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4年10月10日,資陽市人民政府以資府發〔2014〕18號印發《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不斷擴大投資領域,充分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積極創新融資模式,規範拓展融資渠道;發展地方金融產業,增強地方金融服務能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規範發展中介服務行業;加強監測和風險防控,促進結構最佳化和效益提升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資陽市人民政府
  • 文號:資府發〔2014〕18號
  • 印發時間:2014年10月10日
意見,附屬檔案,

意見

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資府發〔2014〕1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天府新區資陽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充分激發民間投資活力,規範拓展融資渠道,增強地方金融服務能力,規範發展中介服務,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川府發〔2014〕22號)精神,結合實際,現就我市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
(一)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堅持“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逐步減少政府對企業的行政審批事項,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政府不再審批企業投資項目,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認真貫徹執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四川省2014年本)》,公布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目錄外的項目一律不再核准。制定並公布投資項目負面清單,清單以外則充分開放。對實行核准制的企業投資項目,不再審查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產品技術方案等內容,由企業自主決策。對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應由企業自主決策、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不得設定前置條件進行變相審批。
(二)改進和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方式。簡化手續、最佳化流程、限時辦結,提高效率和透明度。全面清理前置要件設定,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投資項目審批前置條件,原則上一律取消,理順和解決前置條件相互交叉、互為前置的問題。嚴格實施核准事項公示制,一次性告知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式,全面公開受理情況和辦理結果。積極開展並聯評價、聯合審查、網上核准、聯合驗收等,不斷提高核准效率。
(三)精減下放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對涉及投資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凡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要求的審批事項一律予以取消,重點清理並取消省政府規章以下規範性檔案設定的非行政許可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嚴禁市、縣行政規範性檔案設立行政許可投資項目審批事項。除跨縣(市、區)、跨流域和需市級及以上統籌平衡資源等建設條件的,以及國家和省明確規定由市級及以上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投資主管部門等管理的項目外,其餘項目的審批核准許可權一律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縣(市、區)負責。規範前置要件設定,對縣(市、區)管理的投資項目,除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其審批所需的前置要件均同步下放縣(市、區)管理,縣(市、區)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不得自行設定前置條件或提高審批機關層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管理、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前置要件審批部門要精簡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最佳化服務水平。抓好國務院、省政府下放投資項目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各縣(市、區)、市級有關部門要主動與省級部門銜接,確保無縫對接;下放至縣(市、區)的審批事項,市級部門要加強指導,規範辦理。
二、不斷擴大投資領域,充分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一)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打破壟斷,鼓勵競爭,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給予民間資本、外資等社會資本平等的地位。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國有資本投資項目,鼓勵非國有資本利用參股、收購、兼併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允許國有資本利用參股的形式投入以民間投資為主的公用事業等項目,把國有經濟在戰略性產業的做大做強與民營經濟的進入有機的融合起來,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
(二)充分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深入貫徹國家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新36條”和42項實施細則,切實落實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採取放寬市場準入、購買服務、以獎代補、貼息等多種方式,引導和鼓勵民間投資通過特許經營、合資合作、資產收購、參與改制等方式,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內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運輸、道路橋樑等基礎設施,參與園林綠化、河道管理、物業管理、停車場管理、社區醫療、敬老院、體育館、游泳館、會展中心等公益性事業項目,參與金融、電信、能源、保障性住房、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等行業領域。對於體育場館、會展中心以及其他大型公共設施可通過競爭確立運營主體,降低管理成本。其他民間資本和外資等社會資本出資建設的項目,無論新建、擴建和改建,均由投資者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企業內部要健全投資風險責任制度,完善投資監督約束機制。按照國家安排部署,積極放寬外商投資準入條件,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
三、積極創新融資模式,規範拓展融資渠道
(一)積極拓寬政府融資渠道。對已建成的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探索國有資本退出機制,通過採取股權轉讓、合資合作、資產變現等多種形式引入社會資本,盤活存量資產,籌集再建設資金。研究制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移交融資建設管理辦法。對高速公路、收費公路、城市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繼續支持採用建設—運營—移交模式建設。鼓勵採用融資租賃、發行債券、信託產品等方式拓寬政府融資渠道。嚴格規範政府性債務舉債主體和舉債行為,嚴格控制政府性債務規模,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大力拓展直接融資。鼓勵具備條件的各類所有制企業集合優質資產兼併重組形成上市資源,積極推進企業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建立城鄉產權流通交易平台,鼓勵國有、集體和私營產權進入產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建立中小企業風險緩釋基金,鼓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融資方式,擴大銀行間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加強保險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金融市場,引導保險資金進入地方經濟建設。
(三)創新債券融資方式。探索開展企業債券資產證券化、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保障性住房債貸組合等債券品種創新試點,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債券融資。在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推行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債券主承銷商,營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支持以人民幣出資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推動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融資。
四、發展地方金融產業,增強地方金融服務能力
