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辦法

《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6月7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辦法
  • 通過時間:2010年6月7日
  • 施行時間:2010年9月1日起
  • 地址:貴陽市
主要內容,起草說明,

主要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對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以下簡稱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套用技術研發資金是指由市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為支持自主創新能力的機制和環境建設,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及全社會的科技進步、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而設立的專項資金。
套用技術研發資金主要支持本市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設立的科技支撐計畫、政策引導計畫、創新能力建設計畫和重大專項等科學技術計畫。
第三條 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支持對象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
優先支持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採用國際先進技術標準等重大共性、關鍵性、公益性科技研發項目。
第四條 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集中資源、突出重點、合理安排、講求效益的原則,並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專家在管理與決策過程中的評議和諮詢作用。
第五條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提出年度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總預算建議,安排項目年度經費預算,組織項目預算的申報和評審(評估),編制計畫管理費預算。
市財政部門負責核定年度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總預算及計畫管理費預算,審核和下達年度經費預算,會同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監督檢查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市審計部門負責對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六條 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開支範圍為項目費和計畫管理費。
項目費是指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差旅費、會議費、諮詢服務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一)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項目組成員所在單位有事業費撥款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事業費中及時足額支付給項目組成員,並按規定在項目預算的相關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資助經費中重複列支。
(二)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和設備試製費;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而發生的費用。比例不得超過資助資金的50%。
(三)能源材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採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等費用;以及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體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事務等費用。
(四)試驗外協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託外單位(包括項目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五)差旅費: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項目研究開發而進行國內外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所發生的交通、住宿等費用,以及境(內)外專家來本市所需要的費用。
(六)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七)諮詢服務費:指項目技術諮詢、可行性研究與報告編制、評審與評估等方面的費用。
(八)管理費: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對使用本單位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消耗,以及其他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由項目承擔單位管理和使用,提取比例不得超過資助資金的3%。
(九)其他相關費:指除上述費用之外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費用。
計畫管理費是指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為組織科技計畫實施而開展項目調研、諮詢、初評、立項評估、事中評價、追蹤檢查、事後評估、項目驗收、績效評價、招投標、監理、科技規劃編制、科技計畫項目指南制定與發布、科技管理人員培訓、科技獎勵等所發生的費用,以及開展計畫管理工作所需的相關設施費用。年度計畫管理費的提取比例應控制在財政年度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總預算的3~5%。
第七條 申請套用技術研發資金應按規定報送《貴陽市科技計畫項目申報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智慧財產權證明或技術查新報告、資金來源證明與貸款意向證明等相關資料。
第八條 項目申報單位在編制項目經費預算時,應當同時編制經費來源預算和經費支出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經費來源預算包括用於同一項目的各種不同渠道的經費,經費支出預算包括與項目研究有關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項目申報單位編制的項目經費預算,包含項目總經費、經費來源、支出,應當明細,作為獨立的章節,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九條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專家或委託中介評估機構,對擬組織實施的科技計畫項目經費預算進行評審或評估。
第十條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市財政部門根據項目評審或評估意見,審定並批覆項目預算。經批准的項目經費預算一般不作調整,確需調整的,應按項目預算審批程式重新報批。
第十一條 套用技術研發資金根據項目類型、課題規模及管理工作的需要,採取定額補助、配套經費、貸款貼息,以及無息借款等方式資助。
定額補助、貸款貼息用於資助科技支撐計畫、政策引導計畫、創新能力建設計畫和重大專項項目;配套經費用於配套支持獲得上級科技計畫資助的項目;無息借款用於支持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市場前景好的高新技術項目。
第十二條 項目承擔單位收到套用技術研發資金撥款時的帳務處理:
(一)定額補助、配套經費的經費記入“專項應付款”或“撥入專款”科目。開支時,形成的資產記入“資本公積”或“固定資產”科目;未形成資產的費用性支出直接沖銷“專項應付款”或記入“專款支出”科目。
(二)貸款貼息補助的經費直接沖減當期財務費用。
第十三條 套用技術研發資金實行契約管理,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貴陽市科技計畫項目契約書》,按《貴陽市科技計畫項目契約書》的規定撥付和使用。
第十四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貴陽市科技計畫項目契約書》的要求落實匹配資金,並嚴格執行項目經費預算。分年度執行的項目經費預算,應當按照要求接受中期檢查(或評估),中期檢查(或評估)結論作為調整項目經費預算的參考依據。
第十五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和項目契約書的要求,保證套用技術研發資金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第十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項目契約書要求及時向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送年度經費使用情況及項目完成情況。
第十七條 在項目驗收或事後評價時,項目組織單位或項目承擔單位除提供技術驗收報告外,還需提供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的總結報告。資助額在50萬元以上的項目,承擔單位須提交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的專項審計報告。
第十八條 項目完成並通過驗收,結餘經費用於補助項目承擔單位科技發展支出。
項目因故終止,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項目管理的程式報經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准後,按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將剩餘經費歸還原渠道,已形成的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
第十九條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建立套用技術研發資金撥付台帳,加強對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管理。
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年度結餘經費,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第二十條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建立項目經費支出績效考評制度,對項目經費的安全性、合規性和績效性等情況進行追蹤問效。考評結果將作為項目承擔單位以後年度申報項目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套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經費的行為,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市財政部門將根據情況採取通報批評、停止撥款、終止項目、取消項目申報資格等措施予以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管理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各區(市、縣)的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貴陽市科技三項費用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起草說明

