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清除單位應急清污能力要求

《船舶污染清除單位應急清污能力要求》是2019年09月02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船舶污染清除單位應急清污能力要求
  • 標準編號:T/SPPATJ 902—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09月02日
  • 發布日期:2019年09月02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李進、吳亮、趙俊穎、黃波、門洪勝、李新明、高慧穎、張樂、劉玉清、孫壽偉、李勝治、白琳

起草單位

天津市船舶防污染協會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船舶污染清除單位應急清污能力要求;明確了天津市船舶防污染協會理事單位範圍內的船舶污染清除單位的分級標準;從船舶污染應急設備、應急人員、應急管理制度等方面對應於“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個級別做了詳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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