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意義
資本輸出:capital export
1.是指壟斷資本主義帝國為獲得高額利潤用
過剩資本向其他國家投資或貸款,是資本主義由
自由資本主義階段發展到壟斷階段後對外經濟侵略的主要方式。以中國為例,資本主義列強對華經濟侵略在19 世紀70年代以前以
商品輸出為主,但也開始了早期的資本輸出。19世紀晚期後,西方侵華以資本輸出為主,商品輸出為輔。
2.指一個國家政府或個人為了獲取高額利潤或利息而對國外進行的投資和貸款。資本輸出按其主體不同,可分為私人資本輸出和國家資本輸出。私人資本輸出是指由個人或集團對外輸出資本,包括私人
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和私人出口貸款等。國家資本輸出是指由政府及其所屬機構對外輸出資本,包括贈與、貸款和政府出口信貸等。無論是私人資本輸出還是政府資本輸出,其資本輸出的基本形式可分為兩種,即
借貸資本輸出和
生產資本輸出。前者指對外國政府或私人企業提供貸款,或是購買國外的證券、股票等所進行的
間接投資。後者是指在國外直接興辦各類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直接投資。資本輸出早在
自由資本主義階段即已出現,但那時只是少量的個別現象,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本主義發展到了壟斷階段,少數國家中出現了大量的“剩餘”資本,資本輸出才得以大規模地發展,並成為普遍現象。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經濟生活國際化和
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發展,資本輸出表現出新的特徵,即國家在資本輸出中的作用提高、直接投資即
生產資本輸出日益占重要地位、
跨國公司成為資本輸出的重要工具等。在
國際稅收方面,資本輸出帶來資本輸出國與資本輸入國之間
稅收利益分配上的矛盾,
國際重複徵稅問題尤為突出,需要雙方加以協調解決。
3.涉外
投資法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 在
國際投資活動中,一個國家往往既是資本輸出國,又是資本輸入國,因此涉外投資法必須照顧投資者和接受投資者雙方的利益。既要有對投資者利益的
保護條款,同時又要求外國投資者必須符合所在國經濟發展的目標, 其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所在國的法律。由於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在現代經濟生 活中,
已開發國家資本輸出的機會多,往往稱之為資本輸出國;
開發中國家接 受資本輸入的情況較普遍,往往被稱為資本輸入國。儘管資本輸出和輸入國 都對
投資活動予以保護,但立法的側重點有所不同。資本輸入國立法是在維 護
國家主權和經濟利益的基礎上,為吸引外國資金,注重對投資者利益保護 的優惠條款,而資本輸出國的法律則注意對其私人向外國的投資提供擔保, 予以鼓勵。
原因
原因一
自由競爭占統治地位的資本主義的特徵是
商品輸出,壟斷占統治地位的資本主義的特徵是資本輸出。在自由競爭階段,商品輸出已經廣泛地發展起來,它是
資本主義國家占領世界市場和對殖民地、
附屬國進行
不等價交換,實現對殖民地、附屬國人民的剝削的一種重要手段。同時,資本輸出也已經出現,但是,為數還很少,不具備重要的意義。從自由競爭階段過渡到壟斷階段後,商品輸出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並且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但是,資本輸出的發展要快得多。例如,從1882~1913年,英國的商品輸出總額(不包括
再出口)從2億4000萬英鎊增加到5億2600萬英鎊,增加了119%;同一時期英國的國外投資卻從不到1億5000萬英鎊增加到40億英鎊,大約增加了27倍。又如,從1869~1914年,法國的
商品輸出總額從20億7500萬法郎增加到48億6800萬法郎,增加了135%;而同一時期法國的國外投資卻從100億法郎增加到600億法郎,增加了5倍。整個說來,資本輸出是在二十世紀初才大大發展起來的。在1870年左右,英、法、德、美、日等主要
資本主義國家的全部對外投資只有50億美元,到1914年增加到440億~480億美元。這時,
