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

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是興安縣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是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及物價調控、管理的綜合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興安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5個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是興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依據《興安縣誌》記載,解放後1954年8月在縣人民政府內設立計畫統計科;1956年建立縣計畫委員會,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編制和檢查管理工作。
1997年4月,興安縣計畫委員會更名為興安縣計畫局;2001年1月,依據市發[2001]66號檔案縣物價局併入縣計畫局,保留縣物價局牌子及印章;2004年9月,根據《中共興安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興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興發〔2004〕37號)檔案規定,將興安縣計畫局改組為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保留縣物價局牌子及印章;2011年5月,《興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興政發〔2011〕42號)檔案規定,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增掛興安縣物價局、興安縣糧食局牌子。
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本局內設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計畫股、項目規劃股、固定資產投產管理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掛牌興安縣物價局內設價格綜合股、價格股,下設物價檢查所、工農產品成本調查隊、價格認證中心。

現任領導

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趙福生(正科長級)
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劉桂標
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陳來生
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蔣媛麗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四)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匯總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公路、水運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及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綜合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五)承擔全縣規劃重大項目、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
(六)承擔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糧食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研究提出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七)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
(八)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廣播電視、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貫徹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監測和預測全縣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進行全縣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組織實施價格收費政策,組織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開展價格公共服務。
(十)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按規定許可權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組織實施價格成本調查;組織實施價格認證和涉案財物價格鑑證。
(十一)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綜治、信息、宣傳、電子政務、政務公開、應急管理等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項目規劃股
負責全縣所有基本建設項目和西部開發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工作;按照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審批工作。
國民經濟綜合計畫股
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對策建議,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起草及巨觀經濟信息發布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股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發展建設規劃;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提出融資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發展、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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