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金融工作局是資陽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資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張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金融工作局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資陽市
- 所屬部門:資陽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及全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金融智庫建設。
(二)統籌、協調推進全市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推動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加強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推動資陽與成都金融同城化。
(三)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地方金融業規範發展,組建、培育、壯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引進市外、境外金融機構,促進金融機構合理布局和金融資源最佳化配置。負責監管範圍內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業務指導工作。
(四)統籌推進全市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全市企業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協調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併購重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企業發行各種債券、開展資產證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資除外),推進多渠道直接融資。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
(五)統籌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場建設,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
(六)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駐資機構做好金融監管相關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監管指標數據和金融業務發展情況。為駐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協調解決地方金融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七)推動各類金融機構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參與全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推動地方金融統計、金融運行和國有企業融資成本分析體系建設。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產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八)依據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制定的規則,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加強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地方權益類交易場所、大宗商品交易場所的風險監測與行為監管。
(九)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劃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加強對相關金融行業協會的工作指導和監督。
(十)維護地方金融秩序。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牽頭處置非法集資,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推進全市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機制建設。
(十一)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配合市級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國有金融資本布局方案。
(十二)統籌對全市地方政府金融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推進市、縣(區)協同聯動機制建設,參與、指導全市金融人才資源培育和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全市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
(十三)督促監管範圍內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建立健全並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相關制度、規定、標準;組織開展本行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檢查,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地方實施監管,誰審批、誰監管、誰擔責的總體要求,加強對地方金融的監督管理,落實好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一是堅持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宗旨。把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和水平,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金融服務。二是堅持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以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防範為重點,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穩妥有序、守住底線,提高金融體系抵禦風險能力,確保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穩健運行。三是堅持以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為動力。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加快地方金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建立健全市、縣(區)兩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體系,著力提高地方金融企業競爭力和風險防範能力。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各類投資基金。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推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對私募股權基金出資的標準和規範。市財政局負責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工作,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及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財政性資金出資發起設立或參股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市金融工作局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
2.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擬訂智慧財產權規範交易的政策。市金融工作局負責監管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
辦公地址
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濱河西路17號
郵編:641399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人:嚴映枝)。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督辦、外事、培訓、宣傳、信訪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內部審計、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金融政策。負責金融深化改革創新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綜合工作,重大行政決定的合法性審核,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金融人才培育和隊伍建設,金融領軍人才平台及金融智庫建設。負責信息調研工作,制定年度調研計畫,組織開展重要課題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提供金融政策參閱。負責推動資陽與成都金融同城化工作。負責金融招商工作。統籌我市參與西部金融博覽會和金融論壇。
(二)地方金融監管科(金融穩定科)(負責人:陳海全)。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或入駐提供服務,並按國、省規定和職責許可權進行審核和監管。擬訂前述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前述行業運行情況。強化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管和規範發展。督促監管範圍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相關規定。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地方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和處置工作。推動建立健全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處置聯動工作機制。牽頭處置非法集資,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參與推進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三)銀行保險科(融資協調科)(負責人:萬藝)。研究分析全市銀行、保險運行情況。擬訂全市地方銀行業、保險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地方法人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組建、管理和業務指導。統籌對金融機構目標考核。負責轄區內農商行改革發展和業務指導。負責協調銀行機構、保險機構入駐,並為駐資保險、銀行、人行、銀保監機構提供服務。加強地方金融數據統計分析及融資成本統計分析工作。統籌推進政府性項目融資工作。負責市屬國有企業融資以及多渠道融資相關信息收集,指導市屬國有企業融資擔保上作,協調做好日常融資工作。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全市重大項目、企業開展對接,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推進保險品種、服務創新,推動險資投資;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農業保險等政策性保險、金融扶貧工作。配合推動普惠金融和農村金融發展有關工作。督促監管範圍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相關規定。
(四)資本市場科(負責人:曾玲玲)。負責全市資本市場和多渠道融資工作。負責全市企業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協調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併購重組和再融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企業進行各類債券、資產證券化融資(境外融資除外)。參與協調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協調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相關工作。負責協調證券機構、地方權益類交易場所、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等機構設立或入駐,為市外的前述類別機構在資陽開展業務提供服務,並按國、省規定和職責許可權進行審核和監管。擬訂全市金融市場體系發展規劃,推動地方金融要素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地方權益類交易場所、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服務實體經濟和區域經濟。督促監管範圍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相關規定。
(五)地方金融服務中心(負責人:易琳)。負責研究國家、省、市相關金融政策,參與策劃、規劃、協調全市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資產整合等融資工作;負責政府平台公司融資以及多渠道融資相關信息收集,協助平台公司做好融資資料準備,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中介機構、融資券商等主體機構做好日常協調服務;為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金融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等日常運營事務提供服務,收集月度、季度、年度運營數據及風險數據並做好基層檢測分析,為全市準金融機構金融風險防控提供基礎信息服務;按照省處非辦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綜合協調全市處非宣傳、預警、檢測分析等日常工作和協調服務。
二、機關黨支部
(負責人:峗傑) 。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信息
局長:(空缺)
副局長:峗傑、朱道理、唐雷(掛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