壟斷資本家從對外投資中取得的收入,大大超過了從對外貿易中取得的收入。以1899年英國的年收入為例,前者是9000萬~1億英鎊,為後者1800萬英鎊的5倍。可見,在壟斷階段,資本輸出已經具有了特殊重要的意義。
原因二
二、帝國主義資本輸出的必要性。
其必要性主要表現在在這些國家裡出現了大量的
過剩資本。其實,
資本過剩的現象,在
自由競爭階段就已經有了。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因為在
資本積聚和集中的過程中,有越來越多的
貨幣資本需要尋找投資場所;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資本主義生產的唯一目的是利潤,要使資本能夠投下去,就必須保證它能夠“按照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健康的、正常的’發展所需要的剝削程度來剝削勞動”(《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84~285頁)。這種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健康的、正常的”發展所需要的剝削程度,在自由競爭階段,就是要保證
資本家能夠獲得
平均利潤。而在平均利潤下降時,“至少要使利潤量隨著所使用的資本量的增加而增加,從而使
利潤率不會在資本增加時按同一程度下降,更不會比資本的增加更為迅速下降” (《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84~285頁)。如果情況不是這樣,就會有一部分資本閒置起來,形成
過剩資本。
到了壟斷階段,過剩資本更為突出,第一,所有發達
資本主義國家都有了
資本家的
壟斷同盟;第二,少數最富的資本主義國家在世界上處於壟斷地位,在這些國家裡,壟斷資本家通過對本國和對世界人民的剝削和掠奪,已經在自己的手裡積聚了數量極其巨大的
貨幣資本。正如
列寧所說,“帝國主義就是貨幣資本大量積聚於少數國家”(列寧:《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第90頁),因而這些國家的壟斷資本家就需要有極其巨大的投資場所,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於壟斷的統治,上述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健康的、正常的”發展所需要的剝削程度,已經不再是
平均利潤,而是遠遠高出於平均利潤的壟斷高額利潤。而且,在各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裡,在那些壟斷占了統治地位的部門裡,能夠獲得壟斷高額利潤的投資場所早就被
壟斷組織霸占了。這樣,對於那些手裡積聚了數量極其巨大的
貨幣資本的壟斷資本家來說,在本國能夠獲利的投資場所就十分不夠了。因此,在一些發達
資本主義國家里,
過剩資本就達到了空前未有的規模。
資本過剩同資本主義國家所特有的
生產過剩和人口過剩一樣,都具有相對的性質。假如
資本家肯把這些所謂過剩的資本用於提高本國人民的生活水平,消滅經常存在著的大量失業人口;或者在農業大大落後於工業的情況下,肯在農業上多投入一些資本,那當然就不會有什麼資本過剩了。但是,對於資本家來說,這些都是辦不到的事情。
列寧指出:“只要資本主義還是資本主義,過剩的資本就不會用來提高本國民眾的生活水平(因為這樣會降低資本家的利潤),而會輸出國外,輸出到落後的國家去,以提高利潤。”(列寧:《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第56頁)。因此,少數帝國主義國家之所以有輸出資本的必要,就是為了能從其他國家的人民那裡,榨取更多的利潤。
原因三
三、帝國主義資本輸出的可能性。
在二十世紀初,少數金融資本占統治地位的國家不僅有了輸出資本的必要,而且也具備了輸出資本的可能。因為在這個時候,資本主義的發展已經把許多落後的國家都捲入了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的範圍。在這些國家裡,
自然經濟逐漸瓦解,商品經濟有了發展,農村中發生了階級分化,造成了大量的僱傭勞動者,主要的鐵路已經興建起來或者正在興建,發展工業的起碼條件已經具備。這樣,資本輸出在二十世紀初就大大發展起來了。
原因四
四、資本輸出是帝國主義壓迫和剝削別國人民的基礎。
資本輸出使金融資本的勢力範圍從國內擴展到國外,在世界範圍內形成了一個金融資本的剝削網,造成了金融資本對全世界的統治。正如
列寧所說:資本輸出是“帝國主義壓迫和剝削世界上大多數民族和國家的堅實基礎” (列寧:《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第57頁)。資本輸出是金融資本剝削世界上大多數民族和國家的人民,特別是剝削落後國家的人民,攫取壟斷高額利潤的工具。帝國主義國家輸出
