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興安縣委員會 興安縣人民政府關於興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興發〔2010〕35號檔案)規定,組建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經濟貿易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地區:興安縣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簡介
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原縣經濟貿易局的行政職責整合劃入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是:
1.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工業經濟政策、產業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下達年度經濟運行調控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2.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巨觀經濟進行分析、監測,會同有關部門對經濟運行進行調控,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3.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制定和實施企業改革方案,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的原則,轉換經濟體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有資產的監督工作,配合搞好資本運營;聯繫有關行業協會。
4.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制定企業技術進步的有關政策;負責組織編制、下達和實施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推廣的規劃,組織指導企業技術改革、技術引進工作;負責申報限上的國家專項貸款技改項目,審批和管理限下的技改項目並組織實施;組織企業推行ISO—9000系列等國際先進標準,協調處理質量、技術方面的重大問題。
5.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條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6.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電力行政和執法監督,組織電力生產與營運,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依法審批有關電力事項;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7.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有關行業,規範生產經營秩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8.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負責全縣輕工行業行政管理,搞好行業規劃、巨觀指導和市場調研預測等工作。
9.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縣工程、職工教育系列職稱評審、送審工作,負責企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10.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辦縣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如下:
1.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局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承辦本局文秘、政務信息、電子政務、督查、督辦、財務、工資、公物管理、辦公室用品發放、老幹部工作;負責後勤服務、信訪、檔案、接待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報告、請示、總結和領導講話的審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幹部年報填寫、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編制財政預算報表;負責協調好經貿口各單位的相關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黨建辦公室
主要職責:支持和協助局長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股室幹部的考核工作;負責工、青、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扶貧等工作;聯繫手工聯社;負責全縣國有企業改制、處遺和維穩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穩定及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三大水庫”建設中企業搬遷工作;負責企業服務及非公經濟中心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經濟運行股
主要職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目標,研究提出工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措施;收集、匯總、整理工業經濟運行有關信息,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經濟運行動態信息;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監測工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情況,建立相應的運行協調機制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承擔企業減負的有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投資和規劃股
主要職責:按照國家政策組織制定縣域工業發展規劃;根據縣政府要求做好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企業新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批和報批工作;做好固定資產投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相關統計工作;負責質量管理及技術創新工作;負責技術裝備工作;做好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技改資金的申報工作;協助企業做好融資、貸款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股
主要職責:負責節能降耗、環境保護及電力、能源及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工作;負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救災等工作;負責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及審查審批工作;負責協調春運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職稱資格的評審申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流通領域的綜合執法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園區建設股
主要職責:負責縣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協調、服務、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興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編制30名(行政編制27人,工勤編制3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股室領導職數12人。