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興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相關的政府規章草案、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相關的政府規章草案、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督管理;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有關審核報批工作。
(四)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和核發產品註冊證書;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
(七)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依法監督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以下簡稱特殊藥品)。
(八)組織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指導轄區內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等業務工作。
(十)加強對可作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
(十一)承辦興安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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