借貸資本,不僅對
債務國進行重利盤剝,而且在提供貸款時附加種種條件,其中包括強迫債務國購買它的商品,為推銷它的過剩商品、擴大
商品輸出開闢道路。這就是說,金融
資本家輸出借貸資本時,“要從一頭牛身上剝下兩張皮來” (
列寧:《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第106頁)。第一張皮是從貸款取得的利息;第二張皮是在強迫債務國用同一筆貸款來購買他們的商品時取得的壟斷高額利潤。帝國主義國家輸出
生產資本也是一箭雙鵰,一方面直接擴大了它的商品輸出,另一方面利用輸出生產資本直接榨取輸入國人民的血汗。資本輸出到落後的國家裡,“利潤通常都是很高的,因為那裡資本少,地價低,原料也便宜” (列寧:《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第56頁)。由於帝國主義國家大量的資本輸出和
商品輸出,從國外取得了巨額的壟斷高額利潤。例如,從1865~1898年,英國的
國民收入一共增加了一倍,而這一時期英國“來自國外”的收入卻增加了8倍!資本輸出象一根根吸血管,吸吮著落後國家人民的血汗,使落後國家長期處於貧困的境地。資本輸出帶來的巨額利潤,養肥了帝國主義國家的壟斷資產階級,成為帝國主義國家的經濟力量的一個主要泉源。
資本輸出還是帝國主義侵略和奴役落後國家,把他們變成自己的殖民地和
附屬國的重要手段。帝國主義對殖民地和附屬國的征服和統治,除依靠武力以外,還在很大程度上利用資本輸出來進行。帝國主義國家通過
生產資本的輸出,控制了落後國家的經濟命脈,不僅使這些國家的人民受到殘酷的剝削,而且直接加強了帝國主義對這些國家的政治控制。帝國主義國家通過
借貸資本的輸出,建立起落後國家在財政上對自己的依賴關係,也使這些國家不僅在經濟上而且在政治上依附於自己。帝國主義為了奴役和控制落後國家,還通過資本輸出在這些國家扶植官僚
買辦勢力,勾結封建勢力,把它們變成自己的走狗,變成帝國主義統治落後國家人民的支柱和代理人。雖然帝國主義的資本輸出對落後國家的
自然經濟起著瓦解的作用,在客觀上也刺激了這些國家的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但是總的來說,帝國主義輸出資本的結果,是抑制了輸入資本的落後國家的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使這些國家日益走上殖民地
附屬國的道路,使他們的國民經濟按照帝國主義國家金融資本的需要片面的發展,成為替帝國主義國家生產農產品和礦產原料的附庸。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在帝國主義國家壟斷資本的長期壓榨下,
民族經濟橫遭摧殘,國民經濟片面發展,甚至到現在仍未能擺脫這種畸形狀態。例如,據1968年、1969年間的統計,石油占
委內瑞拉出口總值的92%,錫礦砂占
玻利維亞出口總值的70%,銅約占智利出口總值的80%,咖啡和農產品占巴西出口總值的80%;在
尚比亞,銅占出口總值的95%;在
加納,可可占出口總值的50%以上;在
衣索比亞,咖啡占出口總值的60%以上。
總之,資本輸出擴大了帝國主義國家金融資本剝削和統治的範圍,促進了金融資本剝削和統治的世界體系的形成。
列寧說:輸出資本所獲得的利益的性質“也就說明了金融資本和
壟斷組織的時代的特性” (列寧:《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第58頁),即金融資本不僅在國內而且在全世界實行壟斷、掠奪和統治的特性,它充分暴露了資本輸出和帝國主義的侵略本質。
資產階級和它的代言人極力掩蓋資本輸出的侵略本質,硬說它是帝國主義幫助殖民地和
附屬國發展經濟的一種“善行”,是為了“加深友誼”,等等。這些都是騙人的鬼話。我們中國人民對於帝國主義的這種“善行”和“加深友誼”是有切身體會的。帝國主義對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
舊中國大量輸出資本是從中日甲午戰爭(1894~1895年)以後開始的。二十世紀初,帝國主義在中國的投資大約是15億美元,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增加到22億5000多萬美元,抗日戰爭爆發的前夕,已經增加到將近43億美元。
毛主席指出:“帝國主義列強侵略中國,在一方面促使中國封建社會解體,促使中國發生了資本主義因素,把一個封建社會變成了一個
半封建社會;但是在另一方面,它們又殘酷地統治了中國。“(
毛澤東:《