一、制定《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辦法》的必要性
一是科技工作發展的需要。2004年,國家財政部、科技部制定並發布了《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4〕3號),將科技部歸口管理的科技三項費用從原“科技三項費用”中分離出來,更名為“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2006年,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財預〔2006〕13號)中明確了“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的科目設定,並於2007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07年,市財政局正式設立了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目,取代原科技三項費用,由市科技局歸口管理。為適應新時期科技工作發展和滿足政府收支改革的需要,需重新制定《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辦法》取代《貴陽市科技三項費用管理辦法》。
二是完善貴陽市科技法規體系的需要。我市2003年出台地方政府規章《貴陽市科技三項費用管理辦法》,對提高我市科技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引導社會資金對科技的投入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由於政府收支改革,科技三項費用已經被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替代,該辦法調整的法律關係客體已經變化,實際上已經不能執行。因此必須出台新的政府規章予以取代,填補我市科技法規體系的空白。
三是規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需要。我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每年都保持法定增長,為了強化對該資金的管理,提高該資金的使用效率,進一步發揮該資金在生態文明城市建設中的作用。需對資金來源渠道、管理單位、監管部門、支持對象、支持方式等予以明確規定。
二、《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辦法》的起草過程及立法依據
(一)起草過程
二○○七年,市科技局成立了起草小組,著手草擬工作,初稿形成後,徵求了有關部門的意見,與市財政局於2007年4月共同出台了檔案《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經過兩年多的試行,效果較好。2009年,起草小組在《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草擬了徵求意見稿,徵求了科技局內部各個業務處室、市財政局、各區(市、縣)科技局、部分企事業單位的意見,形成送審稿送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法制局經過認真審查,徵求並吸納了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的意見,並在貴陽市政府法制網上公示,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對收集到的意見進行認真研究,反覆修改,形成《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辦法(草案)》送審,並經2010年6月7日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
(二)立法依據
《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辦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及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財政部、科技部制定的《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借鑑了山東、四川、雲南、濟南、成都、昆明等省市的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管理辦法
三、有關問題說明
(一)關於第二條“套用技術研發資金支持方向”的問題
本市套用技術研發資金主要支持根據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設立的“3+1”科技計畫,即由科技支撐計畫、政策引導計畫、創新能力建設計畫和重大專項構成。
科技支撐計畫:面向國民經濟建設主戰場,以促進產業技術升級、解決重大關鍵技術問題為主攻方向,通過關鍵共性技術的創新,為產業結構調整、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及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政策引導計畫:圍繞產業導向和發展重點,支持新技術的套用、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示範等、人才培養、科普示範、軟科學研究和專利扶持等。
創新能力建設計畫:重點支持科技創新的基礎條件平台、成果轉化平台、產業化平台建設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等。
重大專項: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設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吸引企業、風險投資和金融機構等社會資金對本市主導產業技術創新的投入,提升本市主導產業的創新能力,重點是支持高新技術重大項目,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的形成,壯大高新技術產業,推進高新技術產業規模擴張和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二)關於第三條“套用技術研發資金支持地域和對象”問題
市套用技術研發資金支持對象原則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具體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且納稅地在本市的企事業單位;二是與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或圍繞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開展科學技術研究的本市行政區域內中央(省)屬科研院所、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三是對不屬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申報我市科技計畫項目,必須與本市企事業單位聯合申報,且成果轉化地和項目實施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三)關於第六條“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開支範圍”問題
國家《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貴州省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項目費開支範圍為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差旅費、會議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8個科目。根據本市實際,經和市財政局協商,本市的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項目費開支範圍為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差旅費、會議費、諮詢服務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9個科目。其中:諮詢服務費是參考全國多個地級城市而設立的一項開支科目,主要目的是幫助項目承擔單位積極尋求與有關專家、科技中介機構的合作,更好的凝練項目,申報國家、省各類科技計畫,爭取獲得國家、省的資金支持,形成國家、省、市資源融合,更好的完成本市科技計畫項目,同時為本市培養更多的科技人才。
計畫管理費指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為組織科技計畫實施而開展項目調研、諮詢、初評、立項評估、事中評價、追蹤檢查、事後評估、項目驗收、績效評價、招投標、監理、科技規劃編制、科技計畫項目指南制定與發布、科技管理人員培訓、科技獎勵等所發生的費用,以及開展計畫管理工作所需的相關設施費用,經費開支範圍較廣。參照國家和省的相關做法,我市年度計畫管理費的提取比例按財政年度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總預算的3~5%提取,具體比例由市科技行政部門和市財政部門根據以上範圍商定。
(四)關於第十二條“套用技術研發資金的支持方式”的問題
國家財政部、科技部《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採取了成本補償式和定額補助式。各地在制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時,為便於操作,採用了定額補助式。同時,根據發揮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撬動作用,各地又增設了“項目貸款貼息補助”。本辦法根據本市實際,採取定額補助、配套經費、貸款貼息,以及無息借款等使用方式。
無息借款是經2008年4月11日市長辦公會第10次會議同意增加的一種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的使用方式。2008年,貴陽市財政局、貴陽市科技局出台《貴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規定》,專門對無息借款進行了規定。經過兩年的試運行,效果較好,因此,本辦法將該使用方式一併納入。
(五)關於罰則
為了加強對套用技術研究和開發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辦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針對違法行為設定了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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