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對石油等戰略能源的需求與日俱增,加速了海上石油開採及運輸行業的快速發展,憑藉運量大、成本低等優勢,船舶成為海上石油運輸的主要載體。由於海上船舶大型化、快速化發展趨勢愈加明顯,以及海上交通密度不斷增加,增加了因船舶事故造成的海洋溢油污染事件發生風險,而事故一旦發生,將會對海洋生態環境、海洋經濟等造成巨大的危害和損失。
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降低因船舶事故造成的海洋環境污染,交通運輸部發布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防備和應急處置管理規定》,在應急防備與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提出相應規定的同時,要求船舶應當在污染清除結束後,對清除行動進行評估。然而,截至2019年,中國尚未建立統一的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標準,發生船舶溢油事故時,應急處置效果評估哪些內容以及如何開展成為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此背景下,為便於指導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工作的有序開展,交通運輸部組織完成了該標準編制工作。
編制進程
2017年6月7日,行業標準計畫《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技術導則》(JT 2017-13)下達,項目周期18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提出,由交通運輸航海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
大連海事大學、煙臺海事局煙臺溢油應急技術中心、中海油環保服務(天津)有限公司在前期科研的基礎上成立編寫組開展標準研究和編制工作,並多次組織專家研討,形成了標準初稿。
2017年8月17日~8月18日,編制組參加了在北京召開的《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技術導則》標準初稿專家審查會,就該標準編制遇到的問題與核心內容與參會專家進行討論,同時參會專家對標準初稿進行審核,並提出具體的修改建議。由於該標準主要適用於在船舶溢油污染事故中,故該次審查會各專家建議將該標準名稱更改為“船舶溢油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技術導則”。編制組根據專家意見對標準初稿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標準的徵求意見稿。
2018年5月8日~5月9日,編制組成員參加了在上海舉辦的“交通運輸航海安全標準制修訂業務知識培訓班”,根據培訓內容,對標準徵求意見稿的排版格式進行了再次調整。
2018年5月31日,編制組成員在煙臺召開了關於標準徵求意見稿的內部研討會,對徵求意見稿的內容進行再次討論,並將標準名稱確定為“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技術導則”。
2020年10月30日,行業標準《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技術導則》(JT/T 1338-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發布。
2021年3月1日,行業標準《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技術導則》(JT/T 1338-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大連海事大學、煙臺海事局煙臺溢油應急技術中心、中海石油環保服務(天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穎、劉瑀、安偉、劉萬海、張照億、韓龍、張春昌、叢旭東、汪彤、宋莎莎。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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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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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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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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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評估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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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報告書編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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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水面溢油量估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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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岸線溢油污染調查內容和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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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規範性附錄)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報告書編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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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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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行業標準《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技術導則》(JT/T 1338-2020)規定了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的基本要求、評估程式以及報告書編制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該標準不適用於因船舶溢油導致的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害評估。
引用檔案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17378.1 海洋監測規範—第1部分:總則 GB 17378.2 海洋監測規範—第2部分:數據處理與分析質量控制 | GB 17378.3 海洋監測規範—第3部分:樣品採集、貯存與運輸 GB 17378.4 海洋監測規範—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5 海洋監測規範—第5部分:沉積物分析 GB 18668 海洋沉積物質量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行業標準《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技術導則》(JT/T 1338-2020)的制定,為中國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提供統一方法,有利於應急指揮機構、污染清除單位或第三方評估結構開展評估工作過程中提供更加有序高效的技術支持,使評估結果更加科學客觀。通過對應急處置效果進行評估,指揮關鍵時間節點的應急指揮決策,針對性指導溢油清理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為合理配備溢油應急處置資源、降低人力物力資源的無效投入提供科學依據,在保證溢油污染有效清除的同時,最大程度減少船舶溢油對海洋環境、海洋經濟發展以及人民生活造成的損害。
該標準的實施,有利於規範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效果評估工作,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參考,並可以為後期應對船舶溢油事故提供經驗指導,對於規範應急處置效果評估工作,保護中國水域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該標準明確了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效果評估的方法和標準,評估結果可作為交通運輸行業進行溢油應急事故處置決策的參考依據;填補了中國國內船舶溢油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評估領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