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
毛澤東選集》(合訂本)第593頁)。在抗日戰爭前,外國資本在中國的現代工業和運輸業中大約占70%以上。它們占有鋼鐵工業和石油工業的95%,採煤和電力工業的75%,紡織工業的60%,食品工業的一半左右。此外,還控制了中國幾乎全部的鐵路、航空和
海洋運輸,控制了三分之二的內河航運。中國的金融、保險和對外貿易也控制在外國
資本家手裡。大量外國資本的輸入,嚴重地阻礙了
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使中國的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受到更加殘酷的剝削和壓迫。正如毛主席所說:“帝國主義列強侵入中國的目的,決不是要把封建的中國變成資本主義的中國。帝國主義列強的目的和這相反,它們是要把中國變成它們的
半殖民地和殖民地。”(毛澤東:《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毛澤東選集》(合訂本)第591頁)。
帝國主義不僅向落後的國家輸出資本,而且也向發達
資本主義國家輸出資本。
列寧在批判
考茨基時指出:“帝國主義的特點恰好不只是力圖兼併農業區域,甚至還力圖兼併工業極發達的區域”(列寧:《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第82頁)。在資本輸出方面的情況也是如此。把資本輸出到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甚至輸出到別的帝國主義強國,是帝國主義國家爭奪對方國內的投資場所和商品銷售市場的鬥爭手段。這種資本輸出也會加重對輸入國人民的剝削,影響輸入國的經濟政治的發展,並使力量軟弱的輸入國的經濟政治受到力量較強的輸出國的不同程度地控制。
資本輸出給輸出國本身也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它使輸出國變成了“
食利國”,在某種程度上引起經濟發展上的停滯。
各個
資本主義國家資本輸出的不平衡,是這些國家經濟發展不平衡的一個因素。所有的帝國主義國家都輸出資本,不能不引起它們之間爭奪投資場所的尖銳鬥爭,直至發生戰爭。資本家利益和私慾的驅動,帝國主義瓜分和重新瓜分世界市場的欲望和要求驅動,就不依人們意志為轉移地成為戰爭的深刻根源(包括局部的和全球性的)。每一次全球性的戰爭都將會給人民帶來沉重的災難,因此,它都必將演變成無產階級革命的前夜!當然,目前帝國主義把它命名為恐怖!其實,它就是恐怖的根源!
基本形式
借貸資本的輸出
借貸資本的輸出,即由帝國主義國家的政府、企業或者銀行出面,把資本貸給其他國家的政府、企業或銀行。壟斷資產階級採取借貸資本的形式輸出資本,為的是索取利息,並藉此向輸入國提出各種條件,特別是要求輸入國為其生產資本輸出和
商品輸出提供有利條件,例如我國解放前
反動政府在向帝國主義借債時答應他們在我國敷設鐵路等等。法國的國外投資則主要在歐洲,首先在俄國,並且多半採取借貸資本的形式。
列寧說,法國帝國主義與英國殖民帝國主義不同,可以叫做
高利貸帝國主義。
生產資本的輸出
生產資本的輸出,即由帝國主義國家的政府、企業或者銀行直接投資,在國外或者獨立創辦企業,或者與外國資本聯合創辦企業,或者低價收買外國已有的各種企業。
壟斷資產階級採取生產資本形式輸出資本,為的是以遠比本國為低的價格在輸入國購買原材料和勞動力進行生產,就地銷售,以取得壟斷高額利潤。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夜,輸出資本的主要國家是英國、法國、德國,其中英國居於首位。美國雖然已經向美洲大陸的其他國家輸出資本,但是它的債務還比較多。當時,英國主要採取輸出生產資本的形式,而且絕大部分是輸出到它的殖民地,這同它占有大量的殖民地有十分密切的關係。
影響
資本輸出在輸出國產生了兩種後果
一方面資本輸出使輸出國獲得了大量財富,經濟實力大為增強。另一方面,輸出國也因此產生了食利階層,而且由於大量資本投向國外而使國內投資減少,從而造成本國經濟發展的停滯和緩慢。兩大資本輸出國──英國和法國──的經濟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緩慢發展便是很好的證明。
資本輸出給輸入國造成雙重後果
