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龍子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完善區級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認定管理本轄區職業中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
(三)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負責市級下撥就業資金使用前的審核,確保使用安全;負責就業促進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推進實施國家就業準入制度。
(五)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各項工作,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
(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福利和離退休相關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相關政策。
(七)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做好繼續教育驗證工作。
(八)負責去政府聘用人員的招聘和考核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和工作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十一)負責承擔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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