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經2012年11月16日自治區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2012年11月22日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機關:西藏自治區政府
- 發布時間:2012年11月22日
- 實施時間:2013年1月1日
《西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經2012年11月16日自治區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2012年11月22日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經2012年11月16日自治區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2012年11月22日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職責:(一)對相關的食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進行宣貫,並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二)領導、組織全區開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三)組織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工作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四)...
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監督抽查,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監督產品質量,依法組織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並進行處理的活動。第四條 監督...
第一條 為規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監督抽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監督抽查是指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為監督產品質量,依法組織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產品...
《產品質量監督試行辦法》,是為了加強對產品的質量監督,促使企業貫徹執行產品技術標準,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而制定的辦法。該辦法於1985年3月7日由國務院批准,1985年3月15日由國家標準局...
定量包裝蟲草應當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第十七條 銷售蟲草的,應當建立和完善購銷台賬、進貨檢查驗收和質量承諾制度。銷售蟲草應當開具發票並如實填寫品名、數量、價格等。第十八條 從事蟲草交易活動,不得有下列行為...
定量包裝蟲草應當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 辦法》的規定。第十七條 銷售蟲草的,應當建立和完善購銷台賬、進貨檢查驗收和質量承諾制度。銷售蟲草應當開具發票並如實填寫品名、數量、價格等。第十八條 從事蟲草交易活動,不得有下列...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結合西藏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實行行政管理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提倡科學、衛生的膳食和飲食方式。 第三條 凡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
第八條 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實行監督抽查、統一監督檢查、定期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的制度。第九條 全區性的監督抽查、統一監督檢查、定期監督檢查計畫,由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協調、審批、下達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的監督抽查、...
(三)工商、質量監督等行政機關發現供應商提供的產品違反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按各自職責,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第十六條 各地市財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有關辦法。第十七條 本暫行辦法由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
五、產品質量監管處 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七、標準化處 八、計量處 九、認證評審處 十、執法監督處(稽查總隊)直屬事業單位 一、西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二、西藏自治區計量測試所 三、西藏自治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 四、...
3.與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的有關職責分工。(1)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七)組織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審核、核發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和生產許可證;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八)負責藥品註冊的審核申報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監督實施保健品市場...
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辦法,於1994年10月27日由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藥品的監督管理,保證藥品的質量、療效,保障用藥安全,維護公民的...
(一)熱情承接使用單位的印刷任務,做到質量高、保密嚴、價格低、服務優,收件、送件實行電話預約,上門服務;(二)製作本企業定點印刷價目表,除報送採購辦備案外,還應分送到各採購人,並將價目表懸掛在企業醒目位置以便監督;(三...
(三)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不安全結論後,未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會影響的;(四)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五)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許可,...
管理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規範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以下簡稱國家監督抽查)工作,根據《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開展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工作必須遵守...
監督管理,工商部門對流通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修改為“市場監管部門對生產領域、流通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對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列四章,二十八條(含附則),特為提高書刊印刷產品質量,明確產品質量責任,加強對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往市場,維護讀者利益,進一步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而制定。該辦法自...
《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長 張茅 檔案廢止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已於2019年11月8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第14...
(2013年7月21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0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 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對...
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承擔知道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知道消費者協會的工作;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
辦法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對政府採購供應商的管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維護政府採購市場秩序,保證政府採購質量,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財政部、西藏自治區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
第一條 為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三定”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流通領域商品...
第三十一條 網際網路主管單位應當加強對網際網路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對網際網路文化產品進行審查,保障網際網路文化產品的合法性。對含有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禁止內容的,應當立即制止違法行為,並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市場行政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報告...
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自治區發展計畫委員會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依法負責對自治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