一方面資本輸出在客觀上加速了輸入國自然經濟的解體,帶來了先進技術、管理經驗,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資金短缺的矛盾,從而促進了輸入國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產生和發展,推動了經濟和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由於資本輸出的目的是為了壟斷落後國家的市場,攫取超額利潤,所以資本輸出會破壞、阻礙當地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或使輸入國的民族資本處於從屬地位。這就造成了落後國家經濟的畸形、緩慢發展,而最根本的後果是阻礙了輸入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資本輸出還加劇了各種矛盾
①由於資本輸出的實質是帝國主義國家剝削、奴役殖民地半殖民的一種手段,因此它加劇了帝國主義和殖民地
半殖民地人民之間的矛盾,引發了亞非拉人民的
民族民主革命。②同時,資本輸出又是搶占落後國家市場、打擊競爭對手、劃分或重新劃分勢力範圍的一種手段,並加強了帝國主義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因此資本輸出也加劇了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的矛盾。
反映
資本輸出是先進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向全世界擴張的反映,它加速了
資本主義世界體系的形成,加強了世界各地之間的聯繫,推動了資本和生產的國際化,促進了世界經濟的發展。
策略
價值鏈上比較優勢分工
國與國之間的分工是在價值鏈上比較優勢的分工。
外國直接投資並不簡單是一個資產交易過程,包括了非金融和無形資產的轉移。企業是否應當向國外發展取決於行業性質、國家比較優勢和企業所處的價值鏈地位。
企業的價值活動可以分為基本增值活動和輔助性增值活動。基本增值活動又分上游環節和下游環節。上游環節包括材料供應、產品開發和生產運行。其中心是產品;是否具有比較優勢取決於產品技術或生產規模。下游環節包括成品分運、市場行銷和售後服務。其中心是顧客和銷售渠道。如果
跨國公司的優勢在於價值鏈的上游環節則應當採用全球策略,如果優勢來自於下游環節則應當採取地區性的產品策略。關鍵是要保持在戰略環節上的比較優勢,而並不需要在所有的環節上都保持比較優勢。戰略環節要緊緊控制在企業內部,很多非戰略性的活動則可以以契約的方式承包出去,儘量利用市場合作以降低成本。
經過改革開放20年之後,中國不僅在某些產品生產上具有比較優勢,在商品行銷上也積累了相當多的經驗。如果在高科技產品中有一個環節,例如產品裝配是勞力密集型產品,那么中國企業就會在這個環節的生產上具有比較優勢。現代化的運輸和信息使得產品分工更加仔細,可以在一個產品的許多個生產環節上進行分工。中國的資本輸出既可以在上游環節開展,也可以在下游環節突破。
中國資本輸出的地區選擇
中國資本輸出的最佳地區應當是那些在經濟發展程度上和中國僅僅差半拍的國家和地區。也許東歐和中亞各國比較符合這一條件。
東歐各國的工業基礎不比中國差,民眾的教育和工人的技術水平不比中國差。但是,有些東歐國家國內市場化的程度不如中國,參與世界經濟的程度也遠遠不如中國。東歐各國出口能力很差,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沒有什麼競爭能力。從這些方面講,中國的經濟發展比東歐各國快了半步。中國和東歐各國之間的合作能夠發揮雙方的比較優勢。
外資直接投資最終都要解決一個國家之間的協調問題。各個國家的目標幾乎肯定不完全一致。例如,對
通貨膨脹的巨觀管理,保護就業,對未來的預測,政府目標和國家長期目標也許並不一致等等,在利益和成本上各個國家之間的分配也會出現許多矛盾。這些分歧必然會導致各個國家所追求目標不一致。因此,資本輸出就一定要追求雙方在一定時期內共同的目標。這個目標必然具有時間性。要設法保護這個共同目標儘可能存在於更長的時期。
中國的產業結構調整
經濟發展就是產業結構不斷調整的過程。根據在世界經濟中的比較優勢,各國都有各自得"夕陽工業"和新興產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勞動力密集型產品生產國。隨著科學技術發展和平均工資水平上升,這些工業逐漸成為夕陽工業,隨後被轉移到日本。日本在六十年代的
經濟起飛就得益於這些勞動力密集型產品。當日本失去了比較優勢之後,亞洲四小龍迅速取而代之,成為"雨傘王國","鞋帽王國".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後,這些勞動力密集型產品逐漸轉移到了中國大陸。
中國資本輸出的主體
中國現有的許多對外經濟合作機構大部分都是國有企業。他們的規模比較大,也具有一些經驗。但是,如同其他國有企業一樣,由於內部產權不清,缺乏正確的激勵機制,他們不僅在國內市場競爭中缺乏競爭能力,在國際市場競爭中更加暴露出許多弊病。在沒有徹底改革之前,很難指望這些企業擔負起資本輸出的重任。