(一)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建設。支持組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積極推進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有序發展社區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積極引進國際性、全國性、全省性、區域性金融機構入駐資陽。探索組建由國有資本發起設立、轄外其他資本參與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支持發展信託公司,積極引進轄外信託公司發展業務,積極引導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入股和參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重組和改造。
(二)健全擔保體系。鼓勵市中擔公司、市農擔公司為代表的政策性擔保機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樹立競爭觀念,通過重組改造、強強聯合的方式,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切實成為自創信譽、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支持鼓勵我市商業性融資擔保公司做大做強,重點培育幾家大型商業性融資擔保公司。引導中小微企業組建聯合擔保共同體,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
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規範發展中介服務行業
(一)加強投融資監督管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切實加強對全市投融資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產業政策、不符合發展規劃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對不按規定履行相應核准或許可手續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其停止建設,並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要依法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和企業融資行為,打擊非法融資,有效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二)培育中介服務機構。規範投融資中介市場,鼓勵建立自律性行業組織,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標準制定、規範引導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行業自律機制。按照“增量控制,存量化解,確保風險可控”的要求,加強對以投(融)資理財信息諮詢類公司為代表的民間理財諮詢類公司的風險防範。鼓勵市外知名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公司來我市開辦分支機構或開展中介服務,帶動我市金融中介服務發展;加強對融資擔保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可持續發展的研究,鼓勵進行改革,增強市場競爭力。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建立統一開放、公開競爭的投資中介服務市場,各類投資項目都應通過公平、公正的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中介機構。探索建立我市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協助推動全省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平台建設。
六、加強監測和風險防控,促進結構最佳化和效益提升
加強投融資數據統計和運行分析,建立信息定期發布制度,編制和發布產業投資導向目錄,利用報刊、電視、網際網路等各類媒體及產權交易市場等相關平台,及時向社會發布投融資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投資項目、融資需求、行業動態和風險預警等方面信息,引導投資者做出科學的投資決策,促進投資結構最佳化和效益提升。建立健全投融資風險預警和防範體系及後評價機制。
附屬檔案:資陽市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任務分工
資陽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0日

附屬檔案

資陽市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任務分工
一、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
(一)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
1.認真貫徹執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四川省2014年本)》,制定並公布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和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市法制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旅遊局)
2.對實行核准制的企業投資項目,不再審查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產品技術方案等內容,由企業自主決策。對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應由企業自主決策、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不得設定前置條件進行變相審批。(按照部門職能分工屬基本建設類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屬技術改造類的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安全監管局)
(二)改進和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方式
3.全面清理前置要件設定,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投資項目審批前置條件,原則上一律取消,理順和解決前置條件相互交叉、互為前置的問題。(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法制辦、開發區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委編辦、市監察局、市商務局、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
4.嚴格實施核准事項公示制,一次性告知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式,全面公開受理情況和辦理結果。積極開展並聯評價、聯合審查、網上核准、聯合驗收等,不斷提高核准效率。(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安全監管局、市監察局、市效能辦)
(三)精減下放投資項目審批事項
5.對涉及投資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凡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要求的審批事項一律予以取消,重點清理並取消省政府規章以下規範性檔案設定的非行政許可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嚴禁市、縣行政規範性檔案設立行政許可投資項目審批事項。(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法制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消防支隊)
6.除跨縣(市、區)、跨流域和需市級及以上統籌平衡資源等建設條件的,以及國家和省明確規定由市級及以上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投資主管部門等管理的項目外,其餘項目的審批核准許可權一律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縣(市、區)負責。〔牽頭單位:市法制辦,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監察局,各縣(市、區)政府〕
7.規範前置要件設定,對縣(市、區)管理的投資項目,除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其審批所需的前置要件均同步下放縣(市、區)管理,縣(市、區)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不得自行設定前置條件或提高審批機關層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管理、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前置要件審批部門要精簡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最佳化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法制辦,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安全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
8.抓好國務院、省政府下放投資項目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各縣(市、區)、市級有關部門要主動與省級部門銜接,確保無縫對接;下放至縣(市、區)的審批事項,市級部門要加強指導,規範辦理。〔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不斷擴大投資領域,充分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一)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9.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國有資本投資項目,鼓勵非國有資本利用參股、收購、兼併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工商聯)
10.允許國有資本利用參股形式投入以民間投資為主的公用事業等項目,把國有經濟在戰略性產業的做大做強與民營經濟的進入有機的融合起來。(牽頭單位: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
11.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政府〕
