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應急防備能力要求》(JT/T 451-2017)是2017年1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行業標準,歸口於交通運輸航海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行業標準《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應急防備能力要求》(JT/T 451-2017)規定了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的應急防備能力目標,應急設施、設備和物資配備要求,配套設施、設備要求,以及應急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沿海、內河從事貨物裝卸、過駁作業的港口、碼頭、裝卸站。從事船舶修造、拆解業務單位的水上污染事故應急防備能力建設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應急防備能力要求
- 外文名:Requirements on preparedness capabilities to pollution incidents at waters for ports and terminals
- 標準號:JT/T 451-2017
- 發布日期:2017-07-04
- 實施日期:2017-11-01
- 全部代替標準:JT/T 451-2009
- 中國標準分類號:R 09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20.40
- 歸口單位:交通運輸航海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交通運輸航海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行業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 起草階段
- 發布實施
修訂依據
修訂情況
- 增加了根據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風險評估確定應急防備能力目標要求;
- 增加了除溢油之外的其他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泄漏事故的應急防備要求;
- 增加了現有碼頭與新改擴建碼頭不同的應急防備要求。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應急防備能力目標要求 | 1 |
5 應急設施、設備和物資配備要求 | 2 |
6 配套設施、設備要求 | 7 |
7 應急管理要求 | 7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JT/T 877 船舶溢油應急能力評估導則 JT/T 1143 水上溢油環境風險評估技術導則 | JT/T 1144 溢油應急處置船應急裝備物資配備要求 JTS 149-1 水運工程環境保護設計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