中國民營企業已經在國內競爭中迅速成長起來,在國內生產總值中超過了國有部門。但是,大多數民營企業規模較小,缺乏對外交往的人材和經驗。因此,應當在今後有計畫地扶植民營企業,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在各種對外政策上解除對民營企業的約束,提高他們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鼓勵更多的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走向世界。中國未來的資本輸出的主力軍必然是那些迅速崛起的民營企業。
作用
資本輸出對輸出國及壟斷資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輸出資本的國家和壟斷組織可以獲得大量的利潤和利息。在國外,特別在經濟比較落後的國家,直接投資辦企業,在原材料、勞動力、關稅等方面都十分有利,自然能取得高額利潤。
(2)資本輸出成為輸出國控制輸入國的重要手段。資本輸出國對輸入國貸款時,常常附帶種種條件,一般是通過簽訂協定來獲取經濟、政治和軍事方面的優惠和特權。
(3)資本輸出是輸出國擴大商品出口的手段。貸款總要規定債務國要用貸款中的全部或部分來購買債權國的商品,這樣壟斷資本就可以通過資本輸出來帶動商品輸出。
(4)資本輸出使金融資本的銀行網遍布全世界。隨著資本輸出的增長,壟斷資本主義國家的金融資本在世界各地建立起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形成遍布世界的 銀行網,成為金融資本控制所在國家經濟的重要機構。
法律保護
外資企業是
直接投資的單一資本方式。它是外國主體依照
東道國法律在 東道國設立、從事經營的,全部資本為外國投資者所有的
經濟實體。合資經 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是直接投資的聯合資本方式。它們都是不同國家或地 區的當事人依照東道國法律在東道國成立的企業。前者為共同投資、共同經 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企業,按
股權承擔風險和分亨利潤。而後者,其 投資條件、風險責任、經營方式和
收益分配則依契約規定。它們的成立必須 符合東道國外國投資法有關投資範圍、投資比例、審批程式、投資期限和企 業的組織形式等規定。投資者在選擇投資項目所在國時,要了解選擇國的外 國
投資法的內容及其差異。
在投資範圍上,
已開發國家與
開發中國家對國防、軍事和其他關鍵行業均 有禁止或限制外國投資的規定,但對其他行業的投資,已開發國家並無限制; 而開發中國家則在立法上鼓勵外商對
新興工業、創匯行業以及本國發展薄弱 亟需發展的行業投資。
在出資比例上,開發中國家為防止外國資本對聯合型企業的控制,一般 規定外資在
合資企業中的比例不得超過 49%,特定行業不得超過 30%或 40%;有的國家為更多地有效地吸引外資,對外資只有下限而無上限的規定, 如我國規定外資一般不低於 25%。而已開發國家除電報、衛星通訊、銀行、保 險等行業對外商投資比例有所限制外,其他行業沒有比例限制。
在對投資的審查批准上,較多的
已開發國家採取準則登記主義,只要符合 法律規定的條件,向主管登記部門申請註冊登記即可;而
開發中國家一般實 行嚴格的審批制度,除設專門機構負責審批以外,還有其他機構參與審批, 目的是使投資的項目更能符合本國經濟發展。我國對“三資”企業採取審批 登記制,規定“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定、契約、章程應報國家對外經濟貿 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合營企業經批准後,向國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 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
關於投資期限,一般需考慮項目的
資金利潤率,
投資回收年限,技術更 新周期等因素。已開發國家與
開發中國家一般既有最高年限的硬性規定,20 年或 30 年不等,也有靈活的彈性規定,期限可以延長;也有的國家期限完全由契約規定。我國一般項目的
合營期限為 10 年至 30 年,特殊項目可延長至 50 年,經國務院特別批准的項目可在 50 年以上。
關於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及法律性質,各國立法對此規定不盡相同。多數國家對企業的組織形式無硬性規定,可以採用公司法中規定的各種組織形 式,如合夥,
