種行政處罰的,應當確定一種行政處罰。
2、對同種違法行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罰款自由裁量幅度較大的,應闡明不同情況,並相應確定一個相對固定的罰款數額、比例或倍數。
3、對同種違法行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拘留期限自由裁量幅度較大的,應闡明不同情況,並相應確定1個固定的行政拘留期限。
4、從輕處罰、減輕處罰或不予處罰的,應當嚴格依照法定條件,闡明在何種具體情況下執行,不得增設或創設條件。
5、符合法定從輕處罰情形的,一般可按相應處罰幅度下限執行。
6、符合法定減輕處罰情形的,應當明確具體的處罰標準。
7、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類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處罰幅度應當保持一致。
(三)建立相關工作制度
1、建立自由裁量說明制度。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對當事人的申辯意見是否採納,以及有關從重、從輕、減輕處罰的理由,都應當在處罰決定中予以說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要求聽證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依法組織聽證。
2、建立自由裁量審核制度。行政處罰實施主體要加大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審核力度。案件調查人員提出的行政處罰建議,應經行政處罰實施主體的法制機構提出審核意見後,報該行政處罰實施主體負責人決定。
3、建立自由裁量集體研究制度。對涉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重大或複雜案件,行政處罰實施主體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要進行集體研究。
4.建立評議考核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行政處罰實施主體應當建立健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評議考核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規定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人員,嚴格追究相應責任。

實施步驟

(一)2010年1月,各行政處罰實施主體應成立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於1月30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政府法制辦。
(二)2010年2月,各行政處罰實施主體與遵義市業務主管部門聯繫,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清理結果和制定的行政處罰標準,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同時將制定的相關內容報市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三)2010年3月1日起,各行政處罰實施主體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網站上公布經審核認定的具體的行政處罰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相關工作制度。
(四)市監察局牽頭商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中心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網上監控系統,對各單位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範自由裁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加強領導

為加強對實施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實施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周 舟 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何汝華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劉漢富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任明高 市監察局局長
成 員:何春聯 市編辦主任
陳小猛 市公安局局長
周山榮 市林業局局長
陳月平 市人口計生局局長
王學平 市交通局局長
李中秋 市安監局局長
楊潤華 市水利局局長
羅洪榮 市衛生局局長
艾吉星 市建設局局長
張清平 市城管局局長
李吉林 市食藥局局長
劉 濤 市農業局局長
熊明書 市工商局局長
吳洪英 市環保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政府法制辦,劉漢富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從成員單位中抽調。辦公室負責對實施規範行政處罰自由地裁量權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和考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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