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單位概況,主要職能,

單位概況

揚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是受揚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執法機構,於1998年10月成立,在崗人員12人,下設5個職能科室,包括舉報投訴科、監察一科、監察二科、監察三科和綜合科。

主要職能

揚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主要履行的職責包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主要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契約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
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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