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永福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永福縣政府部門,負責全縣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派出機構,地圖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桂林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擬定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建立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全縣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建立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建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法定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
(五)負責開展全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工作,組織查處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七)負責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九)負責指導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鎮各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財務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辦查辦、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統計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安全保衛、行政接待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擬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發布、宣傳報導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和檔案管理、計畫生育、職稱和外事行政工作;指導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制訂全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和執業藥師、駐店藥師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相關涉藥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承擔部門基礎設施、裝備計畫的編制和專項資金的審計工作。擬訂局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編制預決算並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各類資金、資產、基本建設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二)綜合協調股(應急管理股)。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擬訂食品安全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方案並協調、監督實施;負責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相關工作;協調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食品安全信息的監測。負責推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各級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食品藥品輿情的組織、協調、指導、監控、發布、處理等工作。
(三)食品生產監管股。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全縣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督管理、風險監測、日常抽檢工作;組織實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擬訂和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制度;監督管理以食品生產加工為主、生產地與銷售地相分離的生產加工點。
(四)食品流通監管股。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全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日常抽檢、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負責流通環節經營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等食品的質量安全監管。承擔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食品餐飲監管股。掌握分析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日常抽檢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提供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六)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股。掌握分析藥品生產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改進工作的建議。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生產環節監督管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器械使用的監督管理;日常抽檢工作;負責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的監督實施;承擔特殊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藥品、中藥飲片、醫用氧和藥用輔料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再評價等工作;承擔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工作。
掌握分析藥品流通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藥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日常抽檢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藥品召回制度;承擔藥品經營監管工作;負責指導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工作;承擔藥品廣告、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承擔藥品廣告的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藥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及招標行為的監督;承擔特殊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反興奮劑條例包含藥品的流通監管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監管和指導藥房規範化管理;負責農村藥品監督網、供應網建設管理工作。
(七)行政審批和政策法規股。負責全縣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相關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和發證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相關工作。
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聽證,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本部門行政應訴、賠償及法律諮詢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普法、法制建設和宣傳、執法資格考試組織等工作。
(八)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日常抽檢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配合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妝品註冊的初審工作;配合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的監測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長2名(其中1名兼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為建立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加強藥品與醫療衛生統籌銜接、密切配合的機制,增設1名副局長兼任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

派出機構

設立各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為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作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各鄉鎮轄區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各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總編制數31名,具體設定如下:
(一)永福鎮、百壽鎮、蘇橋鎮、羅錦鎮四個建制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每個所核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各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二)堡里鄉、廣福鄉、三皇鎮、永安鄉、龍江鄉五個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每個所核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中各設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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