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蚌埠市淮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政策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管理本區職業中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負責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就業促進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政策,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
(四)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貫徹實施;推進實施國家就業準入制度。
(五)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六)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福利和離退休相關政策。
(八)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職稱、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九)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及相關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
(十一)主要負責區級社會保險登記、擴面和征繳稽查;依法查處和督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違法違紀案件、農民工工資拖欠、信訪等問題;在市、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指導下,承擔轄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日常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辦法。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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