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引言檔案全文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2011年10月27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1年11月8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
邊境地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邊境地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促進相關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邊境地區轉移支付資金,是指中央財政設立,支持邊境地區用於陸地邊境...
修訂)是有為規範我省對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區資金(以下簡稱援藏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援藏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我省對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區工作的順利推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政部關於援藏資金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等內容。
《西藏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本辦法共十九條,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第一條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加強和規範我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推動按...
(2005年1月12日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政監督,規範財政監督行為,維護財經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
《中西部等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項目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於2010年3月15日由財政部以財建〔2010〕48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貼息政策,貼息資金的申報、審查和下達,貼息資金財務處理及監督管理,附則5章29條,自印發之...
自治區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規定比例從彩票銷售收入中提取的,專項用於西藏社會福利、體育及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資金。彩票銷售機構於每月10日前向自治區財政廳報送相關材料,申報上月彩票銷售金額和應上繳自治區財政的彩票公益金金額。自治區財政...
、《西藏自治區金融投資企業負責人薪酬審核管理暫行辦法》、《西藏自治區政府金融引導與激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西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011年度實施...
自治區主席 列確 二000年十一月十七日 西藏自治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做好對自治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工作,充分發揮預算在巨觀經濟中的調控作用,保障我區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科教〔2019〕19號 有關中央預算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退役軍人事務廳(局)、徵兵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
中央補助資金分配實行與地方財政上一年度安排的維修養護資金一定比例掛鈎獎補激勵機制。中央財政視財力可能,加大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及雲南省、甘肅省、四川省、青海省等4省藏區的支持力度。第六條 中央補助資金專項用於實施維修...
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本辦法所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是指由政府設立的,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公益性機構。本辦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九)負責監督區直和地(市)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活動;監督檢查財稅政策、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和指導全區財務檢查和有關專項檢查。(十)負責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十一)受財政部委託,管理中央在西藏的金融、保險...
關於印發《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綜〔2012〕42號 遼寧、福建、山東、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海南、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西藏、...
第二十七條 民航基金由民航總局和有關航空運輸企業所在地的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負責監督解繳。第二十八條 民航總局及民航基金使用單位應當加強民航基金的資金和財務管理,確保民航基金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三)“十四五”期間,自治區確定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四)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收入。第二十七條 自治區財政補助政策是否計入家庭收入,按《西藏自治區財政補助政策收入計算明細表》(見附屬檔案)具體掌握。各地(市)可...
西藏自治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普通省道支出分配主要採用項目法。第九條 綜合交通運輸支出是指對符合《國家綜合立體 交通網規劃綱要》等有關規劃要求的、重要的綜合交通運輸 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支持的支出,主要包括綜合貨運樞紐(物流園區)、...
《西藏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是為了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擴大城鄉就業,發揮中小企業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
運行維護經費定額標準,由地方財政部門會同同級水利、氣象部門制定。第四條 中央補助資金分配實行與地方財政上一年度安排的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項目資金一定比例掛鈎獎補激勵機制。中央財政視財力可能,加大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及雲南...
(一)實施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漁業資源保護與利用、畜禽糞污綜合處理的省份,具體範圍由農業部會同財政部根據國家政策確定。(二)開展草原生態保護與治理的省份,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四川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2001年8月28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9號公布。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加強對政府採購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公平交易,維護市場秩序,依照財政部《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7年3月6日印發 主要內容 一、充分認識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重要意義 臨時救助是指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
《山南地區行政法規》是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行署辦公室發布的檔案。山南地區行政公署批轉地區財政局關於特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行署辦公室 山南地區行政公署批轉地區財政局關於特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