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在2001.07.21由貴州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單位:貴州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1.07.21
  • 實施時間:2001.07.21
1986年以來,我省順利實施了三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取得了顯著成效,廣大公民的法制觀念明顯增強,社會各項事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有序發展,在保障我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促進依法治省的實踐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了適應新世紀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要求,順利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決定從2001年到2005年在我省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紮實推進我省的依法治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制素質和全社會的依法管理水平。以保障和促進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順利健康地發展。為此,特作如下決議: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和本決議,根據我省“四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的要求,把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實踐緊密結合起來,制定出本地的具體實施規劃,積極開展各項依法治理工作,不斷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推進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各項事業順利健康發展;要切實解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機構、人員和必要的經費。
二、繼續深入宣傳學習憲法和與公民權利義務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和遵紀守法、依法自我保護的意識。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宣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公民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規,宣傳保障和促進西部大開發的法律法規,宣傳加強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公民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自覺性,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全體公民都應當接受法制教育。重點是進一步加強各級領導幹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和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決策、依法管理。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要努力學習、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做到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自覺維護法制的統一與權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各級各地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各級各類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使青少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應當努力學習與本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增強依法經營管理的自覺性。
四、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實施我省第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必須在中共貴州省委的領導下,動員和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去完成。全省各級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學校都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結合,必須按照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的要求,積極參與,齊抓共管,明確責任,健全制度,加大投入,注重實效。要充分發揮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大眾傳媒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到每家每戶。
五、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監督,通過聽取工作情況報告、開展視察活動、調查研究和執法檢查,督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和本決議的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