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生態環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2021年,我局在市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公開辦公室精心指導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對照《蘇州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結合工作實際,切實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著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促進了服務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設進程。現將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的總結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政務公開
2021年,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維護、組織協調等日常工作,確保信息公開發布全面、及時、準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主動公開信息範圍發布或更新信息。積極推動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規範化和標準化。
(二)加大監督力度,規範規章制度
1.為加強信息報送的時效性及準確性,堅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局制定了《蘇州市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蘇州市生態環境局政務信息公開基本目錄》等制度,明確各處室、各派出機構的責任,為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奠定基礎。強化政務公開質量意識,做到“先檢查,後發布”,在我局辦公系統設定信息公開審核環節,經合法性審查、保密性審查以及分管領導簽發後的信息才可對外發布,確保所發布信息的準確性。對市政府辦下發的整改要求進行整改的同時定期對政務公開欄目進行更新。我局牽頭組織各派出機構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兩化”建設,目前我局派出機構的“標準化、規範化”目錄均已在當地政府網站上線。
2.我局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生態環境系統垂改後,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於省生態環境廳請示縣級生態環境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許可權的辦理意見》(蘇環辦[2020]395號)有關規定,縣級生態環境分局無權受理、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根據實際工作,申請關閉了各派出機構的依申請公開連線埠,重新梳理的局系統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編制了《蘇州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部門意見辦文單》,明確各方職責,規範了辦理流程。
(三)做好基層政務公開,不斷完善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2021年,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積極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省生態環境關於基層政務公開的相關工作要求。強化省市區三級聯動不斷規範公開目錄,在市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的堅強領導下,我局密切關注國家、省有關生態環境的政策變化情況,及時指導區縣對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進行調整。先後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廢止《關於廢止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財政廳印發的《江蘇省保護和獎勵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人的若干規定》對政務公開事項中的行政處罰目錄、行政獎勵目錄、其他行政權力目錄進行了更新,待編辦明確事項編碼後進行統一公開。2022年,將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對行政處罰目錄中涉及噪聲的內容進行調整,確保公開內容準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259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106
行政強制
3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68
 20
- 
 -
 -
 -
 88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
 -
 -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32
11 
 -
 -
 -
 -
 43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
 -
 -
 -
 -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
 -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
 -
 -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
 -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
 -
 -
-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
 -
 -
 -
 -
 -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6
6 
 -
 -
 -
 -
22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3 
 -
 -
 -
 -
 3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
 -
 -
 -
 -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
 -
 -
 -
2.重複申請
 -
 -
 -
 -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
 -
 -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
 -
 -
 -
 -
3.其他
 7
 -
 -
 -
 -
 -
 7
(七)總計
 68
 20
 -
 -
 -
 -
 88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公開、主動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深度還有待進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還有待進一步拓展。
(二)改進措施
1.認真梳理。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加大宣傳工作,認真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知曉率。2.規範工作流程。進一步科學規範政府信息分類,明確界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政府信息範圍。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審查工作程式和責任,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
六、其他事項
1.2021年至今在官方網站上公開信息10989條,其中發布建設項目、污染源監管、行政處罰信息等政務信息6488條。發布微信稿件1330餘篇,微博近3500餘條,召開新聞發布會(通氣會)28次,沒有發生重大輿情事件。
2.注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堅持每月公開空氣環境質量狀況、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水質狀況報告,每月公開飲用水源地水質報表、地表水環境質量報表,每日公開城區河道水環境監測日報;公開全市環境質量年度公報;在網站上連結“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信息發布平台”,公布國控、省控重點排污單位名單,每季度發布國控重點監控企業監督性監測報告。注重加強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每周公布行政處罰情況,每年發布國控、非國控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
3.本機關在辦理2021年度信息公開申請中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