(二)充分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12.深入貫徹國家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新36條”和42項實施細則,切實落實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採取放寬市場準入、購買服務、以獎代補、貼息等多種方式,引導和鼓勵民間投資通過特許經營、合資合作、資產收購、參與改制等方式,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內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運輸、道路橋樑等基礎設施,參與園林綠化、河道管理、物業管理、停車場管理、社區醫療、敬老院、體育館、游泳館、會展中心等公益性事業項目,參與金融、電信、能源、保障性住房、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等行業領域。〔按照部門職能分工分別由市投資促進局、市政府金融辦、市教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國資委、市體育局、人行資陽市中心支行、資陽銀監分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牽頭負責,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13.對於體育場館、會展中心以及其他大型公共設施可通過競爭確立運營主體,降低管理成本。(牽頭單位: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體育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14.按照國家安排部署,積極放寬外商投資準入條件,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積極創新融資模式,規範拓展融資渠道
(一)積極拓寬政府融資渠道
15.對已建成的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探索國有資本退出機制,通過採取股權轉讓、合資合作、資產變現等多種形式引入社會資本,盤活存量資產,籌集再建設資金。研究制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移交融資建設管理辦法。〔牽頭單位: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各縣(市、區)政府〕
16.對高速公路、收費公路、城市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繼續支持採用建設—運營—移交模式建設。〔按照職能分工分別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牽頭負責,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17.嚴格規範政府性債務舉債主體和舉債行為,嚴格控制政府性債務規模,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市、區)政府〕
(二)大力拓展直接融資
18.鼓勵具備條件的各類所有制企業集合優質資產兼併重組形成上市資源,積極推進企業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建立城鄉產權流通交易平台,鼓勵國有、集體和私營產權進入產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建立中小企業風險緩釋基金,鼓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融資方式,擴大銀行間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加強保險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金融市場,引導保險資金進入地方經濟建設。〔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資陽市中心支行、資陽銀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創新債券融資方式
19.探索開展企業債券、資產證券化、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保障性住房債貸組合等債券品種創新試點,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債券融資。在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推行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債券主承銷商,營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支持以人民幣出資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推動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融資。〔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發展地方金融產業,增強地方金融服務能力
(一)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建設
20.支持組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積極推進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有序發展社區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積極引進國際性、全國性、全省性、區域性金融機構入駐資陽。探索組建由國有資本發起設立、轄外其他資本參與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支持發展信託公司,積極引進轄外信託公司發展業務,積極引導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入股和參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重組和改造。〔牽頭單位:資陽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資陽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
(二)健全融資擔保體系
21.鼓勵市中擔公司、市農擔公司為代表的政策性擔保機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樹立競爭觀念,通過重組改造、強強聯合的方式,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切實成為自創信譽、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支持鼓勵我市商業性融資擔保公司做大做強,重點培育幾家大型商業性融資擔保公司。引導中小微企業組建聯合擔保共同體,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規範發展中介服務行業
(一)加強投融資監督管理
2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切實加強對全市投融資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產業政策、不符合發展規劃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對不按規定履行相應核准或許可手續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其停止建設,並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要依法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和企業融資行為,打擊非法融資,有效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政府金融辦、資陽銀監分局、人行資陽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
(二)培育中介服務機構
23.規範投融資中介市場,鼓勵建立自律性行業組織,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標準制定、規範引導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行業自律機制。按照“增量控制,存量化解,確保風險可控”的要求,加強對以投(融)資理財信息諮詢類公司為代表的民間理財諮詢類公司的風險防範。鼓勵市外知名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公司來我市開辦分支機構或開展中介服務,帶動我市金融中介服務發展;加強對融資擔保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可持續發展的研究,鼓勵進行改革,增強市場競爭力。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建立統一開放、公開競爭的投資中介服務市場,各類投資項目都應通過公平、公正的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中介機構。〔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工商局,責任單位:資陽銀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
24.探索建立我市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協助推動全省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平台建設。(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行資陽市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
六、加強監測和風險防控,促進結構最佳化和效益提升
25.加強投融資數據統計和運行分析,建立信息定期發布制度,編制和發布產業投資導向目錄,利用報刊、電視、網際網路等各類媒體及產權交易市場等相關平台,及時向社會發布投融資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投資項目、融資需求、行業動態和風險預警等方面信息,引導投資者做出科學的投資決策,促進投資結構最佳化和效益提升。(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人行資陽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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