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失業保險和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2004年12月經蚌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原市勞動就業管理局更名為蚌埠市失業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2007年12月更名為蚌埠市失業保險和就業管理服務中心,是隸屬於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副縣級定額撥款事業單位,下設辦公室、財務科、再就業服務科、失業保險待遇管理科、就業訓練科5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失業保險和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 外文名:Bengbu unemployment insurance and employment management service center
  • 中心主任:吳延坤
  • 地區:蚌埠市
工作職責
(一)再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審核、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並組織年審;審核認定可以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的企業,頒發認定證書;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服務;組織小額擔保貸款審核、推薦;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所(站)開展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的認定和幫扶工作,配合市養老中心組織實施“銀髮幫扶工程”。
審核、發放符合政策人員的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指導“充分就業社區”創建活動,並組織考核驗收;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建設和區、縣、街、居再就業服務工作;配合組織實施“陽光再就業工程”系列活動及其它再就業促進活動。
(二)職業介紹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網路,收集和發布用工信息和求職信息,審核招聘簡章和求職人員資質;調查分析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為用人單位、求職者和培訓機構提供信息服務;組織開展職業指導,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諮詢服務,引導調整就業觀念和依法用工;組織開展職業介紹,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辦理求職登記,介紹就業或推薦用工,做好日常求職招聘服務,定期組織人力資源招聘會;組織開展勞務輸出工作;組織發放《安徽省就業服務卡》;組織實施失業登記和就業登記工作;受理用人單位用工備案;指導市轄區、縣及街道社區的職業介紹工作。
(三)失業保險待遇管理工作:配合征繳中心提出市本級失業保險基金年度征繳計畫和支出預算,配合完成失業保險基金年度征繳任務;執行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政策,確保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依法受理解除勞動關係人員的失業登記,審核資質,接收檔案,核定待遇;為符合政策規定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證明,核發失業保險金及其它失業保險待遇;管理失業保險金支出帳戶,嚴格執行內控制度,配合征繳中心及有關部門做好失業保險基金收支對帳及年度決算;配合征繳中心共同維護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參保人員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基本信息,執行好失業保險報表統計、失業人員預測報告和失業保險信息披露制度;做好登記失業人員的其它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市轄三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四)就業訓練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市場的需求和量力而行的原則,開辦並適時調整職業技能培訓的專業設定;面向城鄉各類有培訓需求的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組織開展技能培訓,重點做好登記失業人員的培訓;為參訓人員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再就業扶持政策、用工招聘信息及職業技能鑑定、推薦就業等方面諮詢和指導服務;為參訓並考試合格人員頒發職業技術培訓證書和申辦職業技能鑑定;組織開展創業培訓,為參訓人員提供創業指導服務;指導市轄三縣的創業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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