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負責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進行查處的職能;負責對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製劑、診斷藥品、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藥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點:通城縣
- 下設機構:辦公室
- 類型:政府機構
工作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法定標準。
(三)執行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藥品再評價工作。
(四)監督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違反《藥品管理法》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行為和責任人。
(五)監督實施藥品非臨床研究質量、臨床試驗管理規範。
(六)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經營質量、中藥材生產質量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
(七)負責本轄區藥品質量的抽檢工作。
(八)監督實施藥品流通管理辦法,對藥品經營企業資格進行審查。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
(九)利用監管手段,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醫藥產業政策;組織、指導本轄區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