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海安縣委、海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委〔2010〕38號),設立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點:海安縣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南通市海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縣衛生局。
(四)將縣衛生局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職責許可權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安全監測和評價,發布保健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
(三)負責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及醫療機構製劑生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法定標準,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以及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五)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按規定監督抽查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質量。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及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
(九)依法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本地區藥品、醫療器械及保健食品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檢查及移送。
(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有關的法規培訓。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領導分工

沈宏華: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黨風廉政建設、幹部、人事、財務、招商引資、房屋徵收工作。
韓志剛:分管人事、財務、機關黨務、政策法規、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負責招商引資等工作。
張 政:分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藥檢所、藥品質量管理協會,負責服務項目建設等工作。
於昌友: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文明創建、效能建設、安全生產、信訪、掛鈎幫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等工作。
徐瑞竹:分管藥品稽查,負責房屋徵收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與其合署、掛“監察室”牌子)
綜合協調機關黨政事務;負責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訪、信息、新聞宣傳、黨的建設、政策法規、行政監察等工作;組織協調保密、統計、信息化、應急處置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註冊及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藥學(藥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及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安全監測和評價;承擔保健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的發布工作;依法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方面的違法行為。
(三)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使用環節及醫療機構製劑配置的日常監管;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及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實施藥品流通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職責許可權做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工作;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監管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
(四)藥品稽查科(掛“縣藥品監督稽查大隊”牌子)
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稽查制度;受理藥品、醫療器械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對上級布置查處的產品質量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抽樣工作;負責本地區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檢查及移送;負責本地區藥品、醫療器械應急管理、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作。
另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縣政府工作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設定的通知》(海辦發〔2010〕84號),設定紀檢組,作為縣紀委的派駐機構,相關事項按規定執行。

人員編制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9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科長(主任)10名,其中正科長(正主任)5名,副科長(副主任)5名。

其他事項

原南通市海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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