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兩合公司等; 但也有的國家規定只能是某種組織形式,如我國法律規定,
合資經營企業只 能力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國際合資、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的法律性質,可以 為法人式企業,也可以為非法人式企業,對台營企業一般國家認為構成法人 企業,而英美法則認為合營企業為合夥企業。在東道國投資辦企業,除要符合企業所在國的外國投資法的規定之外,還要遵守該國公司法、稅法和勞動法等法律的規定,只有符合這些法律的有 關規定,投資者的權利和利益才能受到東道國包括憲法在內的有關法律的全 面保護。我國憲法規定,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 外
合資經營的企業,它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 護。印度
投資法規定,“法律保證外國投資者不受歧視”。
南斯拉夫投資法 規定,“外國人投入本國聯合勞動組織資金的權利受本法保護。除本法以外, 其他法律或法令無權干預已為完全生效的契約所確認的外國人權利。”
(2)允許外國投資者的貨幣、利潤及其他收益,按一定比例匯回本國。
(3)多數國家原則上不對外國投資實行國有化或徵收,但為社會利益,可以實行國有化或徵收,應給予補償。 如何補償,已開發國家與
開發中國家意見不一。英美等已開發國家堅持外國企業國有化時,東道國給予的補償必須“充分、有效、及時”。按照他們的 解釋,“充分”即要求全部賠償,包括被徵收企業的“發達營業值”,即該 企業將來一段時期內可能獲得的利潤;“有效”,即賠償的形式對接受補償 的一方能直接利用的
貨幣形式;“及時”即對受償方有利的支付時間,即在徵用之前支付或在徵用之後很短時間內支付,延期支付應按商業利率計算利 息。而開發中國家則主張補償應“合理”、“適當”,其實質是指東道國賠 償的數額不能等於或高於外國企業
資產總額,而只能根據國家經濟財政狀況 給予部分補償。合理適當補償的原則,已載於聯合國大會《關於自然資源之 永久主權宣言》、《關於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行動綱領》等國 際檔案里,也廣見於
開發中國家的涉外
投資法的保證條款。如
菲律賓投資法 規定:政府不得沒收外國資產,也不能徵用外國資產,若因特殊情況必須征 用時,應給予合理補償,賠償費可全部匯出。印度法律規定:印度一般不會 採取
國有化政策。如有特殊情況,非採取國有化措施不可時,將給予合適的 補償。作為已開發國家的
葡萄牙《外國投資法典》,規定了與開發中國家的同 樣條款,該法典第 22 條規定,保證外國直接投資的安全,只有因國家利益才 能予以徵用或收歸國有,但給予適當的補償,並準予將補償金匯出國外。但 也並非所有的開發中國家規定的都是“適當”的賠償。有時國家為了吸引外 資,使外國投資者容易接受,在條款上放寬了條件。例如印尼的
投資法第 21、22 條規定:除非國家利益確實需要,並且合乎法律規定,政府不得全面地取 消外資企業的所有權,不得採取國有化和限制該企業經營管理權的措施。若 必須採取以上措施時,政府有義務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種類和方法,按國 際法原則,在當事者之間協調解決。南斯拉夫投資法的保證條款亦比較靈活, 規定如果主管機關根據國家利益徵用外國投入的資金所購買的部分或全部不 動產,應對外國投資者承擔責任。既不排除國家對外國投資的徵用,又表明 徵用將給以補償,補償的數額與向本國聯合勞動組織進行的數量相同。
區別
商品輸出,顧名思義,就是西方列強向中國傾銷工業品和掠奪原料,這些商品包括鴉片、西方列強本國的手工工廠所生產的產品,或者在
通商口岸開設工廠(很少),利用中國
廉價勞動力和原料,剝削中國人民。商品輸出較資本輸出時間早,在1840年至1895《
馬關條約》簽訂年間裡,絕大部分都是商品輸出。其本質是控制殖民地的市場。
資本輸出是用
過剩資本向其他國家投資,例如在
中國投資開辦工廠,或利用雄厚的資本取得在中國的鐵路權(《中法條約》規定)、開礦權等等。或用過剩資本作為貸款。(如《
辛丑條約》規定賠4.5億兩白銀清政府無力支付,只得向帝國主義國家大借外債,以海關等稅做擔保)其本質是通過
資本控制殖民地的經濟命脈(危機更加加深和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