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份規章的決定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份規章的決定》是貴陽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份規章的決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檔案全文
(2004年5月31日貴陽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5月31日貴陽市人民政府令第132號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的有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以下規章:
一、貴陽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規定
二、貴陽市城鎮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三、貴陽市整治城市容貌環境實施辦法
四、貴陽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暫行規定
五、貴陽市經濟信息市場管理辦法
六、貴陽市環城林帶保護辦法
七、貴陽市長途汽車旅客運輸管理暫行規定
八、貴陽市經紀人管理暫行辦法
九、貴陽市文化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十、貴陽市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
十一、貴陽市婚姻登記管理辦法
廢止的11件規章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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