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風險溢價

貸款風險溢價

貸款風險溢價是根據特定貸款業務的風險大小來確定貸款利率提高的幅度。

貸款風險溢價是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定內部信用評級(IRB)方法可得貸款風險溢價率=(PD+TR)*LGD,其中PD為貸款違約機率,LGD為貸款發生違約後的損失率,TR為貸款期限風險係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貸款風險溢價 
  • 定義:根據特定貸款業務的風險大小來確定貸款利率提高的幅度
  • 類型:經濟術語
國外關於貸款風險溢價的研究是從商業銀行貸款開始的,其中結構法模型和簡化法模型是計算貸款信用風險的兩類主要方法,前者由Merton(1974)提出,將違約的機率看作內生變數,企業的債務看作一種期權,並利用期權定價公式對債務進行定價。後者最初是Jarrow和Turnbull(1995)提出的,後由Dufle和Singleton(1996)、Dufle(1998)等學者不斷加以完善,該方法依賴信用等級和歷史違約信息推出風險債務定價所需的違約機率,假設違約機率是一個外生的隨機過程,這個隨機過程決定信用風險價格。此外,作為巴塞爾新資本協定核心的內部評級法借款人違約機率(PD)、違約損失(LGD)、借款期限等方面來衡量銀行貸款的風險特徵,據此確定貸款定價中的信用風險的價差補償。王來星(2003)、魏克薇,謝赤(2004)將國外研究套用到我國商業銀行貸款研究中,都在各自的商業銀行貸款定價模型中提出了風險溢價的計算方法。戴國強、吳許均(2005)通過一個一般均衡模型對低風險貸款和高風險貸款的定價進行了分析,發現貸款定價同違約機率、違約損失率資本報酬率以及低風險貸款占總貸款的比率等因素相。郭戰琴、齊鴻儒、周宗放(2006)基於簡化法信用風險定價模型的思想,在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框架下,就每筆貸款引入預期違約率和違約挽回率,設計了一類基於風險溢價的商業銀行貸款定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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