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

為大力發展高端金融服務業,促進我市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健康發展,吸引投資機構到我市落戶,推動金融創新,最佳化資源配置,拓寬融資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發揮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對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促進作用,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豫政辦〔2014〕56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提出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
  • 發文單位:河南許昌市人民政府
  • 文號:許政辦〔2015〕8號
為大力發展高端金融服務業,促進我市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健康發展,吸引投資機構到我市落戶,推動金融創新,最佳化資源配置,拓寬融資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發揮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對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促進作用,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豫政辦〔2014〕56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提出意見如下;
一、適用對象
(一)本意見適用於登記註冊在我市並按程式備案或登記的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股權投資基金)企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
(二)本意見所指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具體含義是:“股權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設立的對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並提供增值服務的非證券類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指管理運作股權投資基金的企業。
二、登記註冊
(三)對股權投資基金企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給予工商註冊登記的便利,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名稱中可以使用“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等字樣。
(四)在我市註冊並備案或核准的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應當滿足以下條件:股權投資基金的註冊資本(出資金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且出資方式限於貨幣形式,首期實際繳付資本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
三、支持政策
(五)以公司制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註冊資本達1億元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註冊資本達5億元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以合夥制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根據合夥企業當年實際募集資金的規模,給予合夥企業委託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一次性落戶獎勵,募集資金達到2億元的,市財政獎勵10萬元;募集資金達到3億元的,市財政獎勵20萬元。加快推進我市創業服務中心建設,對入駐創業服務中心的股權投資基金企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給予辦公用房租金減免優惠政策。
(六)基金註冊成立後,每年在通過市政府相關部門的考核後,根據其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程度,由市財政給予一定獎勵,具體標準經協商後,在市政府對基金的考核目標責任書中約定。
(七)幫助爭取國家及省相關政策支持。積極幫助在我市註冊的股權投資企業和符合條件的項目爭取省級以上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扶持。
(八)加強我市政府引導基金運作。轉變財政支持產業結構調整資金的使用方式,設立我市的股權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參股、跟投等方式支持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和投資,充分發揮政府資金槓桿擴大效應。
(九)建立股權投資風險補償機制。市政府安排一定規模的財政資金構成股權投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用於補償股權投資基金在財務年度內,因投資失敗導致清算或減值退出而形成的風險投資損失,幫助股權投資基金降低投資風險。
(十)引導機構投資者出資參與。鼓勵商業銀行設立專門部門或機構,加大參與股權投資基金的力度,發揮投資銀行的中介作用。重點邀請國內外大型金融機構、中央企業、上市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年金公司、信託公司、全國社保基金、有實力的民營企業等投資主體,參與我市股權投資基金。
(十一)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投資力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資本加大對股權投資基金的投入。支持大型民營企業選擇投資能力強的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委託管理。鼓勵基金管理機構加強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選擇高淨值財富個人作為投資人,建立股權投資基金的穩定資金來源渠道。
四、項目支持
(十二)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要積極引導本轄區上市後備企業加快上市步伐,動員上市後備企業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並對我市股權投資基金有意投資入股的項目給予大力支持。
(十三)鼓勵股權投資基金在選擇投資項目時,優先選擇投資我市的上市後備企業及項目,積極推動全市企業上市工作。
(十四)加快推進股權投資基金擬投企業信息庫建設,圍繞城市基礎設施等重點建設領域和我市的特色產業、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定期篩選一批成長快、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向股權投資基金推薦。鼓勵支持股權投資基金重點投資中前期創業企業、高科技中小微企業。儘快建立公正、透明、及時的股權投融資信息採集和發布制度,打造良好的投融資信息共享環境。
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五)提供優質服務。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為股權投資基金髮展提供優質服務。市金融辦負責研究提出促進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建議,並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財政支持政策的落實和協調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做好服務工作。
(十六)加大宣傳引導。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基礎知識的普及、先進典型的宣傳,擴大股權投資基金的社會影響,引導社會各界認同股權融資方式,營造良好投融資氛圍。
(十七)加強監督管理。防範和控制股權投資基金運作風險,建立起規範與發展並重,高效、健康、良性的監管機制。市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制定監管政策,做好股權投資基金的指導管理工作;市工商局要協助做好工商登記工作;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中心支行、銀監分局等部門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內的監管工作,依法打擊利用股權投資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各類活動,確保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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