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支隊

蚌埠市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支隊 於2002年5月經蚌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是隸屬於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下設辦公室(監察處理科)、監察隊、年審和案件處理科(投訴舉報室)3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是:1、宣傳、貫徹和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2、制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監察工作制度;3、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4、受理對違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投訴、舉報;5、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6、負責對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監察工作及專兼職隊伍的指導、管理與監督;7、 駐龍子湖區、蚌山區、禹會區、淮上區征繳監察辦事處日常管理工作; 8、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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