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蚌埠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主管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地區:蚌埠市
  • 屬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工作: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工作
  • 地位:市人民政府主管組成部門
  • 類別:國家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編制全市勞動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基本標準;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勞動保障的監督檢查職權。
(三)綜合管理全市城鄉勞動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編制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組織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規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管理辦法;規劃和管理社會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工作。
(四)貫徹國家職業培訓方針、政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職業技能鑑定的具體辦法;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和推行勞動預備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能開發和考核、發證工作;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組織實施職業技能競賽,開展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工作。
(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綜合管理全市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受理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和處理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與勞動關係有關的突發性事件;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監督檢查外商投資、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
(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企業職工勞動保護及女工、未成年工、從事特殊工種職工的勞動保護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特殊群體就業指導、政策性安置和職工調配工作,參與評定市級勞動模範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市企業職工工資及其它勞動報酬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企業職工工資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的措施;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負責監督實施企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支付制度,建立並定期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人工成本預警預測信息。
(八)綜合管理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九)貫徹實施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基金運營機構監督管理;制定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查和年度審核工作;負責擬定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十一)承擔全市勞動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市勞動保障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保障事業統計、信息和發展預測報告。開展勞動保障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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