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許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許發〔2014〕26號),設立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現任許昌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李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Xuch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成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職能轉變

(一)整合的職責
1、將原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職責劃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應急、督查、信息等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三)新增的職責
增設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電子口岸辦公室),負責全市口岸的建設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有關法制事項。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八)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機要、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十)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分析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的規劃和指導。
(十一)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
(十二)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辦理市政府市長熱線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金融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口岸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六)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領導市接待辦公室、市地方史志辦公室。
(十七)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設24個內設機構:
(一)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承擔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責任;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涉及法制問題的解釋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相關職責,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之間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的爭議問題;負責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重要規範性檔案和政府契約進行簽發前的合法性審核;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市政府委託,代理市政府行政訴訟和經濟民事訴訟;承辦市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承擔全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傳、培訓等。
(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牽頭組織市政府重要會議的檔案起草,參與市委重要會議的檔案起草工作;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關重要檔案,起草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等文稿;參與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調研活動;負責對全市政府系統政策研究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負責組織協調政府部門和各縣(市、區)對市政府確定的重大專題課題進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
(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負責上級機關對市政府批辦件的督辦查辦;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的督辦查辦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擔與市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組織擬訂市政府辦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的經常性督查工作;負責省和本級人大、政協交市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
(四)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市長熱線辦公室)。負責全市應急預案、體制、機制及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指導工作;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長熱線的接聽、擬辦、交辦和督促。
(五)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電子口岸辦公室)。負責全市口岸的建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畫;監督檢查和協調口岸檢查檢驗單位的有關工作;協調海關、檢驗檢疫、鐵路、公路、進出口企業及駐許運輸代理企業等單位的貨物進出口相關事宜。
(六)綜合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協助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辦公室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黨委會議、秘書長(主任)辦公會及其他綜合性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七)秘書科。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審核、印製和機要、保密、檔案及印章管理,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
(八)綜合信息科。負責向省政府報送許昌工作信息,負責組織、研究、編髮市政府決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輿情等政務信息,負責政務信息的編髮、分析和新聞聯絡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網路管理科)。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和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區域網路政府系統業務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承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請示,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舉報;管理市政府入口網站,負責全市政府網站、電子政務外網的協調、指導工作。
(十)一科。承擔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承擔市長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審核工作,承擔市長日常公文運轉工作,承擔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督查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市長議事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
(十一)二科。負責常務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常務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常務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二)三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三)四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四)五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五)六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六)七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七)八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八)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代管單位的人事管理和指導工作。
(十九)行政保衛科。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事務,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接待、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的環境衛生、安全保衛工作,聯繫協調到市政府的民眾上訪工作。
(二十)金融規劃科。承擔金融發展規劃、綜合服務等工作;研究分析省內外金融形勢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全市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重要金融信息的收集、編輯和報送工作;牽頭負責許昌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有關工作。
(二十一)銀行保險科。聯繫銀行、保險監管機構,為其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組織引進市外金融機構入駐並做好配合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以及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工作,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指導地方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和發展。
(二十二)資本市場科。牽頭負責地方資本市場建設;聯繫證券機構,為其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環境;指導並促進全市資本市場改革、培育和發展,協調服務期貨市場發展;銜接協調企業上市工作,統籌推動全市企業改制上市;指導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兼併收購和再融資工作;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
(二十三)金融穩定科。承擔許昌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研究、制訂金融穩定相關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非法保險和非法外匯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推進許昌市金融業應急機制建設;參與地方法人高風險金融機構的託管、重組、清算、關閉和善後處置等工作。
(二十四)金融監管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的各項扶持政策;對我市擔保、小額貸款類機構的開辦進行受理上報和監督管理;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形勢分析,提出對其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89名,含單列編制6名。其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8名(1名正處級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1名正處級副秘書長兼金融辦主任),督查專員1名(正處級),辦公室副主任2名,金融辦副主任2名,法制辦主任1名(高配為正處級),法制辦副主任2名(高配為副處級),研究室主任1名(高配為副處級),應急辦主任1名(高配為副處級),督查室主任1名(高配為副處級)、口岸辦主任1名(高配為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口岸辦副主任、機關離退休幹部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核定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現任領導

許昌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李成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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