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貞豐縣城市規劃區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暫行辦法
- 類型:辦法
- 地址:貞豐縣
- 目的:加強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的管理
》(州府發〔2002〕9號)、《關於辦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有關手續的通知》(州府發〔2004〕3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修建民用建築的同時,...
《餘慶縣城鎮建設規劃區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試行)》是2009年12月10日餘慶縣作出的關於城鎮建設規劃區管理的檔案。中文名 餘慶縣城鎮建設規劃區結合...
《河北省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是2012年3月1日發布的一項規定。... 第二條 本省城市規劃區內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簡稱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六條人民防空重點城鎮必須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應建而不建防空地下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本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防空地下室建設費。
為切實加強我縣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組織領導,有效推進城鎮建設規劃區防空設施建設工作的開展,經縣政府同意,決定成立縣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領導...
適用於本省縣級以上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建設項目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單位...(四)防空地下室平時管理和戰時規劃使用;(五)收取和使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第四條市和區人民防空部門主管各自轄區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 計畫、建設、土地、規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工作。
一、防空地下室的修建範圍及易地建設的有關規定(一)在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築(含改建、擴建和危房翻新),除工業生產廠房外,均須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為市區的總圖範圍)新建的住宅、旅館、招待所、商店、大專院校教學樓和辦公、科研、醫療等等民用建築,均必須按本辦法規定的範圍和標準修建防空地下室...
《國家人民防空委員會、國家計畫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改變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規定的通知》(人防委字[1984]9號)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印發的...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內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的審批及易地建設費的收取、使用和監督檢查。
為了加強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簡稱“結建”)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實施辦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保護暫行規定》、《省...
《撫順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在2002.05.10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撫順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撫順市人民政府 ...
《關於改變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規定的通知》及山東省城鄉建委轉發建設部《關於印發〈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
第九條 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依法審批應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築的建設項目時,應由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對該項目有關防空地下室的檔案、資料進行審核。未經審核或...
辦公室《關於規範人防建設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豫計收費[2003]1178號)檔案要求,這次檢查的範圍和重點是2005年元月以來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管理暫行辦法》意在為加強城市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以下簡稱“易地建設費”)管理,規範易地建設費減免行為,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直屬機關人防委員會、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以〔97〕國機防委字第03號印發《中央在京單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和使用防空地下室暫行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