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宣布部分規章失效的決定》在2007.10.30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宣布部分規章失效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7年10月30日
- 實施時間:2007年10月30日
- 頒布單位:貴陽市人民政府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宣布部分規章失效的決定》在2007.10.30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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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2013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2月4日 為維護法制統一,適應本市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推進依法行政,按照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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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86號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8年9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諶貽琴 2018年10月19日 決定全文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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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口岸有關單位承擔貴陽口岸國際聯檢通道的任務。”3.第五條中的“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修改為“省口岸辦”。4.第十條修改為:“聯檢人員應按照國際、地區航班時刻,按時到達工作現場。如遇有臨時變更或臨時包機航班,貴陽機場和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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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64號 《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15年6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陳敏爾 2015年6月12日 全文 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